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粵機編辦[2012]222號文的規定,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接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授權, 行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程建設定額編制及其管理等行政職能,並接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的監督。其主要任務是: 貫徹執行國家、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程建設定額和計價規範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委託參與制定本省工程造價管理的法規、規章和管理制度; 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和工程建設定額的編制、修訂、解釋等具體工作;指導省工程建設定額的執行, 指導編制建設工程估算、概算、結算,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委託發布工程造價信息,指導標底的編制審核工作,按規定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的審標、評標、定標工作。 核定事業編制25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總站歷史
總站職能
2、負責本省建設工程造價標準規範、工程建設計價依據、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和參數的編制、修訂、解釋等具體工作;
3、負責工程造價信息發布和管理的具體工作。指導和推進全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的建設,制定工程造價指數、指標,建立全省工程造價檔案網際網路備案監管系統;
4、指導編制建設工程估算、概算、結算等工程造價檔案,組織檢查建設工程估算、概算、結算等工程造價檔案編制質量;
5、負責省管和中央託管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審核工作;
6、調解建設工程造價糾紛;
7、參與廳統一組織的每年按不低於5%的比例抽查本廳許可的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條件情況核查工作;
8、參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施工契約管理等涉及造價管理方面的工作。
黃守新 站長
盧立明 副站長
楊永 副站長
科室職能
2、建築工程科:主要負責房屋建築、裝飾等專業工程計價依據、規範的編制和管理,以及相關計價依據解釋和對爭議進行調解。
3、市政安裝科:主要負責市政、安裝、交通、環衛、綠化等專業工程計價依據、規範的編制和管理,以及相關計價依據解釋和對爭議進行調解。
4、造價管理科:主要負責工程造價市場監督管理,以及工程造價諮詢業、造價專業人員執業和從業行為的監管工作。
5、信息標準科:主要負責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管理,負責工程造價數據標準的制定和管理,承擔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期刊的編輯、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