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國旗班

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國旗班

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國旗班創建於2006年,是在學生工作部(處)領導下的學生民眾組織。其主要任務是負責學院重大節假日,慶典,軍訓及日常的國旗升降,展現當代大學生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在廣大莘莘學子心中樹立一面愛國主義旗幟。

國旗班是實行班長責任制。每次新生軍訓期間也就是國旗班選拔成員的時期。國旗班的隊員都是從學院不同專業裡面經過百里挑一而選拔出來的,以政治思想過關,形象氣質好,成績優異為條件。國旗班每周定期舉行訓練,通過開展隊形訓練,體能訓練內容來提高和保證升旗的質量和水準。

基本介紹

  • 中文隊名: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國旗班
  • 運動項目:國旗班
  • 所屬地區: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
  • 成立時間:2006
  • 擁有者: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
章程全文,附則,

章程全文

廣西科技大鹿山學院國旗班管理章程

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國旗班創建於2006年,是在學生工作部(處)領導下的學生民眾組織,也是學院學生勤工儉學的部門。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1. 班長1名,副班長2名,宣傳部長1名,生活部長1名。
  2. 各成員職責細化:
國旗班班長;
1.主持國旗班日常管理工作。
2.根據實際情況,完善國旗班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和實施國旗班的工作計畫。
3.根據工作需要及隊員的實際表現,在隊員錄用方面作出調整以及實施獎懲工作方面提出草擬意見。
4.掌握隊員的基本情況,關注隊員的學習情況,並積極做好隊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5.收集、整理、匯總、分析有關信息資料,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給負責老師及相關部門。
6.認真完成學院各級部門吩咐布置的其他任務。
7.負責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且按照要求將相關信息分類、匯總、備份,並做好保密工作或措施。
8.遇到特殊狀況應及時趕到現場,組織相關工作並及時上報。
副班長(訓練);
1.協助班長做好國旗班軍事訓練的各項工作。
2.負責安排儀仗隊隊形以及總的軍事訓練方案並製作詳細的訓練計畫工作。
3.負責隊員的體能訓練及安排工作,加強隊員綜合素質的提高。
4.負責指導生活委員相關工作。。
副班長(紀檢);
1.協助班長做好國旗班組織活動的各項工作.
2.對各班乾及隊員的出勤情況進行考核,實施全方位監督工作。
3.負責指導宣傳委員相關工作。
生活部長;
1.負責國旗班津貼管理與發放工作。
2.負責國旗班辦公室衛生清潔工作。
3.不定期的對隊員的生活及辦公室各方面進行抽查。
4.嚴格按照考核結果發放隊員每月津貼。
宣傳部長(文宣):
1.負責國旗班對內對外的宣傳工作。
2.負責國旗班電子文檔的收集、整理、編輯工作。
3.負責國旗班相機設備的保管維護及活動、會議的拍照、攝影工作。
4.策劃及協助主要班幹完成各項文體活動。
國旗班隊員;
1.合理服從上級安排,努力規範自身行為,高標準完成安排的各項任務。
2.積極參加班內活動並多發言提建議,不斷提高班集體的榮譽感和自身素質修養。
3.留心觀察校園及周邊同學動態,收集重要信息並及時反饋給班長。
4.遇到特殊情況,所有隊員必須服從指揮,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集合待命。
5.須對班裡的工作或任務進行保密工作,並從國旗班的自身利益為出發點處理問題。
6.保管好班內發放的物品,認真完成學院各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7.充分的在國旗班的舞台上展現自我才能,為國旗班增添色彩。
8.嚴以律己,以身作則,尊重老師、同學,,熱愛班集體,團結隊友。
第三章主要任務
  1. 學校日常升降旗任務
  2. 在校內舉行的各種主題升旗儀式上擔任升降旗任務
  3. 在全校性慶典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中擔任升降旗任務及值勤任務
  4. 通過升降旗儀式等多種儀式,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在廣 大學生中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5. 執行學校安排的其他任務。
第四章訓練制度
  1. 國旗班例行訓練時間為每周四早上6:15-7:15,周日下午3:30-5:30,地點為鹿山廣場。
  2. 訓練內容包括隊員基本形體,動作,口號,佇列整體素質和整體風貌。
  3. 訓練期間必須身穿國旗班班服,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以及與訓練無關之物,手機調為靜音。
  4. 訓練過程中嚴格遵守佇列場紀律,不允許交頭接耳,不允許結隊抽菸打鬧,否則酌情處理。
第五章升降旗儀式制度
第一條 升旗儀式過程中,全體師生必須莊重嚴肅,神情專注,精神飽滿,並向國旗行注目禮,直至儀式完畢。
第二條 除寒假、暑假、周六、周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早晨7:20準時升掛國旗。遇有惡劣天氣,可以不升掛,但如果天氣好轉,必須及時掛上,且在當日下午6:30降下國旗,具體視情況而定。
第三條 每周一及重大節日進行集體升旗活動,國旗班全體安排有任務的成員必須按照要求,準時參加。周二至周五,由升旗手一名,護旗手2名執行升降旗任務。
第四條 執行升降旗的成員需提前做好準備,統一身著軍裝,戴白手套,要求穿著整潔,嚴肅認真。
第六章出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遲到:三次遲到視為缺勤一次;
