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正廳級),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包含15個內設機構。2013年10月9日上午,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廣東省著作權局正式掛牌成立。宣告廣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和省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初步完成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相關工作,開始履行新的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地區:廣東省
- 職責:負責印刷、複製業的監督管理
- 成立時間:2013年10月9日
正式揭牌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查、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調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的對外及港澳台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及著作權領域“走出去”工作;協調指導對外及港澳台文化合作有關項目的執行工作;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研究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管理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協調和發布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律事務等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
(三)規劃與財務處
擬訂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及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產業發展;研究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導、協調推進有關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擬訂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實施有關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對欠發達地區進行扶助,指導監督相關重點基礎設施建設;依法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及著作權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政府採購及內部審計工作。
(四)宣傳管理處
承擔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全省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具體指導全省重要媒體的重大宣傳和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廣播電視節目引進播出管理及落地境外電視頻道監管工作,監督管理部分涉外廣播電視相關機構及其業務活動。
(五)新聞報刊處
承擔報紙、期刊的出版活動,省內報刊社、通訊社駐粵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粵版報紙、期刊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監製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協同查處重大新聞報刊違法違規活動。
(六)出版管理處(數字出版處)
承擔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檔案文獻、教科書的出版工作,承擔國家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書號管理工作;承擔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網路文學、網路書刊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七)印刷發行管理處
承擔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及進口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印刷及複製設備的進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中國小教科書及教輔材料的印製發行工作;協同查處、糾正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
(八)電影管理處
承擔全省電影製片、發行、放映相關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在我省備案的電影進行內容審查;指導、協調全省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電影檔案管理、技術研發和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指導、協調本省影片參與國際合作和對外交流。
(九)電視劇管理處
承擔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組織對省內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卡通片)的內容進行審查;指導、調控省內電視劇的播出。
(十)傳媒機構管理處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一)網路視聽節目管理處
承擔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
(十二)反非法與違禁出版物處(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掃黃打非”方針政策,擬訂“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協調查處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大案要案;承辦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的舉報受理及非法、違禁出版物的鑑定工作;承擔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三)著作權管理處
擬訂著作權保護管理使用和著作權產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本省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進行管理;協同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處理涉外及港澳台的著作權關係;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十四)科技處
擬訂全省新聞出版及印刷業、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監測、應急廣播的規劃及組織實施;推進三網融合,承擔相關技術規劃和技術管理工作;承擔廣播影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廣播影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和計量檢測工作。
(十五)人事處(與離退休人員服務處、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承擔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離退休人員服務、計畫生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