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廬江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廬江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機構改革中統一將縣軍地相關部門有關職責,縣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隊轉業幹部服務管理職責,縣民政局內設機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機構職能整合,組建廬江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核定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同時將廬江縣雙擁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等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其中:正職3名。工作職責是貫徹落實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政策等政策法規,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面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內設機構

綜合科(雙擁辦)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接待、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聯絡等工作。負責信息、統計、安全、綜治、財務、資產、車輛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協調指導實施全縣擁軍優屬、雙擁創建工作,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
移交安置科
負責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表彰、信訪等工作,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信訪接待。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退役人員接收工作和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和信訪接待。
優待撫恤科
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和信訪接待;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定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承擔縣委、縣政府負責的烈士評定和全縣烈士備案事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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