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是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的二級學院。

基本介紹

辦學歷史,部門職能,

辦學歷史

繼續教育學院成立於2022年,系在集團辦學前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終身教育部、原廣東省旅遊職業技術學校培訓部、原廣東省旅遊職業技術學校繼續教育部的基礎上組建而成。

部門職能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班子的領導下,規劃、統籌、協調、管理和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職業技能鑑定、非學歷社會培訓方面的工作。
二、繼續教育學院的主要工作
(一)高等學歷繼續教育
1.制定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工作規劃,拓寬在校生學歷提升渠道,開展面向社會和行業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工作;
2.根據國家和上級教育部門有關政策,制定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管理制度、工作規範和工作流程;
3.統籌學校對外聯合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合作辦學,管理和協調學校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項目,包括;專升本、自考相溝通、開放教育、校外教學點等,辦理和發放相關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畢業證書;
4.統籌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人才培養方案地編寫,督促和檢查教學過程地實施,對人才培養質量進行有效地監控;
5.負責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師資庫和教學資源庫建設,保障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職業技能鑑定
1.制定學校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規劃,建立覆蓋學校大部分專業的職業技能鑑定平台;
2.制定學校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管理制度,針對不同的鑑定項目統籌制定相應的工作規範、鑑定流程和評分標準;
3.統籌和管理學校各項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協調各二級學院組織學生報名、開展考證前培訓、安排和落實職業技能鑑定,辦理和發放相關職業技能證書;
4.最佳化考評員隊伍的數量和結構,建立一支業務熟練、相對穩定、與鑑定項目相匹配的職業技能鑑定考評員隊伍;
5.加強鑑定場地建設,根據社會需求變化,不斷開發和申報新的鑑定項目,拓寬學校職業技能鑑定的範圍和渠道。
(三)非學歷社會培訓
1.制定學校非學歷社會培訓發展規劃,統籌兼顧非學歷社會培訓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制定學校非學歷社會培訓管理制度,統籌和管理學校面向在校生、行業和社會開展的各類非學歷社會培訓項目;
3.充分利用學校資源和優勢,積極開拓培訓項目,形成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職業培訓架構;
4.建立非學歷社會培訓師資庫,組建一支包括學者、專家、技術技能人員等、校內校外結合的社會培訓師資隊伍;
5.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積極開拓國際化培訓業務。
(四)其它
完成上級部門及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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