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創建的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創建的管理辦法
  • 發布文號:粵環〔2012〕38號
  • 發布單位: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 發布時間:2012-5-23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創建的管理辦法(試行)
環保氣象
粵環〔2012〕38號
2012-5-23

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粵發〔2011〕26號),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污染減排工作全面深入開展,規範我省工業園區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是指依據工業生態學原理、污染減排和清潔生產要求而改造升級的工業園區。通過對現有園區的創建,促進排污企業實施綠色升級改造,降低環境風險、緩解污染壓力。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各類工業園區(包括產業轉移工業園、行業基地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創建省級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的申報、認定和管理。
第二章 申報和認定
第四條 擬創建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的單位向省環境保護廳提出創建申請。
第五條 申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園區應依法設立。
(二)園區已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並通過環保主管部門審查。園區開發建設應達到相當規模,集中治污等環保基礎設施按環評批覆意見要求進行建設。
(三)園區內所有企業排放的各類污染物穩定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總量控制目標,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和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環保信用評價中未出現紅牌記錄。
(四)園區已全面啟動清潔生產工作,制訂工業園區清潔生產推進計畫,園區內已建成投產的80%以上的重點企業實施清潔生產。
(五)園區具備一定的環保科技創新能力,初步建立先進適用的污染防治技術套用體系。
(六)園區應符合附屬檔案二中相關考核指標要求。
第六條 申請材料(書面材料一式三份及電子版)要求如下:
(一)園區建設單位提交的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對照申報條件闡明創建的目的意義、主要思路、基礎條件、措施及成效。
(二)由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三年內環境績效證明。內容包括園區有效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度及各項政策情況;園區內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總量控制目標,未發生重大污染事故、重大環境違法事件以及企業在環保信用評價中未出現紅牌記錄的情況;園區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及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執行情況。環境績效證明還應包括對園區環境績效進行進一步說明的材料,如園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含批覆檔案)及其他能夠說明園區環境績效的有關材料。
(三)園區建設單位提交的《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申請報告書》(以下簡稱“申報書”)。申報書參照《編制指南》(見附屬檔案一)編寫。
第七條 省環境保護廳收到申報材料後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初步達到要求的,組織專家對園區進行現場考察,並對申報書進行技術評審,對是否達到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考核指標進行審定。
第八條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評審審定的園區,將在省環境保護公眾網等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第九條 經公示無異議的園區,由省環境保護廳正式命名為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並授予牌匾。
第三章 後續管理
第十條 新入園企業需採用先進清潔生產工藝、設備,達到國內清潔生產行業先進水平,並在正式投產後啟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第十一條 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須於每年1月底前向省環境保護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報告。
第十二條 省環境保護廳對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每三年複查一次,對複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銷其稱號。
第四章 激勵措施
第十三條 對綠色升級改造效果顯著並獲得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稱號的重污染行業園區,省級資金給予一定獎勵。
第十四條 對獲得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稱號的,優先予以推薦申報國家生態示範工業園區;對園區內企業,優先支持環評審批、上市環保核查、環保科技成果鑑定及示範推廣。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環境保護廳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附屬檔案一: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申請報告書編制指南
附屬檔案二: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考核標準
附屬檔案一
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
申請報告書編制指南
申請報告書應對園區的綠色升級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價,主要內容包括:園區基本情況、環保投入、污染防治措施及減排情況、資源綜合利用情況、潛在的環境風險和應急方案、環境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環境管理等。
一、基本情況
(一)園區概況
(二)建設基礎
(三)環保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二、園區環評審查批覆落實情況
(一)規劃建設落實情況
(二)總量目標落實情況
