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廣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廣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是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於2021年12月17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 印發日期:2021年12月17日
  • 發文字號:桂交規〔2021〕2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廣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交規〔2021〕2號
各市交通運輸局,自治區高速公路發展中心,廣西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5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提高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持續最佳化我區交通運輸營商環境,促進物流業提質增效高質量發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方案》實施後,《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 交通運輸廳 財政廳 關於停止收取我區部分高速公路一類橋隧車輛通行費收費的通知》(桂價費〔2018〕5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一類橋隧車輛通行費的通知》(桂發改收費〔2019〕109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廣西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實施方案(修訂版)〉的通知》(桂交規〔2019〕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降低深度貧困地區高速公路貨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方案的通知》(桂交規〔2020〕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我區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實行差異化收費的通知》(桂交財務函〔2020〕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最佳化調整我區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差異化收費的通知》(桂交財務函〔2020〕7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進一步最佳化調整我區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差異化收費的通知》(桂交財務函〔2021〕12號)同時廢止。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1年12月17日

方案全文

廣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號)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5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持續最佳化我區交通運輸營商環境,促進物流業提質增效高質量發展,結合廣西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廣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決策部署及自治區工作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全區路網資源,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全面實施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持續提升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進一步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讓社會公眾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發展的紅利。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合力推進。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頂層設計和溝通協調,組織引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積極參與,協同科學高效推廣差異化收費,不斷提升公路網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統籌兼顧、精準施策。綜合考慮廣西路網通行能力、社會承受力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建設運營情況等因素,在不削弱高速公路償債能力的基礎上,制定符合廣西實際的差異化收費模式和政策措施,充分發揮調流、降費、提效功能,力求實現多方共贏。
(三)深化改革、完善機制。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收費公路管理服務創新,堅持以現行收費標準為基礎、差異化下浮的原則,探索建立收費標準及差異化收費政策動態調整機制,簡化審批流程,強化聯網收費系統技術支撐,不斷最佳化完善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收費透明度,服務公眾高品質出行。
三、工作任務
(一)實施時間。
廣西高速公路全面實施差異化收費時間暫定2年,即從2022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分路段差異化收費
(1)對通行南寧吳圩機場第二高速公路使用ETC支付的車輛給予通行費7折優惠;對通行灌陽(永安關)至鳳凰高速公路使用ETC支付的車輛給予通行費8折優惠;對通行六景至欽州港高速公路使用ETC支付的車輛給予通行費8折優惠;對通行貴港至合浦高速公路使用ETC支付的二類至五類合法裝載貨車給予通行費9折優惠。(責任單位: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北部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南寧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繼續停止收取六寨(黔桂界)至河池、河池至都安、隆林至百色、那坡至靖西、靖西至崇左、三江至柳州、河池至百色7條高速公路一類橋隧(即長度為500至1000米橋隧)車輛通行費。(責任單位: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繼續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河池至都安、三江至柳州、馬山至平果、來賓至馬山、百色至靖西、靖西至那坡、百色至隆林、樂業至百色、崇左至靖西、賀州至巴馬(鐘山至昭平段)以及桂林至三江12條高速公路貨車橋隧車輛通行費。(責任單位: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北部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桂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分出入口差異化收費
對通行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羅城收費站至和睦收費站區間使用ETC支付的六類合法裝載貨車給予通行費9折優惠。(責任單位:廣西北部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3.分車型差異化收費
