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農村普法活動

廣西農村普法活動,從1985年下半年至1986年底,廣西農村普法主要是建立農村基層的普法機構,培訓普法骨幹和搞試點。農村的法制宣傳員主要由村公所、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和聘請一部分鄉、村骨幹、國小教師、離退休幹部擔任。1987年,各地普法逐漸鋪開。農村普法教育使用的主要教材是法務部編寫的《農民法律常識讀本》、自治區普法辦公室編的《農民普法通俗讀本》。學習的主要內容是“十法一例”

。在1989年全國開展的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的學習中,還組織農村幹部和民眾學習了《國務院關於化肥、農藥、農膜實行專營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加強糧食管理、穩定糧食市場的決定》等。此外,一些地方還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增加了學習《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法》、《礦產資源法》、《漁業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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