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91年4月18日至26日在南寧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 類別:人民代表
  • 性質:會議
  • 舉辦時間 :1991年4月18日至26日
出席會議代表656人。會議的主要議程是:審查和批准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畫綱要、自治區199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自治區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自治區1990年財政決算和自治區1991年財政預算;聽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主席成克傑作的《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畫綱要的報告》、自治區計畫委員會主任張敦顥作的《關於自治區1990年國民經濟計畫執行情況和1991年國民經濟計畫安排的報告》、自治區財政廳廳長韋鼎桓作的《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1990年財政決算和1991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金寶生作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蒙鐸作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丘棟霖作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通過了《關於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畫綱要及關於報告的決議》、《關於自治區199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關於自治區1990年財政決算和1991年財政預算的決議》、《關於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審查批准了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畫綱要、自治區199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自治區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自治區1990年財政決算和自治區1991年財政預算以及這6個報告。
會議認為,過去10年,在中共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的領導下,全區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開創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實現了現代化建設的第一戰略目標。同時,還必須看到,廣西經濟基礎薄弱,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還存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對此必須足夠重視,決不能掉以輕心。今後10年,是廣西社會主義建設至關重要的時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畫綱要,是廣西各族人民實現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的行動綱領。全區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單位,都必須保證其貫徹實施。自治區人民政府在編制年度計畫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綱要》規定的指標進行必要的調整,提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
會議認為,保持政治、經濟和社會穩定,是順利實現十年規劃和"八五"計畫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證。穩定是壓倒一切的大事。維護大局的穩定是每一位公民的神聖職責。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進一步增強民族團結、乾群團結、軍政軍民團結。切實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創造一個和諧的、良好的政治和社會環境。
會議認為,為了實現十年規劃和"八五"計畫,必須堅決貫徹中共中央提出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十二條原則。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把發展社會生產力作為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專心致志地搞好現代化建設。要堅持把發展農業放在經濟工作的首位,增加農業投入,下大力氣發展糧食生產,搞好多種經營,積極扶持鄉鎮企業。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切實幫助貧困地區、邊境地區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建立起有自己特點的支柱產業。要大力加強基礎工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發展具有廣西優勢的加工工業。要搞活流通,積極發展第三產業。要把發展科技和教育事業放在突出位置,加快科技教育事業的發展。要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改善人民生活。努力保持自治區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
