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

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廣東省衛生廳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其前身為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
  • 隸屬於:廣東省衛生廳
  • 前身: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
  • 職能部室:辦公室、學術部等
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廣東省衛生廳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其前身為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2002年起,對外不再使用“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改稱“廣東省醫學會”,同時成立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接收原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的工作職能,負責廣東省醫學會的日常工作,其級別仍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並作為廣東省醫學會辦事機構獨立開展工作。2002年,省編辦將中心核定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006年12月,根據中心的職能,省編辦重新將中心定為財政核撥事業單位。
中心工作職能主要是受政府委託,承擔廣東省醫學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省的醫學學術管理、醫學科技普及提高、醫學科技隊伍的成長與教育,包括醫學學術交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醫療衛生行業的規範管理等。
作為中心前身的中華醫學會廣東分會有著悠久的歷史, 成立近九十年來,尤其是解放以來,一直致力於提高本省學術水平, 為促進我省醫學科技的繁榮和發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已成為醫學界公認的具有廣泛影響力的醫學科技學術團體。學會下屬73個專科分會,幾乎囊括了我省醫學學術界的所有精英,使學會在我省醫療衛生界具有無可取代的學術權威。
中心有專職幹部職工30人。設有辦公室、學術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公室、 繼續教育部、科普部、科技信息部共6個職能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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