(1)以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為基礎,繼續對合法裝載的ETC貨車實施分車型差異化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全區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2)繼續對合法裝載的20英尺、40英尺、45英尺國際標準貨櫃運輸專用ETC車輛,在通行廣西高速公路指定收費站點進出北部灣港的欽州、北海、防城三個港區和東興、友誼關口岸、憑祥鐵路口岸以及西江經濟帶港口、碼頭時,實行減半收取車輛通行費。(責任單位:全區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4.分時段、分方向差異化收費
(1)對從蘭海高速公路(都安至南寧段)安吉收費站、安吉東收費站以及南寧東外環繞城高速公路高峰收費站進站至蘭海高速公路(都安至南寧段)武鳴收費站區間,在上午7:00~10:00的時間段內,從武鳴收費站出站使用ETC支付的一類客車給予通行費8折優惠。(責任單位: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對從蘭海高速公路(都安至南寧段)武鳴收費站進站至蘭海高速公路(都安至南寧段)安吉東收費站以及南寧東外環繞城高速公路高峰收費站區間,在下午17:00~20:00的時間段內,從安吉東收費站以及高峰收費站出站使用ETC支付的一類客車給予通行費8折優惠。(責任單位:廣西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5.分支付方式差異化收費
對所有使用ETC支付的車輛繼續給予車輛通行費95折優惠(與分路段、分出入口、分車型、分時段、分方向差異化收費的通行費優惠不疊加)。(責任單位:全區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6.自主定價差異化收費
除上述差異化收費政策措施外,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可以按照以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為上限、差異化下浮的原則,結合所轄高速公路車流特徵及鄰近大型工礦企業和城市周邊車輛通行等情況,採取自主定價方式,對在特定時段內通行所轄高速公路特定區間的特定車輛,實施分出入口、分時段、分方向、分車型等差異化收費,引導車輛通行高速公路,同時降低運輸企業物流成本。具體差異化下浮的收費標準和執行期限、執行範圍等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備案後實施。(責任單位:全區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及其他相關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實施,形成常態化的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機制,加強政策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推動交公路函〔2021〕228號檔案和本方案貫徹落實。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同配合,制定年度工作任務清單,納入本單位年度重點工作範圍,推進任務落實和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政策宣傳。
自治區相關責任單位要切實做好差異化收費政策宣傳解讀和收費標準信息公開,引導社會公眾正確理解和支持全面實施差異化收費工作。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和ETC發行服務機構應進一步建設完善聯網收費系統,充分利用地圖導航等工具,強化引導路徑推薦和車輛通行費估算功能,做好技術支撐服務,提高收費透明度,提升政策施行效果。
(三)完善工作機制。
自治區各相關責任單位要加強工作指導,每季度對本年度任務各項工作進行調度,建立完善根據形勢變化動態調整政策措施的工作機制。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要組織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及全區各有關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加強對實施差異化收費路段的效果監測和分析評估,根據監測和分析結果,需要對本方案任務進行調整的,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研究,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完善政府守信機制,對因實施差異化收費造成經營性高速公路通行費損失的,由相應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提出申請,按“一事一議”原則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通過簽訂補充協定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等方式予以補償,依法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四)適時評估總結。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每年要統籌組織對全面實施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方案落實情況進行評估,推廣成效顯著的經驗做法。對評估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適時按程式調整相關政策。

內容解讀

關於廣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一、背景
截至2020年底,全區共有72個通車運營高速公路項目,高速公路收費總里程6879公里,其中,70個為4車道項目、里程為6578公里,2個為8車道項目、里程為301公里;全區累計發行ETC車輛650.46萬輛,其中客車ETC發行量為613.66萬輛,貨車ETC發行量36.8萬輛。中央和自治區高度重視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方案列入了2021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和交通運輸部2021年重點改革工作任務。
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5 號)和《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印發<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號)關於“結合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實施高速公路貨車差異化收費政策,引導車輛在擁堵路段、時段科學分流,進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持續提升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讓社會公眾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發展的紅利”工作要求,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在《交通運輸部等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每日要情》第111期)的批示精神,2021年6月,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組織開展研究制定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工作。2021年7月至9月,相關單位完成了高速公路及國省幹線車輛通行數據的蒐集、分析,對前期差異化試點情況進行階段性評估,調研學習兄弟省份差異化收費經驗做法,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交公路函〔2021〕228號等法律法規檔案規定,結合廣西實際編制了《廣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二、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3號)
(四)2021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
(五)《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委關於印發<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號)