會議要求,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要堅持計畫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建立社會主義有計畫商品經濟的新體制。切實增強全民所有制中大型企業的活力,全面提高企業素質,提高經濟效益。要堅持和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要充分發揮廣西地處沿海、沿江、邊境和僑鄉的優勢,加快對外開放步伐,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加速沿海開放城市和經濟開放區的建設。把對外貿易、引進外資、引進技術和智力等方面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會議要求,在抓好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必須切實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堅持不懈地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和國防教育,振奮民族精神,增強國際觀念。要堅定不移地實行計畫生育的基本國策,嚴格控制人口增長。要繼續廣泛深入地進行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的教育,認真貫徹執行民族區域自治法,進一步發展平等互助、團結合作、共同繁榮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會議要求,必須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保障公民正確行使憲法賦予的各項權利和履行憲法規定的義務。要積極實施第二個五年普法規劃,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以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專業法為重點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要嚴肅執法,加強法制監督和執法檢查,堅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
會議要求,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密切聯繫民眾、相信和依靠民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實事求是,力戒空談,深入實際,紮實工作。要不負人民民眾從嚴治政的殷切期望,加強廉政建設,糾正不正之風,特別要長期不懈地同各種腐敗現象進行堅決的鬥爭。
會議號召,全區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堅定信念,艱苦創業,萬眾一心,為建設團結、富裕、文明的廣西而努力奮鬥。
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會議補選李蘊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本次會議收到自治區人大專門委員會提出的議案6件,1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90件,共96件。其中,政法方面12件;財政經濟方面53件;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方面31件。經議案審查委員會審查,大會主席團決定,將5件議案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自治區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審議,其餘91件作為建議、批評和意見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分別交由有關部門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代表。此外,本次會議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292件。
會議期間,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到代表駐地現場辦公,共辦理代表提出的建議363件。
大會主席團由72人組成。
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秘書長及各委員會名單主席團和秘書長
主席團:(72人,按姓氏筆畫為序)
丁廷模於子明馬駿駟(回族)王濤王文清(彝族)韋安基(壯族)
韋章平(壯族)韋善美(壯族)文濤甘苦(壯族)甘祥夢(壯族)石兆棠
田民丘文懿任現春(瑤族)劉木林劉漢榮劉明祖
劉德新(京族)關立華李立成李安昌李兆焯(壯族)李明森(壯族)
李殷丹李恩潮李素芬(壯族)李強增李裕平楊才壽
楊兆旋楊昌源(侗族)楊鎮宏(壯族)沈明燧宋秋榮(女)張國輝
張景寧陳兆成陳雨萍陳培元陳輝光陳震宇
林寶光奉恆高(瑤族)羅書勤(仫佬族)金寶生(瑤族)周菊英(女,壯族)
趙啟才(瑤族)趙明堅(女,壯族)趙富林鐘楓高成芝(女)郭秀明(女,仡佬族)
唐英黃雲黃榮(壯族)黃嘉黃藝君(女)黃保堯(壯族)
符學軍庾日晶(壯族)梁國樂(壯族)梁煥新彭偉宗彭貴康
蒙一平蒙紹生(苗族)雷一東(女)藍秀芳(壯族)譚厚望(女,毛南族)
黎濟武潘懷勇(水族)
主席團常務主席:
甘苦金寶生黃嘉韋章平石兆棠趙明堅(女)張景寧丘文懿田民
黎濟武
秘書長:黃保堯(兼)
副秘書長:韋安基王耀青(女)劉木林羅書勤黃延南張斌
議案審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丘文懿
副主任委員:韋繼松
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列)
韋善美李素芬張慕潔(女)徐祖宏庾日晶梁國樂藍秀芳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代表議案(96件)
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自治區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的5件:
1.自治區人大財經委員會:關於儘快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開放條例》的議案(第一號)
2.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關於認真開展全區執法檢查的議案(第三號)
3.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關於加快制定和完善治安法規、規章,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議案(第二號)
4.楊才壽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年內報審《廣西壯族自治區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的議案(第六號)
5.黃賢林等10名代表:關於維護科技人員合法權益的議案(第九十六號)
作為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的議案91件:
(一)政法方面9件
1.黎雲緣等10名代表:關於將大案要案中觸及刑律的人員移送法務部門處理的議案(第三十五號)
2.覃光恆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加強對治安隊管理的議案(第八十五號)
3.黃美娥等10名代表:關於嚴厲打擊盜竊輸電線路、通訊線路和破壞水利設施的議案(第三十三號)
4.自治區人大華僑委員會:關於維護安置有歸僑、難僑的農林場合法權益的議案(第八十號)
5.黃錫麟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在村公所增設一名負責社會治安幹部的議案(第八十九號)
6.韋斌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建立農委,加強對農業生產的領導、監督的議案(第三十六號)
