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簡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的第二次會議,於2024年1月22日在南寧召開,會期四天半。
2024年1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廣西人民會堂開幕。會議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劉寧主持;自治區主席藍天立代表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政府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 會議時間:2024年1月22日
決議決定,指導思想,會議進程,會議機構,常務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會議議程,
決議決定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2023年11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定於2024年1月在南寧召開,具體日期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並予以公布。
2024年1月10日,根據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主任會議決定,自治區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將於1月22日在南寧召開,會期四天半。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重大方略要求,貫徹落實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和自治區黨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解放思想、創新求變,向海圖強、開放發展,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廣西篇章貢獻人大力量。
會議進程
2024年1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預備會在廣西人民會堂舉行。選舉產生了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表決通過了大會議程,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2024年1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在廣西人民會堂舉行第一次會議。根據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會議首先推選了自治區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表決通過了大會日程;決定了大會執行主席、大會副秘書長人選;決定了代表提出議案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24日上午8時。會議決定將大會選舉辦法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2024年1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廣西人民會堂開幕。會議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劉寧主持;自治區主席藍天立代表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政府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
會議機構
常務主席
-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名單
(2024年1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
劉寧、方春明、張曉欽、何文浩、黃偉京、盧獻匾(壯族)、楊靜華(女)、劉有明、周家斌
秘書長
方春明(兼)
副秘書長
-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副秘書長名單
(2024年1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
李東興、鐘得志、郭忠志、宋震寰、莫小峰、羅文、藍小航、陸波、曾凱、劉昆
會議議程
-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議程
四、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草案)》;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