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博羅縣游擊隊借據事件

2011年8月16日一條泛黃的借條圖片“收據 在一九四七年八月下洞黃觀榮七九步槍兩條子彈兩百粒手槍一條子彈五十粒稻穀一千多斤生豬兩條 此致 (打出江山來算賬) 經收人 中隊長李漢輝 四七 八月”,在微博上猛烈轉發。8月8日,黃蘇強在網上發帖稱,他爺爺博羅縣公莊鎮地主黃觀榮曾經在1947年8月把兩條七九步槍、一條手槍、250顆子彈,還有一千多斤稻穀、兩頭生豬借給當時的東江游擊隊,當時的游擊隊中隊長李漢輝寫有借據,並註明“打出江山來算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博羅縣游擊隊借據事件
  • 時間:2011年8月16日
  • 對應:借條圖片
  • 人物:黃蘇強
事件簡介,借據由來,老兵認定借據是真,專家稱真假難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最新進展,

事件簡介

目前他爺爺病重,現借據在他的手上。由於黃家人多年希望兌現這張借條而無果,他不知道該找哪個政府部門,希望大家能幫助他爺爺。黃蘇強隨後也上傳了借據照片。
記者聯繫到黃蘇強,看到了借據原件。借據只有巴掌大小,有些泛黃,但保存完整。借據上寫著:“收據 在一九四七年八月下洞黃觀榮七九步槍兩條子彈兩百粒手槍一條子彈五十粒稻穀一千多斤生豬兩條此致(打出江山來算賬)經收人中隊長李漢輝四七 八月”。
8月15日,博羅縣民政局救災救濟股股長溫向紅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之前接到黃蘇強的反映他們也很重視,專程去黃家裡去看望了黃海洋,並給他提供了困難救助表讓他填寫申請,按規定可以一次性救助2000元,一年可以救助兩次,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再向上級申請。
溫向紅說,據他們調查,解放前游擊隊確實有過從地主富農那裡借槍借糧的事情,因為那時候游擊隊條件比較困難,這種情況不在少數。對於黃海洋家的借據真偽,她也不敢確定,因為游擊隊當事人李漢輝都不在了。國家對於這種情況也沒有相關政策規定,之前他們也沒有接到過類似問題反映,所以他們也不知道該怎么處理這件事。目前,他們只能針對黃海洋的家庭情況進行困難救助。

借據由來

黃蘇強告訴記者,借據上的黃觀榮是他曾祖父。他們老家在博羅縣公莊鎮李洞村,當時他的爺爺黃海洋才14歲,就是他,把這些糧食和槍枝彈藥送去給游擊隊的。現在他爺爺已經78歲了,前幾天到醫院檢查,發現肝、腎都有問題,但家裡沒錢治療。無奈之下,黃蘇強想起了家裡這個借據,就上網求助,希望能得到政府的補償。
78歲的黃海洋戴著一副黑框老花鏡,穿著白色T恤,顯得乾淨整潔。老人耳聰目明,說話思路清晰,只是有點消瘦。他告訴記者,他家祖上是地主,到了他父親也就是黃觀榮的時候,染上了抽鴉片的惡習,結果家道中落。到了快解放時,家裡還剩下七八十畝田地,就靠收租生活。
為了保家護院,黃家買了一些槍枝彈藥。黃海洋說,當時槍枝很貴的,一支左輪手槍需要150擔稻穀,一支步槍也要100多根水桶粗的杉樹。當時他們家就買了兩支步槍和一支手槍,還有一些子彈。為了抵抗土匪,他12歲的時候就學會打槍了,被環境所迫,倒也不覺得害怕。
當時駐紮在黃家附近的是東江游擊隊東山支隊黃虎大隊的一個中隊,中隊長是李漢輝。他們從1946年冬一直待到1948年,其間也經常去周圍的山區騷擾國民黨駐軍。“他們當時條件很艱苦,連鞋子都沒得穿,可憐啊!”黃海洋回憶當年,不勝感慨。當年游擊隊裝備也不好,幾個中隊才有一挺機槍。聽說黃家有手槍步槍和子彈,李漢輝就提出要借用,並寫下收據說將來償還。
黃家讓才14歲的黃海洋帶著槍枝彈藥和糧食送到游擊隊,把槍從房間拿出來,一邊肩膀上掛一條長槍,腰裡插著短槍,肩膀上還扛著一箱子彈,幾十斤重,到走廊里當著李漢輝的面交給他手下一個班長。子彈是我一粒一粒點的,小手指頭粗一粒,一共250粒,我自己還留了10粒。黃海洋記得很清楚,游擊隊只要先進的七九步槍和左輪手槍,農村的土槍鳥銃都不要,所以他家還剩幾桿土槍。
1948年底,李漢輝帶著隊伍打出去了,黃海洋後來就再也沒見到他。
黃海洋說,解放初期,李漢輝曾經給他的父親黃觀榮寫過兩封信,當時他在東莞糧食局工作,邀請黃觀榮去東莞。由於當時交通不便,黃家又被評為破落地主成分,所以他家就沒有去東莞。1962年黃觀榮去世,以後就沒人提起這件事了。
1977年,“四人幫”已被打倒,黃海洋覺得時機來了。他拿著借據,在當時博羅縣交警大隊同鄉黃添發的陪同下,去縣民政局申請解決借據問題。但當時縣民政局回函說,這種情況在當時戰爭年代很多,現在縣裡也沒錢支付。最後不了了之。
黃海洋說,此後借據不知道弄到哪裡去了。直到5年前,他們拆除老房子,在房梁下又發現了這張借據。2009年,在當時一位老游擊隊員黃兆明的證明下,黃海洋又給縣民政局寫了報告,要求解決借據的事情。縣民政部門這次回覆說,事情過得太久了,雙方當事人都已經不在了,只有一個人作證不夠,又把他們擋回去了。
他們多方打聽,也沒有李漢輝的下落,很多人都說他早就去世了。去年黃兆明又去世了,當年的老游擊隊員已經所剩無幾了,能夠找到當年的證明人更是難上加難。