7.廖鸞鳳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設立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議案(第三十四號)
8.李明星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將"防城港區"改為"防城港行政區"的議案(第四十九號)
9.陳彬全等10名代表:關於撤銷賀縣改設八步市的議案(第二十六號)
(二)財政經濟方面52件:
1.龐達德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浦北縣造紙廠工業廢水的污染確保人民身體健康的議案的(第四十四號)
2.李英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自治區將治理柳州市大氣污染問題納入"八五"計畫的議案(第四號)
3.韋金生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加強農村通訊設施建設的議案(第六十四號)
4.鄭毅夫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增加供電,以適應工農業生產發展需要的議案(第三十八號)
5.黃任文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實施細則的議案(第六十號)
6.何報益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把"石南一玉林一山口"二級公路建設納入自治區"八五"計畫的議案(第二十二號)
7.謝光天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把容縣至廣東羅定修建為二級公路的議案(第七十號)
8.李強增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將玉林至博白六坳接合浦山口線路段改建為二級公路的議案(第二十三號)
9.龐達德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修通靈山、浦北至博白捷徑公路的議案(第四十三號)
10.李明星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1991年開工修建通往防城港區的二級公路的議案(第四十八號)
11.唐英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修建寨圩至靈山、欽州,欽州至防城二級公路和防城至東興三級公路的議案(第十三號)
12.劉德新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修建防城至江山至東興二級公路的議案(第五十六號)
13.何友嘉等11名代表:關於儘快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承包契約管理辦法》的議案(第七十三號)
14.楊健靈等10名代表:關於繼續抓好郁、潯江沿岸縣市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議案(第十一號)
15.唐英等10名代表:關於增加投資整治欽州地區沿海堤圍的議案(第十四號)
16.陸現先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支持田東縣新建日榨2000噸糖廠的議案(第八十一號)
17.張斌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把金秀瑤族自治區大瑤山區列入國家級保護區的議案(第六十三號)
18.林寶光等10名代表:關於制定紅樹林保護條例的議案(第九十二號)
19.農宗才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切實保護土地資源,嚴禁非法占用耕地的議案(第九十四號)
20.梁國樂等11名代表:關於強化集資,實現龍灘水電站在"八五"期間動工的議案(第七號)
21.彭偉宗等15名代表:關於要求將兩廣合作開發建設長洲水電樞紐列入我區"八五"建設計畫重點項目的議案(第七十二號)
22.韋金生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柳州地區浮石水電站建設資金的議案(第七十一號)
23.陳彬全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撥款治理賀縣馬尾河的議案(第二十七號)
24.盧近發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自治區幫助解決迎"民運會"城市建設項目缺額資金的議案(第十九號)
25.鄭毅夫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鄉企業原材料、資金的議案(第三十七號)
26.鄭毅夫等10名代表:關於調整財政體制減輕柳州市負擔,增加投入和增加企業後勁的議案(第四十號)
27.何蔭華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國營森工企業上交所得稅問題的議案(第六十一號)
28.張懷坤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北海市在建漁船貸款問題的議案(第九十一號)
29.鄭毅夫等10名代表:關於積極做好"四引進",加速發展我區經濟建設的議案(第三十九號)
30.鄧家權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把南寧市列為對外開放城市的議案(第二十一號)
31.鄧家權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成立南寧外商投資區的議案(第二十號)
32.鄧家權等10名代表:關於國家級示範小區南寧市望仙坡小區應儘快實施建設的議案(第八號)
33.楊才壽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給予飲州地區及開放縣市進出口權的議案(第四十五號)
34.張民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給予藤縣開放政策的議案(第六十八號)
35.謝光天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把岑溪縣列入對外開放縣的議案(第六十九號)
36.蒙其禮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建立憑祥市經濟開發區的議案(第八十八號)
37.李素芬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設立邊境經濟開發區的議案(第九十三號)
38.劉德新等10名代表:關於對防城縣工商企業放權讓利和全面兌現開放區政策的議案(第五十三號)
39.蒙一平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將《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工會條例》納入今年(1991年)立法計畫的議案(第九十五號)
40.李明森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對邊境民間貿易給予特殊政策的議案(第十六號)
