延安市城市建設項目辦公室是由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能包括:(一)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的草擬工作。(二)組織編制審報市政基礎設施年度投資計畫。(三)負責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報工作。(四)負責籌措各項建設資金。(五)爭取中、省項目專項資金。(六)監督、檢查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七)負責城市建設年度報表的編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