老兵認定借據是真

記者8月13日在博羅縣城見到了仍健在的東江游擊隊老隊員黃達超,今年86歲,也是公莊人,當年在東江游擊隊東山支隊白虎大隊任中隊長,與黃虎大隊的李漢輝是戰友,李漢輝是博羅麻陂人,彼此也熟悉。
雖然年近九旬,但黃達超老人雙目炯炯有神,聲音洪亮,回答反應也迅速。黃達超介紹,他1947年參加游擊隊,第二年做了中隊長,他們當時經常在博羅、龍門、河源、新豐等山區的地方活動。他也是李洞人,知道地主黃觀榮家裡有幾條槍,他也打過主意,想去借來用。
1949年初,黃達超的父親被國民黨的炮彈爆炸嚇死了,黃達超回家奔喪,順便去地主黃觀榮家借槍,黃觀榮卻告訴他,槍早就被李漢輝借走了。過了幾個月,東江游擊隊在官山上坪圍殲了國民黨一個營,打了一個大勝仗,黃達超和李漢輝的大隊都參戰了,那一次他們也見面了,黃達超詢問李漢輝是否借走了黃觀榮家的槍,李漢輝承認了,並說給黃觀榮留了個借據。
前幾天黃蘇強將借據拿給黃達超看了。黃達超向南都記者證實,當年游擊隊確實從黃觀榮家借過槍。他說,解放的時候,他的游擊隊被編入了粵贛湘邊縱隊第6團第5連,都在珠三角各地打仗,他也沒見過李漢輝了。黃達超老人解放後在廣州市政府警衛連給時任廣州市長葉劍英做過警衛,“文革”中受衝擊,後來回到家鄉公莊鎮利山鐵礦廠工作,1993年離休。
記者8月18日聯繫上了當年同在東江游擊隊的劉彪,他如今離休住在廣州林和干休所。劉彪1927年出生於惠陽淡水,1941年參加曾生抗日游擊隊,解放戰爭期間歷任游擊隊中隊長、大隊長、東江第三支隊獨立第一營營長、粵贛湘邊縱隊主力三團三營營長。建國後調任珠江軍分區水上大隊長,1969年任梅州軍區副司令員,1983年提升為正師職,後經組織批准離休。
他告訴記者,當年他是東江游擊隊東三支隊猛虎大隊大隊長,與李漢輝、黃達超都是一個隊伍的,黃達超是白虎大隊,李漢輝是黃虎大隊,所以也認識他們。當年游擊隊條件確實艱苦,所以有過向地主富農借糧借槍的歷史。對於李漢輝借黃觀榮的糧槍和寫的借據,他就不太清楚了。他也聽說李漢輝後來去東莞工作了,多年前李漢輝就去世了,一直沒有聯繫。
今年82歲的廣州市委黨史研究室的離休幹部曹直,看到南都周二的報導後,也致電南都稱其當時就是該部隊的人,該部隊1949年後全稱粵贛湘邊縱隊東江第三支隊下屬第一團,所以應該簡稱東三支隊,而不是東山支隊(南都此前報導為東山支隊)。他也承認當年確實有借地主糧食槍枝彈藥的事情,現在既然有借據存在,就應該償還。
他向記者介紹了仍健在的原東三支隊第一團政治處主任陳光。85歲的陳光表示,他認識李漢輝,看了南都的借據照片,認定是真的,不會作假。當年他們向民眾借了不少糧食等物資,也都寫了借據。
為什麼後來沒將借據兌現呢?他說,新中國成立後,土改沒收了地主的田地、糧食和槍枝彈藥,地主受批鬥,誰還敢拿借據去找政府兌現呢,那要被說成是反攻倒算的。當時寫借據的幹部也不敢提出此事,那就會被批成是立場有問題,幫地主說話。
陳光說,新中國成立前地主借槍借糧給游擊隊支持革命,這個是有貢獻的,現在應該對他們有困難的後人進行照顧和救助。當然,如果照借據上的來算賬,照價補償的話,也不可能,應該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助。

