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中證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廣發中證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廣發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廣發中證500ET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廣發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4.25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0510
  • 成立日期:20130411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債券、權證、股指期貨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待基金參與融資融券和轉融通業務的相關規定頒布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變本基金既有投資策略和風險收益特徵並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參與融資融券業務以及通過證券金融公司辦理轉融通業務,以提高投資效率及進行風險管理。屆時基金參與融資融券、轉融通等業務的風險控制原則、具體參與比例限制、費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

投資策略

1、完全複製法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完全複製法,即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的構成及其權重構建指數化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的調整。本基金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5%。
一般情形下,本基金將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的構成及其權重構建股票資產投資組合,但在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調整、配股、增發、分紅等公司行為導致成份股的構成及權重發生變化時,由於交易成本、交易制度、個別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動性不足等原因導致基金無法及時完成投資組合的同步調整時,基金管理人將對投資組合進行最佳化,以更緊密的跟蹤標的指數。本基金將根據市場情況,結合經驗判斷,綜合考慮相關性、估值、流動性等因素挑選標的指數中其他成份股或備選成份股進行替代,以期在規定的風險承受限度之內,儘量縮小跟蹤誤差。
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力爭控制投資組合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小於0.2%,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2%。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契約,並根據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判,以及對股指期貨契約的估值定價,與股票現貨資產進行匹配,實現多頭或空頭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獲得股票組合產生的超額收益。本基金在運用股指期貨時,將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流動性及風險收益特徵,對沖系統性風險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以改善投資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
權證為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加強基金風險控制,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
根據有關規定,本基金投資權證遵循下述投資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千分之五。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超過該權證的百分之十。
若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有新規定的,本基金將按最新規定執行。
2、投資組合構建
本基金投資組合的構建主要分為三步:確定目標組合、制定建倉策略、組合調整。
(1)確定目標組合:基金管理人主要採用完全複製標的指數成份股的構成及權重的方法確定目標組合;
(2)制定建倉策略:基金經理根據對標的指數成份股的流動性和交易成本等因素的分析,制定合理的建倉策略;
(3)組合調整:基金經理在規定的時間內,採用適當的方法和措施對組合進行調整,直至達到緊密跟蹤標的指數的要求。
3、投資組合的日常管理
(1)標的指數成份股公司行為信息的跟蹤與分析:跟蹤標的指數成份股公司行為信息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停牌、復牌等,分析這些信息對指數的影響,並進行相應的組合調整分析,為投資決策提供依據。
(2)標的指數的跟蹤與分析:跟蹤標的指數的調整等變化,確定標的指數變化是否與預期一致,分析是否存在差異及差異產生的原因,為投資決策提供依據。
(3)每日申購贖回情況的跟蹤與分析:跟蹤基金申購和贖回情況,分析其對投資組合的影響。
(4)組合持有證券、現金頭寸及流動性分析:基金經理跟蹤分析實際組合與目標組合的差異及其原因,並對擬調整的成份股進行流動性分析。
(5)組合調整:找出將實際組合調整為目標組合的最優方案,確定組合交易計畫;如發生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成份股公司發生併購重組等重大事項,基金經理召集會議,決定基金的操作策略;調整組合,達到目標組合的持倉結構。
(6)每日申購贖回清單的製作:基金經理以T-1日指數成份股的構成及其權重為基礎,考慮T日將會發生的上市公司變動等情況,製作T日的申購贖回清單並公告。
4、投資組合的定期管理
(1)每月
每月末,根據基金契約中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等的支付要求,及時檢查組合中的現金比例,進行支付現金的準備。
每月末,基金經理對投資操作、投資組合表現、跟蹤誤差等進行分析,分析最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的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情況,找出未能有效控制較大偏離的原因。
(2)每半年
根據標的指數的編制規則及調整公告,基金經理依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策,在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生效前,分析並制定投資組合調整策略,儘量減少因成份股變動帶來的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5、投資績效評估
(1)每日對基金的跟蹤偏離度進行分析;
(2)每月末對本基金的運行情況進行量化評估;
(3)每月末根據評估報告分析當月的投資操作、組合狀況和跟蹤誤差等情況,重點分析基金的跟蹤誤差和跟蹤偏離度的產生原因、現金控制情況、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前後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化等。
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日均跟蹤偏離度不超過0.2%,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2%。當跟蹤偏離度和年化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目標範圍時,基金管理人將通過歸因分析模型找出跟蹤誤差的來源,並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當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達到1%以上時,可進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評價日,基金管理人計算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和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為收益評價日基金份額淨值與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額淨值之比減去1 乘以100%;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為收益評價日標的指數收盤值與基金上市前一日標的指數收盤值之比減去1 乘以100%;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為原則進行收益分配。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有可能使除息後的基金份額淨值低於面值;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
5、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採取現金分紅的方式;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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