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田長制考核暫行辦法》,是2022年6月,廣西以1號自治區總田長令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田長制考核暫行辦法
- 發布時間:2022年6月
內容解讀,
內容解讀
2022年6月,廣西以1號自治區總田長令發布《廣西壯族自治區田長制考核暫行辦法》,按照黨政同責、嚴格考核、一票否決、終身追責的要求,明確自治區總田長對各設區市一級田長(各設區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田長制工作情況開展考核。
《辦法》明確,主要考核一級田長建立健全田長制相關制度,履行田長職責,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和嚴格農田管護、建設、利用等情況,重點考核一級田長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及耕地撂荒治理的工作成效。考核結果將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評價、選拔任用和績效考評等重要參考。
田長制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結果根據考核總得分從高到低排序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按規定報總田長組織約談,相關一級田長在考核結果通報後一個月內須向總田長作書面檢討。
《辦法》明確了符合一票否決應予以問責的情形,包括若存在連續兩年考核被自治區評定為不合格的,或存在對重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等情形之一,導致耕地保護不力並造成嚴重後果、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將按照一票否決的要求對負有責任的一級田長及副田長予以問責並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