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分片聯繫指導制度

《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分片聯繫指導制度》是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非煤礦山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環節和重點時段的指導服務,強化責任落實,構建監管合力,推動非煤礦山安全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壓實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責任 切實消除監管盲區的通知》(礦安〔2021〕50 號)制定的制度。由廣東省應急管理廳於2021年9月23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分片聯繫指導制度
  • 印發機關: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 印發日期:2021年9月23日
  • 發文字號:粵應急〔2021〕144 號
印發信息,制度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辦法》和《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分片聯繫指導制度》的通知
(粵應急〔2021〕144 號)
各有關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強化非煤礦山安全責任落實,織密織牢安全生產責任網,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壓實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責任 切實消除監管盲區的通知》(礦安〔2021〕50 號)要求,省應急管理廳制定了《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辦法》和《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分片聯繫指導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並於10月25 日前將有關落實情況報送省應急管理廳。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9月23日

制度全文

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分片聯繫指導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非煤礦山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環節和重點時段的指導服務,強化責任落實,構建監管合力,推動非煤礦山安全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壓實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責任 切實消除監管盲區的通知》(礦安〔2021〕50 號),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非煤礦山包括即將關閉退出礦、停產礦、停建礦、技改礦、整合礦、基建礦、生產礦等所有類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以及採掘施工企業、地質勘探單位及勘探項目、尾礦庫、“五小礦山”(地熱、溫泉、礦泉水、滷水、磚瓦用粘土)。
第二條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分片聯繫指導是指省、地級以上市(以下簡稱市)、縣(市、區,以下簡稱縣)應急管理部門指定專人對本地區非煤礦山重點片區、礦山企業實施直接聯繫指導,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風險研判會商,指導安全風險應對處置,部署針對性防控措施,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全面推進落實安全生產“一線三排”,督促相關地區和礦山企業落實各項措施,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第三條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分片聯繫指導實行三級聯繫指導制度,省應急管理廳聯繫指導重點縣、市應急管理局聯繫指導重點鎮、縣應急管理局聯繫指導重點礦山。
第四條 轄區記憶體在非煤礦山數量達到 20 家以上、地下礦山與尾礦庫相對集中、近年發生過 2 次及以上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力量較為薄弱的縣確定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附屬檔案 1)。轄區記憶體在尾礦庫、地下礦山、邊坡高度超過 200 米露天礦山的鎮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鎮。尾礦庫“頭頂庫”、地下礦山、邊坡高度超過 200 米露天礦山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礦山。
第五條 省應急管理廳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處室人員為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的分片聯繫指導人。市級應急管理局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分管局領導和業務科室人員為本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鎮的分片聯繫指導人。縣級應急管理局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分管局領導和業務股室人員為本縣安全生產重點礦山的分礦聯繫指導人。
第六條 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根據非煤礦山數量變化以及安全風險狀況、業務科(處)室人員變動、職責調整情況,每半年動態調整非煤礦山重點片區或礦山名單及聯繫指導人名單(附屬檔案 2、附屬檔案 3)。
第七條 聯繫指導人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
(一)通過調閱工作檔案、現場詢問、抽查執法文書、明查暗訪、組織座談會等方式,開展現場調研、督導和會商,深入分析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鎮和礦在風險管控、安全監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針對性解決措施。
(二)綜合採用線上、線下方式,及時指導開展常態化安全風險研判。突出加強對地下礦山外包工程、採空區處理、井下巷道支護、提升運輸系統、井下動火作業、爆破作業、礦用爆炸物品管理等安全風險動態研究。加強對復工復產、汛期、重大節假日、礦產品價格猛漲等重點時段風險研究,重點防範區域性、系統性安全風險,部署針對性的風險防控措施。
(三)加強有關礦山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宣貫,指導、推進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預警監測建設,建立“一礦一策”“一庫一策”安全風險清單與管控措施。
(四)每年對重點聯繫指導片區或礦山企業開展“解剖式”督導檢查,深入剖析礦山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形成問題隱患清單、工作意見,推動解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五)以工作建議函形式及時向下級應急管理部門交辦發現的問題和隱患,並定期跟蹤整改、處置情況。
第八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礦山企業要安排專人研究、解決分片分礦聯繫指導人交辦的問題和隱患,按規定時限反饋處置情況,提交相關執法文書等證明材料,形成工作閉環。

內容解讀

2021年9月23日,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分片聯繫指導制度》(粵應急〔2021〕144號,以下簡稱《制度》)。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為構建全省各級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合力,進一步加強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環節和重點時段指導服務,推動非煤礦山安全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壓實礦山安全監管監察責任切實消除監管盲區的通知》(礦安〔2021〕50號)要求,省應急管理廳研究制定了本《制度》。
二、出台目的
  一是根據非煤礦山數量和安全風險情況合理確定轄區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鎮、礦山,著力構建省市縣三級非煤礦山重點分片聯繫指導制度。
  二是督促各級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經常性開展工作指導,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責任措施,保質保量完成各項重點工作任務。
三是準確把握重點片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情況,定期進行蹲點式調研,開展“解剖式”檢查,針對礦山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深入剖析深層次原因,多措並舉推動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主要內容及特點
《制度》共八條,規定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行“省應急管理廳聯繫指導重點縣、市應急管理局聯繫指導重點鎮、縣應急管理局聯繫指導重點礦山”的三級聯繫指導制度。
  一是明確重點片區。明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區和重點企業界定標準,將仁化縣、連平縣、梅縣區和蕉嶺縣、信宜市、懷集縣和連州市、陽山縣、英德市、雲安區等10個縣(市、區)確定為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縣,並要求各地以上市、縣區應急管理部門應結合本地區非煤礦山實際確定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鎮、重點非煤礦山企業。
二是明確工作職責。要求省、市、縣應急管理部門指定專人對本地區非煤礦山重點片區、重點礦山企業實施直接聯繫指導,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風險研判會商,指導安全風險應對處置,部署針對性防控措施,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全面推進落實安全生產“一線三排”,督促相關地區和礦山企業落實各項措施,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三是明確工作機制。要求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根據非煤礦山數量變化以及安全風險狀況等情況,每半年動態調整非煤礦山重點片區或礦山名單及聯繫指導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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