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政法幹校

廣西政法幹校的前身是1980年自治區司法局創辦的廣西司法幹部訓練班。

為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實施,從1980年6月開始,自治區司法局在沒有校舍、無教學設施和缺乏師資的情況下,先後租借南寧二五號兵站、南寧糖紙廠臨時工宿舍、 自治區黨校、南寧江西岸旅社等舉辦了4期司法幹部短訓班,主要學習新頒布實施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共培訓了法院、檢察院和司法行政系統的幹部574人。該班辦學編制從原廣西政法幹校(即公安幹校, 與後來新建的政法幹校不同一校) 中劃出17名。1981年1月17日,經自治區編制委員會同意,又增加3名。同年2月2日,自治區黨委常委辦公會議研究同意,自治區司法局從廣西幹部隊伍中選調13名政法院校畢業生或相當於大專文化程度,有一定政法工作經驗,適合於當法律教師的幹部,到中央政法幹校法律師資班學習,並列入司法幹部訓練班編制。司法幹部訓練班至此有事業編制3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