第二條 請假:因事無法參加會議,要親自向負責人請假,請假三 次者記為一次缺勤;
第三條 缺勤:無故缺勤兩次者,給予警告提醒,無故缺勤三次 者視為自動退出國旗班。
第七章國旗管理制度
第一條 小心妥善保管國旗,不得人為損壞、污染,每次降完國旗後必須將國旗存放在規定的地方。
第二條 不得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國旗,保持國旗的乾淨鮮艷,如有問題立即更換。
第八章服裝管理制度
第一條 國旗班成員服裝是為升降國旗專用,不得外借他人,非國旗班成員的學生不得身著國旗班服裝,服裝存放地點在國旗班辦公室,清洗裝備時向負責人申請後才能帶出辦公室,並填好相關表格。
第二條 服裝要保持整潔,如鞋帶,皮帶,腰帶,領帶,綬帶,肩章,領花,紐扣,帽徽,衣領掛鈎需齊全完好。
第三條 除值勤或特殊任務時,不得穿國旗班服裝進行任何活動。
第四條 服裝的清洗與整理工作須定期開展工作。
第五條 申請退班的隊員服裝須逐一檢查,有任何損壞的自行照價賠償。
第六條 國旗班軍裝若發給自行保管的隊員,須妥善保管,服裝除正常損耗外,如有損壞或遺失須由本人照價賠償並給予紀律處分及通報鹿山學院學工部。
第六條 負責人記錄國旗班隊員裝備發放時間,並分配好裝備存放地點。
第九章音響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條 必須注意操作間環境衛生,禁止在辦公室內吃食物、抽菸、隨地吐痰,對於意外弄污辦公室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須及時採取措施清理乾淨,保持辦公室無塵潔淨環境。
第二條 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工作人員儀表,穿著要整齊,談吐文雅,舉止大方。愛護室內設備設施,不得在設備設施上亂塗亂畫。
第三條 音響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所有物品未經許可一律不得外借,辦公室物品各歸其位,不得隨意亂放。
第四條 不得損壞設備設施,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第十章辦公室管理制度
  1. 辦公室鑰匙班長一把,副班長各一把,隊員一把,每周升旗是輪流負責鑰匙的保管,不得擅自配鑰匙進入辦公室。
  2. 第二條 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乾淨、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辦公室值日由每組升旗隊員輪流擔當。不得利用辦公室會客、聚會,不得在辦公室帶電腦上網。
  3. 當天沒有任務的人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四條 每次活動務必及時、認真遞交活動的策劃書及總結報告,統一交給辦公室文檔管理系統。
    第五條 不得私自動用辦公室物品,如需應向辦公室登記並做好領取記錄。
    第十章隊員錄用制度
    第一條 擁護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八榮八恥”精神。
    第二條 學習認真,思想作風端正,組織紀律性強,熱愛國旗班工作,有吃苦耐勞的精神,甘於奉獻,有進取精神。
    第三條 身體健康,形象氣質俱佳,女生4125px以上,男生4375px以上。
    第四條 每年從在校全日制本科學生中進行公開選拔。
    第五條 新隊員錄用,要經過面試與身體協調性測試,由評議小組進行打分考核,討論確定試用隊員名單,試用期後經評議小組進行商討並聽取責任老師意見最終確定正式隊員。
    第六條 新隊員一旦正式錄用,任期為2年(不包括違反學院相關規定者)。無故退隊者上報學院給與相應處分。
    第七條 國旗班隊員必須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教育和有關國旗的知識教育,並開展嚴格的佇列訓練方可進行日常活動。
    第十一章隊員退隊管理制度
    第一條 一般情況下國旗班不同意隊員退班,隊員確有重大事情,而不能繼續參與班裡活動的及相關會議,須提交書面申請,並填寫《國旗班隊員退隊申請表》,經學工部審批同意後方可退隊。
    第二條 未經學工部審批同意退隊的隊員,學工部將給與開除出隊的處理,並將其情況報與相關部門給與紀律處分。
    第三條 被開除的隊員名單將在院內公示。
    第十二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國旗班隊伍的建設與管理,維持正常的執勤任務,鼓勵和鞭策廣大隊員奮發向上,進一步提高隊員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本著“獎懲分明,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國旗班考核管理辦法》進行考核及評分。
    第二條 違反學院規章制度及國旗班管理辦法者,給與大會批評、檢討,情節嚴重者責令其退隊。
    第三條 在突發事件處理得當,給班裡掙得榮譽,做出貢獻,給與大會表揚及相應的鼓勵。
    第四條 在重要活動方案中提供好點子的隊員給與表揚,累積一定次數的隊員由國旗班統一頒發紀念獎章與物質獎勵。
    第五條 班內一學期評選出兩名“優秀隊員”,並在總結大會上給與表揚及相應的獎勵。
    第六條 一學期內如有兩科重修者,不服從管理,態度不佳,屢次違規者責令其退隊。
    第十三章財物管理制度
    第一條 國旗班所有經費由班長、副班長以及生活委員統一管理,所有經費使用時須經班長批准方能支配。
    第二條 國旗班活動經費須由班長批准後方可報銷,活動所購買的物品需持有效收據憑證。
    第三條 所有財務檔案必須交班長備份,且每個月進行整理,做到賬目明細清楚。
    第四條 國旗班的財務為國旗班全體隊員所有,只能用於國旗班的日常事務安排,嚴禁任何人挪用、侵吞,如有違反者,責令其補全財務,作撤銷班內職務和退班處理,最後將事實情況反饋到學生工作處,給予相應處分。

附則

第一條 國旗班口號:壯我班威 護我國旗 挺我胸膛 樹我脊樑。
第二條 國旗班班歌:《歌唱祖國》。
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國旗班所有,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廣西科技大學鹿山學院國旗班
二○一三年六月十二日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