專家稱真假難辨

1947年的借條,怎么用簡體字啊?”昨日,一張據稱是東江游擊隊李漢輝於1947年打的借條在微博上大量轉發,這張借條引起網友們的興趣,在追問兌現結果的同時,也有網友對這張借條提出了質疑。這張借條真是東江游擊隊李漢輝打的嗎?“為什麼借條上李漢輝的‘漢’字是簡體而不是繁體?”“在1947年,當時一般都稱民國三十六年吧,怎么寫上了公曆一九四七?”
這張充滿傳奇色彩的借條是真是假?記者就網友們的質疑採訪了相關歷史研究方面的專家。
關於簡化字 成都本土學者袁庭棟在看過借條照片後,提出:“借條不是一個簡體字,共有‘觀’‘條’‘據’‘漢’四個簡體字。”袁庭棟稱,實際上從唐宋以來的石碑上,就偶爾有簡化字出現,民間也一直在用。他同時指出,一張小小的借條同時出現四個簡化字,引發網友的質疑是正常的。關於署公曆 對於用“一九四七”而不是“民國三十六年”的寫法,袁庭棟猜測,廣東一帶是沿海地區,博羅縣與香港澳門毗鄰,是否更“洋氣”呢?但是,他不敢肯定。
有記者聯繫上致力於廣東地方史研究的廣東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傑,他稱,當年廣東民間更多使用舊曆紀年,但“有些人或者留過洋,或者受西方文化影響,習慣使用西曆也是可能的”。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和行動準則,體現了人民軍隊的本質和宗旨。
三大紀律第二條“不拿民眾一針一線”,八項注意第三條“借東西要還”。
2005年4月27日《金華日報》的一篇報導說:湖南汝城胡運海在維修其祖父胡四德遺留下來的三間老土坯房時,發現一張70年前紅軍寫的借條,時間是1934年冬。於是,市、縣兩級老區辦舉行了一個替當年紅軍兌現借條的儀式,由縣民政局老區辦向胡四德的惟一繼承人兌現了折合的人民幣,由此傳下一段佳話。
廣東博羅縣黃蘇強因生活窮困,持60年前江東遊擊隊借槍借糧的借據向當地政府尋求補償。但當地民政部門表示無法賠償,且國家沒有相關政策,不知該如何處理。
以“國家沒有相關政策”為由拒絕兌現,並不妥當。兌現承諾,不僅關係著誠信,更關係著對當年軍民魚水深情的維護,關係著那些佳話的延續。那些借條都發生在新中國成立前,法律和政策不可能溯及既往,但契約精神和誠信品質是超越這種實體法律和政策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無論是從情理還是法理上,今天都該替先輩們兌現承諾。

最新進展

8月17日下午,博羅縣民政局局長林湛經、副局長張常倫就游擊隊借據一事約見黃蘇強。
“雖然沒有直接的法律、政策依據,但如果借據是真的,按道理也應該補償。”林湛經說。
昨日一早,在博羅縣民政局、司法局工作人員陪同下,黃觀榮的曾孫黃蘇強攜借據原件赴廣州進行鑑定。博羅縣民政局承諾,如果鑑定借據為真,定當照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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