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措施

《廣東省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措施》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粵府辦〔2022〕3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教育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13日

檔案全文

廣東省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決策部署,推動我省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深入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一)大力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按照“聚焦重點、全面普及、鞏固提高”的新時代推廣國語工作方針,加大我省民族地區、農村地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不斷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助力鄉村振興。大力提升城鎮國家語言文字普及質量。創新開展推廣國語宣傳周和常態化宣傳活動,加強語言國情和語言省情教育,加強對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語言文字標準的宣傳。大力推進語言文字推廣基地建設,“十四五”期間爭取建設4—6個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
(二)發揮學校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主陣地作用。全面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教育教學基本用語用字的法定要求。大力提高學校語言文字教育教學水平,堅持將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學校、教師、學生管理和教育教學、評估評價等各個環節,大力開展學校語言文字規範化達標建設工作。大力提高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核心素養和教學能力,將規範使用語言文字、提升語言文字核心素養和教學能力作為中國小教師培訓的核心課程納入新入職教師崗前培訓、教師繼續教育等培訓工作,將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進一步豐富學校語言文字教育的內容和形式,鼓勵學校根據自身實際開發語言文字教育校本課程。推進書香校園建設,提高學生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聽說讀寫能力和語文素養,幼稚園要將培養幼兒傾聽和表達習慣作為學前教育學習國語的重要環節;中國小校要加強規範漢字書寫教育,以閱讀整本書為抓手,全面提高學生聽說讀寫能力;中等職業學校和高校要科學設定語言文字相關課程,以語文鑑賞能力、文字書寫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為重點,全面提升學生的語文素養及語言文字的運用能力。
(三)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套用能力。大力推動學校、機關、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路信息、公共服務等系統相關從業人員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積極實施以職業技能提升為導向,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對社區青少年、農民、外出和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進行國語培訓,提升其國語水平。在廣州、深圳等城市試點開展城市語言能力評估,探索建立城市語言能力評估體系。加強語言文字廣播電視網站、報紙、期刊和其他出版物等宣傳陣地建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創新宣傳手段,加強輿論引導,注重對社會關注的語言文字熱點問題的宣傳解釋,營造有利於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和規範使用的社會環境。
二、加快推進語言文字基礎能力建設
(四)加強語言文字使用的社會規範與管理。加大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力度,強化學校、機關、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路信息、公共服務等領域語言文字監督檢查,把正確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要求融入行業管理、城鄉管理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創建內容。加強對網路、手機等新媒體語言文字使用的監測和規範,跟蹤研究語言生活中出現的新現象和新問題,引導語言生活健康發展。加強廣播電視等領域對廣告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引領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市開展城市、區域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
(五)推動語言文字信息化技術發展。加強相關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語言信息化技術研究,發揮語言文字信息技術在信息化、智慧型化建設中的基礎支撐作用,提升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能力,推進語言文字的融媒體套用。大力推動語言文字與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加強人工智慧環境下自然語言處理等關鍵問題研究和原創技術研發,加強語言技術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支持數字經濟發展,服務數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設。加強語言文字信息化平台建設,藉助現代信息技術和通信手段,為社會提供語言文字政策法規、規範標準和語言文字使用等諮詢服務。
(六)開展語言文字研究。支持有關高校、科研院所和相關企事業單位,圍繞國家戰略和發展需求,加強語言文字科研中心和平台建設,提高研究水平和決策諮詢能力。依託省內高校探索建設一批省級語言文字科研基地,設立省專項語言文字研究課題。開展我省語言文字智庫建設,以優秀科研成果提升我省語言文字研究水平和決策諮詢能力,促進語言文字事業發展。
三、加強語言文字服務能力建設
(七)加強語言文字社會服務能力建設。圍繞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探索創新服務國家和我省戰略的語言文字政策和舉措。加強語言產業規劃研究,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運營相結合,發展語言智慧型、語言教育、語言翻譯、語言創意、語言康復、語言文字傳播等語言服務產業。建設語言志願服務隊伍,提升城鄉社區語言服務能力;加大語言文字助力鄉村振興支持力度。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加強手語、盲文人才培養,強化手語、盲文學科建設,做好公共場合的無障礙語言文字服務。加強應急語言服務建設。
(八)提高語言文字服務區域戰略發展水平。深入開展語言省情調查,加強語言規劃、語言管理和語言政策的研究。重點開展全省語言狀況及規劃研究,編制全省語言生活狀況報告、語言服務報告,形成一批語言文字治理研究成果,在全國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加大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國家語言文字推廣支持力度。提升粵港澳大灣區語言服務能力,加強粵港澳大灣區、自由貿易試驗區、“一帶一路”建設等方面的語言服務。
(九)完善語言文字測評工作。配合國家推進和完善國語水平測試工作,提高國語培訓測試規範化、科學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我省國語水平測試站、測試點的規範化建設,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能力,滿足社會人員需求,做到應測盡測。加強國語水平測試質量監管,保證測試的權威性、嚴肅性、公平性。進一步強化對測試員的培訓。鼓勵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參加國語水平測試。
四、積極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
(十)傳承弘揚以語言文字為載體的中華優秀文化。落實教育部、國家語委《中華經典誦讀工程實施方案》,強化學校語言文化傳承功能,推進校園中華經典誦寫講行動,積極開展中華經典誦寫講進社區、入鄉鎮、下基層活動。鼓勵各地開展規範漢字書寫大賽、漢字聽寫大會、成語大會、詩詞大會等文化教育類實踐活動。加強中華優秀文化傳統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增強語言文字的吸引力和影響力,打造具有廣東特色、僑鄉特色、嶺南文化特色的語言文字活動品牌。
(十一)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語言文化交流合作。加強面向港澳的國家語言文字推廣,穩步推進對港澳台和外籍人士的國語水平測試工作、中文教學服務與中文水平測試工作。積極開展粵港澳大灣區中華經典誦讀活動和語言文化研修等活動,加大與港澳地區的語言文化交流力度,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語言文化品牌。
(十二)加強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建設。加強方言保護與傳承,科學保護我省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要按照國家語委統籌安排,深入推進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建設,大力推進語言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切實鞏固“語保工程”的成果。
五、組織實施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要加強統籌協調,全力推進全省語言文字高質量發展工作。各地應建立健全語言文字工作協調機制,配足配齊工作人員。各級教育(語言文字)部門要切實發揮協調和服務作用,調動各類資源和力量,將語言文字規範要求納入隊伍建設、行業規範、監督檢查等範圍。建立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語言文字)部門定期向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報告語言文字工作的機制。各地要積極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經費投入機制,鼓勵通過社會捐贈方式支持語言文字事業發展。
(十四)強化隊伍建設。各地要加強語言文字系統幹部隊伍培養培訓,提高語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強對國語水平測試員、相關行業從業人員語言文字培訓。加大對高校、中國小、研究機構語言學學科帶頭人和領軍人才的培養和扶持力度,充分發揮語言文字專家在人才培養、智力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利用農村中國小教師國語大賽的成果,遴選一批鄉村基層推普人才,助力鄉村振興。健全激勵機制,依法依規表彰獎勵為語言文字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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