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教育局關於開展“警校攜手打造學生安全保障線”行動的實施意見

《廣東省深圳市教育局關於開展“警校攜手打造學生安全保障線”行動的實施意見》是2008年廣東省深圳市教育局發布的通知。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廣東省深圳市教育局關於開展“警校攜手打造學生安全保障線”行動的實施意見
教育科技
深教398號
廣東省深圳市教育局
2008-11-24

法規內容

各區教育櫃項喇局、光明新區社會事務辦,各轄區交警大隊,市教育局直屬各中國小校:
為加強我市阿抹海勸“警校共建”機制建設,進一步落實凳項挨公安部關於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八條措施”和市領導有關指示精神,切實做好中國小(含幼稚園,下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維護廣大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決定在全市中國小堅持開展“警校攜手打造學生安全保障線”行動。為使此項工作紮實開展,取得實效,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落實。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意義
深圳人口密集,交通環境複雜,維護學生和幼兒交通安全,始終是一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直接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關係到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各級教育部門、公安交警部門和中國小校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深圳的高度,以對後代認真負責的精神,積極加強協作,持之以恆地共同做好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緊密結合深圳實際,完善“警校共建”機制,創新工作思路,堅持抓好中小學生和幼兒上、放學期間的交通安全管理,不斷改善校園及周邊的交通安全環境,打造學拒設兵生安全保障線。
二、明確職責,共同做好學生交通安鍵殼乎恥全管理工作
(一)公安交警部門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調查和研究學校及周邊交通環境狀況,確定重點監控學校和重點地段(路段),在交警職責範圍內積極解決或協調解決學校周邊的交通安全問題。要通過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告、限速、慢行、讓行、禁停等標誌,鋪設減速設施,在學校門前道路施劃人行橫道線等辦法,改善和最佳化學校周邊交通設施和環境。
2.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狀況的監管,切實維護學生安全。對校門面臨4車道以上主幹道、校門口及周邊交通擁堵和秩序混亂的學校,以及學校周邊交通事故多發的路段,公安交警部門要合理安排警力,重點加強交通巡查和疏導,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對交通隱患和交通秩序進行專項整治。
3.在教育教學時間和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對學校門口亂停放的車輛,嚴格依法清理和整治。在學校周邊有條件的路段設定上學、放學時段臨時停車位,方便接送學生的車輛停放。
(二)教育部門和中國小校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與公安交警部門的溝通和聯繫,認真掌握和主動反映校園及周邊存在的交通安全問題,積極配合交警部門做好交通安全隱患整治和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中國小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切實做好學生進校和離校時的組織管理和護導工作,協助交通民警、交通協管員和有關部門做好校門前定轎坑亂停車、亂擺賣等清理整治工作。
3.各中國小要嚴格執行校車管理規定,認真做好校車維護保養工作,加強對校車駕駛員的培訓考核和日常管理,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實行嚴格管理,嚴防校內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建章立制,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設
(一)建立和落實學生安全管理協作制度。一是各級教育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和分析學生交通安全情況,研究和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市級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二是落實和相對固定每一所學校的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民警,並在學校門衛室(值班室)顯著位置張貼轄區交警大隊、責任民警的聯繫方式,同時實行責任民警到學校簽到制度。責任民警每月至少到學校兩次,主要了解學校及周邊交通安全狀況,在職責範圍內積極處理或協調處理影響學生交通安全的問題;聽取學校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指導學校開展校車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和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三是實行公安交警部門向學校反饋中小學生違反交通安全法規信息制度,學校將是否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作為學生綜合表現評價和德育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嚴格實行校內車輛管理制度。禁止私人車輛進入校園。公務車或校車進入校園實行人車分道,嚴格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並在規定的地方統一停放。外單位進入校園的公務車輛和運送學校所需物資的車輛,必須辦理進校登記手續,領取臨時通行證後方可進入校園,並遵守學校交通管理規定,服從學校管理人員指揮。機動車輛出入校門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在校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三)建立學生安全管理工作表彰獎勵制度。一是把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民警納入我市每年“優承舟秀法制副校長”、“優秀法制輔導員(校警)”的考核評選和表彰範圍,在全市慶祝教師節大會上對優秀交通民警進行統一表彰;二是每年對中國小校車駕駛員集中進行一次評比考核,對優秀駕駛員進行表彰和獎勵。
四、強化教育,不斷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是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級教育部門要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程教學計畫,定期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珍愛生命意識。各中國小要結合學校實際和社會上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創造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重點抓好中小學生“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安全行路”的養成教育,不斷增強交通安全教育效果,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要通過家長會、專題講座、座談會、告家長書等形式,在學生家長中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引導廣大家長配合學校工作,做好表率,教育和督促孩子注意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門要以“警校攜手打造學生安全保障線”行動為契機,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進一步加大對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支持力度。轄區交警大隊和責任民警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與和指導學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通過交通法規宣傳、典型案例剖析、專題講座、學生交通安全隊活動等形式,幫助學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識,不斷強化交通法制觀念。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三、建章立制,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設
(一)建立和落實學生安全管理協作制度。一是各級教育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和分析學生交通安全情況,研究和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市級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二是落實和相對固定每一所學校的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民警,並在學校門衛室(值班室)顯著位置張貼轄區交警大隊、責任民警的聯繫方式,同時實行責任民警到學校簽到制度。責任民警每月至少到學校兩次,主要了解學校及周邊交通安全狀況,在職責範圍內積極處理或協調處理影響學生交通安全的問題;聽取學校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指導學校開展校車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和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三是實行公安交警部門向學校反饋中小學生違反交通安全法規信息制度,學校將是否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作為學生綜合表現評價和德育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嚴格實行校內車輛管理制度。禁止私人車輛進入校園。公務車或校車進入校園實行人車分道,嚴格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並在規定的地方統一停放。外單位進入校園的公務車輛和運送學校所需物資的車輛,必須辦理進校登記手續,領取臨時通行證後方可進入校園,並遵守學校交通管理規定,服從學校管理人員指揮。機動車輛出入校門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在校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三)建立學生安全管理工作表彰獎勵制度。一是把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民警納入我市每年“優秀法制副校長”、“優秀法制輔導員(校警)”的考核評選和表彰範圍,在全市慶祝教師節大會上對優秀交通民警進行統一表彰;二是每年對中國小校車駕駛員集中進行一次評比考核,對優秀駕駛員進行表彰和獎勵。
四、強化教育,不斷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傳是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級教育部門要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程教學計畫,定期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珍愛生命意識。各中國小要結合學校實際和社會上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創造性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重點抓好中小學生“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安全行路”的養成教育,不斷增強交通安全教育效果,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要通過家長會、專題講座、座談會、告家長書等形式,在學生家長中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引導廣大家長配合學校工作,做好表率,教育和督促孩子注意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門要以“警校攜手打造學生安全保障線”行動為契機,充分發揮專業優勢,進一步加大對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支持力度。轄區交警大隊和責任民警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參與和指導學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通過交通法規宣傳、典型案例剖析、專題講座、學生交通安全隊活動等形式,幫助學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識,不斷強化交通法制觀念。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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