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安全廳行政執法職權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國家安全廳
- 外文名:sadsf
- 性質:名詞
- 作用:保護安全
執法職權依據
類別 | 名稱 | 頒 布 機 關 及 施 行 時 間 |
法 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自1993年2月22日起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
行政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 | 國務院發布,自1994年6月4日起施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國務院發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
《衛星地面接受設施接受外國衛星傳送電視節目管理辦法》 | 廣播電影電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發布,自1990年5月28日起施行 | |
部門規章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受設施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 廣播電影電視部發布,自1994年2月3日起施行 |
《關於貫徹〈衛星地面接收外國衛星傳送電視節目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