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聞出版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公布廣東省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省新聞出版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省新聞出版局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 概述
  2012年,省新聞出版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等精神,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強化安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檢查工作。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印發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的通知》等規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檢查機制,進一步完善保密審查程式,做到有依據、有記錄、有審批,確保不泄密。
  (二)與時俱進,實時更新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報刊、電台、電視台、網路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實時通過省政府門戶網、局入口網站、自辦刊物、新聞發布會等媒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新聞出版局主要通過局入口網站、報刊、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本局的政府信息。
  1.省政府門戶網和省新聞出版局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2年,共發布政府信息99條,其中,工作動態類信息83條,占83.84%;部門檔案類信息3條,占3.03%;其它類信息13條,占13.13%。公眾可通過省政府門戶網“政務公開”欄目、省新聞出版局入口網站的“政策法規”欄目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省新聞出版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新聞發布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2年,《中國新聞出版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廣東電視台等省內外主要媒體共播發由省新聞出版局提供的政府新聞信息200餘條。辦理局領導接受新聞媒體采(專)訪3次。召開新聞發布會1次。
3.通過《廣東新聞出版信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作為行業簡報,《廣東新聞出版信息》主要面向與新聞出版業有關各單位。2012年,共出版《廣東新聞出版信息》12期。
  4.向省檔案局提供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2012年,向省檔案局移交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3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省新聞出版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宗。1宗已向申請人公開所申請信息。4宗已向申請人部分公開所申請信息。1宗申請獲取的信息不存在,已依法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均表示滿意。
  接受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逾110人次,主要涉及省內新聞出版行政機構和出版單位等相關工作機構電話號碼、出版單位和印刷複製企業年檢工作有關規定、職稱評審安排、著作權登記等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省新聞出版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支出228元(郵寄費),全部在行政經費中列支,沒有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省新聞出版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2年,省新聞出版局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仍然存在公開內容有待深化、便民性有待提高、互動性不強等不足。2013年,省新聞出版局將繼續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制度,同時將採取以下措施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水平: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根據工作情況修改完善《廣東省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明晰責任,提高執行力,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探索與公共服務平台相結合的其他公開形式,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方便民眾及時獲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按時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做到及時受理、認真辦理、限時答覆,確保廣東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網上管理系統不出現藍牌、黃牌、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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