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西壯族自治區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1年7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西壯族自治區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1.07.29
  • 實施時間:2001.07.29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1995年11月14日通過,並經1997年9月24日第三十次會議修正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條例》,由於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後,執法主體和管理體制均發生了變化,進出口商品檢驗機構已歸屬國務院垂直領導,進出口商品檢驗需由國家統一規範。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廢止《廣西壯族自治區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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