(三)環保“三同時”落實情況
三、物質減量與循環
(一)資源消耗及利用水平
(二)中水回用情況
(三)資源綜合利用情況
四、污染防治開展情況
(一)大氣污染防治(含集中供氣、供熱情況及污染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等)
(二)水污染防治(含集中治污情況及污染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等)
(三)固體廢物防治
(四)噪聲污染防治
(五)其它污染的防治情況
五、清潔生產開展情況
(一)清潔生產工作方案
(二)清潔生產審核情況
(三)中/高費方案實施情況及效果
六、保障體系
(一)組織機構建設和管理保障體系
(二)環境風險控制及應急管理體系
(三)環境文化體系(如建立環境安全文化、開展環境宣教活動、開展環保社團組織建設、參與環保公益活動情況)
(四)環保科技支撐與綠色招商體系
附屬檔案二
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考核標準
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考核標準中規定了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認定的具體量化指標和指標解釋。
一、考核指標
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考核指標見表1。
表1 廣東省綠色升級示範工業園區考核指標
二、考核指標解釋與計算方法
(一)工業增加值增長率
指標解釋:指當年園區工業增加值相對上一年的工業增加值的增值與上一年工業增加值的百分比。工業增加值是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工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是企業生產過程中新增加的價值。
(二)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
指標解釋:園區萬元工業增加值消耗新鮮水量。
工業用新鮮水量:指報告期內企業廠區內用於生產和生活的新鮮水量(生活用水單獨計量且生活污水不與工業廢水混排的除外),它等於企業從城市自來水取用的水量和企業自備水用量之和。對於行業類園區,該指標應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
計算公式:
(三)中水回用率
指標解釋:中水指各種排水經處理後,達到規定的水質標準,可在一定範圍內重複使用的非飲用水。在此指以經過污水處理廠處理後的二級達標水做水源,再深度處理,達到中水標準的中水。
環評批覆中對中水回用率有要求的按批覆意見執行。
計算公式:
(四)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指標解釋: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占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包括綜合利用往年貯存量)的百分率。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指企業通過回收、加工、循環、交換等方式,從固體廢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轉化為可以利用的資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體廢物量(包括當年利用往年的工業固體廢物貯存量),如用作農業肥料、生產建築材料、築路等。綜合利用量由原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統計。
計算公式:
(五)工業廢水排放彈性係數
指標解釋:指園區工業廢水排放量增長率與工業增加值增長率的比例。工業廢水排放量增長率指園區工業廢水排放量相對上一年的工業廢水排放量的增值與上一年工業廢水排放量的百分比。
計算公式:
工業廢水排放彈性係數=園區工業廢水排放量增長率/園區工業增加值增長率
(六)園區污水排放達標率
指標解釋:園區(或入園企業)污水排放檢測達標次數占園區(或入園企業)污水排放總檢測次數的比例。
(七)cod、nh3-n排放彈性係數
指標解釋:指園區cod、nh3-n排放量增長率與工業增加值增長率的比例。cod、nh3-n排放量增長率指園區cod、nh3-n排放量相對上一年的cod、nh3-n排放量的差值與上一年廢水中cod、nh3-n排放量的百分比。
(八)so2、nox排放彈性係數
指標解釋:指園區so2、nox排放量增長率與工業增加值增長率的比例。so2、nox排放量增長率指園區so2、nox排放量相對上一年的so2、nox排放量的差值與上一年廢氣中so2、nox排放量的百分比。
(九)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指標解釋: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量與生活垃圾產生量之比率。因統計上生活垃圾產生量不易取得,在此用清運量代替。有關標準目前採用《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01)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
(十)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指標解釋:危險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落實國家危險廢物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的情況,主要包括危險廢物識別標誌設定情況、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制定情況、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轉移聯單、應急預案備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等情況。
(十一)環境管理機構與能力
指標解釋:指園區是否設立專門的環境管理機構,是否建立環境應急機制,是否具有環境專職管理人員,重點污染源是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設施。
(十二)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開展率
指標解釋:指園區內重點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重點企業數占園區內重點企業總數的比例。重點企業是指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環發〔2008〕60號)、《關於深入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的通知》(環發〔2010〕54號)的規定應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
(十三)工業企業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開展率
指標解釋:指園區內開展iso14001認證的工業企業占園區工業企業總數的比例。
(十四)環評及“三同時”執行率
指標解釋:包括園區環評批覆執行情況,如園區規劃方案、主導產業及環保措施等落實情況以及入園企業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以及已建成項目中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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