(六)《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9〕66號)
(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5 號)
(八)《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 交通運輸廳 財政廳 關於停止收取我區部分高速公路一類橋隧車輛通行費收費的通知》(桂價費〔2018〕58號)
(九)《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廣西收費公路貨車計費方式調整按車(軸)型收費方案的通知》(桂交規〔2019〕6號)
(十)《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珠江-西江經濟帶(廣西)國際標準貨櫃運輸車輛減半收取車輛通行費政施辦法>的通知》(桂交規〔2019〕8號)
(十一)《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一類橋隧車輛通行費的通知》(桂發改收費〔2019〕1091號)
(十二)《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我區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實行差異化收費的通知》(桂交財務發〔2020〕7號)
(十三)《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最佳化調整我區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差異化收費的通知》(桂交財務函〔2020〕76號)
(十四)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降低深度貧困地區高速公路貨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方案的通知(桂交規〔2020〕1號)
(十五)《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進一步最佳化調整我區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差異化收費的通知》(桂交財務函〔2021〕12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由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工作任務以及保障措施四部分組成,具體如下: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統籌全區路網資源,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全面實施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
(二)基本原則。按照“政府引導、合力推進”“統籌兼顧、精準施策”“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原則,綜合考慮廣西路網通行能力、社會承受力、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建設運營情況、償債能力等因素,制定符合廣西實際的實施方案。
(三)工作任務。根據交公路函〔2021〕228號檔案要求,在廣西現行差異化收費政策試點基礎上,研究制定分路段、分出入口、分車型、分時段分方向、分支付方式和自主定價等六種差異化收費方式。其中,自主定價差異化收費是我區自主創新的差異化收費方式,主要為了充分發揮差異化收費政策的調流、降費、提效作用,方案明確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可以按照以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為上限、差異化下浮的原則,結合所轄高速公路車流特徵及鄰近大型工礦企業和城市周邊車輛通行等情況,採取自主定價方式,對在特定時段內通行所轄高速公路特定區間的特定車輛,實施分出入口、分時段、分方向、分車型等差異化收費,引導車輛通行高速公路,同時有利於解決高速公路鄰近大型工礦企業的通行費費用偏高問題,降低運輸企業物流成本,實現降本增效。
(四)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宣傳、完善工作機制、適時評估總結四方面內容。明確了相關單位在方案實施過程中的職責分工、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推動交公路函〔2021〕228號檔案和本方案貫徹落實到位,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其中,為了保障各方合法權益,本方案建立完善了政府守信機制和相關工作機制,對因實施差異化收費造成經營性高速公路通行費損失的,明確由相應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提出申請,按“一事一議”原則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通過簽訂補充協定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等方式予以補償。
四、關於實施時間及實施效果
(一)實施時間。
本方案實施的時間暫定為2年,即從2022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每年組織有關單位對實施方案落實情況進行評估,推廣成效顯著的經驗做法。對評估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適時按程式調整相關政策。
(二)實施效果。
經聘請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分析測算,具有如下顯著成效:
1.提高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本方案將有力促進我區ETC推廣套用,快速提升全區高速公路ETC使用率,考慮到社會經濟發展自然車流量增長等因素,預計若2022年ETC綜合使用率從2021年1-9月的63.83%,逐步提高到90%,全年全區ETC車輛通行量將達到2.8億輛次,按照每輛次節約通行時間10秒全年可節約通行時間約78萬小時(約合88.79年),大大提高運輸時效。同時,本方案將吸引越來越多國省幹線公路及城市道路車輛通行高速公路,一定程度上降低並行國省幹線公路的通行壓力,提高車輛道路運輸安全係數。
2.最佳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本方案將有效促進我區沿海、內河港口物流協同發展,切實減輕民眾出行負擔,進一步降低貨運成本,促進物流業提質增效。預計2022年全年將惠及車輛3.69億輛次,減免通行費24.95億元;同時,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因實施差異化收費政策產生的引流效果,預計2022年全年高速公路車流量同比增長14.77%,車輛通行費收入同比將增加約20億元,有效支持我區高速公路可持續發展。
3.推動節能減排成效顯著。本方案實施後,預計2022年全年將吸引311.53萬輛次貨車通行高速公路,增加高速公路行駛里程 3.42億公里,按照每通行100公里高速公路節省燃油33升、減少碳排放873.51克計算,2022年全年將節省燃油1.13億升、減少碳排放2987.4噸;同時,隨著ETC推廣套用逐步深入,將進一步減少油耗及各類污染物排放,按照每一萬次ETC交易、節約314升燃油消耗、減少55.96千克各類污染物排放計算,2022年全區高速公路通過推廣使用ETC,預計將節約879.2萬升燃油消耗、減少1566.88噸污染物排放。
五、需要重點說明的問題
本方案依託ETC系統實現差異化收費。本方案按照國務院加快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推廣套用的決策部署,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套用服務實施方案》中“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各類通行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均依託ETC系統實現。”的要求,統一通過ETC系統實現差異化收費,以ETC系統為載體,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促進了我區ETC推廣套用,有效提高高速公路運行效率,同時有力提升貨物運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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