41.張騰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百色地區民族貿易問題的議案(第八十三號)
42.劉德新等10名代表:關於開發"雙邊金三角"旅遊區的議案(第五十四號)
43.楊健靈等10名代表:關於建設旅遊網路,改善旅遊設施的議案(第十二號)
44.楊才壽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儘快安排飲州港項目前期工作費用的議案(第十五號)
45.李英等l0名代表:關於制定"廣西城鎮市容衛生法規"的議案(第五號)
46.張騰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國家對邊境困難縣給予特殊照顧和幫助的議案(第七十五號)
47.劉德新等10名代表:關於醫治戰爭創傷,恢復邊境建設的議案(第五十五號)
48.李榮康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對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給予傾斜政策的議案(第二十九號)
49.劉德新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防城縣海、山邊境京、瑤族民眾生產生活問題的議案(第五十二號)
50.藍秀芳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把制止"三亂"工作進行到底的議案(第六十六號)
51.黃任文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撤銷桂政辦函〔1986〕542號批覆文的議案(第七十七號)
52.劉德新等10名代表:關於儘快將東興建設成邊境重鎮的議案(第五十一號)
(三)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方面30件:
1.自治區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關於改革我區農林院校現行招生、畢業生分配製度的議案(第十號)
2.劉貴德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自治區採取措施支持南寧市發展教育事業的議案(第十八號)
3.石炳宗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女童就學難問題的議案(第八十六號)
4.盧昌鍵等10名代表:關於改革勞動用工制度以促進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的議案(第五十八號)
5.羅澤安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改變邊遠貧困地區辦學條件,解決小學生升國中難的議案(第八十七號)
6.李榮康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重視和解決少數民族貧困地區教育發展難的議案(第三十一號)
7.黃任文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民辦、代課教師存在問題的議案(第六十五號)
8.唐英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建立飲州師範專科學校的議案(第四十六號)
9.李冰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區政府認真重視科技、教育事業發展,增加經費投入的議案(第五十九號)
10.鐘景珍等15名代表:關於加快我區科技、教育興農的步伐,促進我區農業再上新台階的議案(第七十四號)
11.黃賢林等20名代表:關於合理改善鄉(鎮)農業科技推廣人員工作生活條件,進一步發揮基層農科人員作用的議案(第四十二號)
12.黃賢林等28名代表:關於積極支持農業科技推广部門開展技物結合的技術承包、有償服務和有償轉讓活動,促進科技興農的議案(第四十一號)
13.李榮康等10名代表:關於加強少數民族貧困地區鄉級農業推廣站建設的議案(第三十號)
14.黃錫麟等10名代表:關於增設村公所一名農業技術員的議案(第九十號)
15.趙明堅等10名代表:關於大力開發左江花山壁畫風景名勝區的議案(第五十號)
16.曹廷偉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廣西自然博物館館址被占問題的議案(第二十八號)
17.黃賢林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將"靈渠"、"南山寺"等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歸文化部門管理的議案(第二十五號)
18.黃藝君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將所占劇場歸還劇團的議案(第七十八號)
19.黃藝君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為區藝術學校建一座綜合排練場的議案(第七十六號)
20.石兆棠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給予出版單位優惠經濟政策,重視重點書刊印刷廠技術改造的議案(第五十七號)
21.周菊英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建立廣西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廣西婦女兒童宮的議案(第十七號)
22.黃遠芳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搶修鄉鎮衛生院危房的議案(第六十七號)
23.覃秋坤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搶修柳州地區鄉、鎮衛生院危房的議案(第六十二號)
24.覃秋坤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柳州地區27個新建鄉設立衛生院的議案(第八十四號)
25.石元俊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免向醫院徵收"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和"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的議案(第八十二號)
26.石元俊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迅速調整醫院收費標準的議案(第二十四號)
27.莫愛蓮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解決南寧市西鄉塘片治病難問題的議案(第九號)
28.鄧克興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組建飲州地區衛生學校的議案(第四十七號)
29.張慕潔等10名代表:關於要求建設自治區兒童醫院的議案(第三十二號)
30.自治區人大華僑委員會:關於要求給予歸僑計畫生育適當照顧的議案(第七十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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