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我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防範風險,加強和改進服務,我廳在2010年實施《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範》(試行)的基礎上,結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變化情況,對我區公積金業務管理規範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制定了《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範》(以下簡稱《業務管理規範》)
基本內容,通知內容,
基本內容
為進一步規範我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防範風險,加強和改進服務,我廳在2010年實施《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範》(試行)的基礎上,結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變化情況,對我區公積金業務管理規範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制定了《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範》(以下簡稱《業務管理規範》)。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
一、《業務管理規範》是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管理部,下同)開展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基本標準,也是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監管部門監督檢查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業務管理規範》開展業務,並在《業務管理規範》的基本要求和框架下,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財務管理、信息系統、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我廳將《業務管理規範》作為監管工作的重要依據,對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抽查,並納入業務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及審計監督範圍。
二、規範和統一住房公積金業務規程,是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對規範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我區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具有著重要意義。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視,組織業務人員認真學習,做好貫徹執行工作。
三、《業務管理規範》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原《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範》(試行)同時廢止。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實施過程存在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