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影電視部優質產品評選辦法

《廣播電影電視部優質產品評選辦法》在1988.09.10由廣播電影電視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播電影電視部優質產品評選辦法
  • 頒布單位:廣播電影電視部
  • 頒布時間:1988.09.10
  • 實施時間:1988.09.10
第一條 為完成廣播工業“上質量、上品種、上水平、提高經濟效益”的戰略任務,獎勵企業質量優良、經濟效益高、在國內外有競爭能力的產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廣播電影電視部歸口管理的廣播電視工業產品,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部優質產品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適用可靠,用戶滿意,暢銷國內市場,享有較高聲譽。
(二)各項質量指標均達到或超過國家標準,在全國同類產品質量評比中處於領先水平。
(三)新產品必須經主管部門鑑定通過,並穩定批量生產一年以上。
(四)企業已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了崗位責任制,具備了穩定生產、保證產品質量的必要條件,近一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五)企業計量、儀器儀表必須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計量部門審查,並取得合格證明。小型企業達到三級標準,大、中型企業達到二級標準。
第四條 部優質產品評審組織
(一)部優質產品評審委員會負責部優質產品的評定工作。
(二)評審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員五至七人。
(三)部評審委員會下設評審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部、工業管理部門。
第五條 凡申報部優質產品的企業須於評選前一年的十一月底之前向部優質產品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填寫《廣播電影電視部優質產品申請表》(見附屬檔案三)一式三份。廣播系統外的企業可通過其主管部門向我部優質產品評審委員會申報。收到申請後,部評審辦公室提出初審意見,報部優質產品評審會審定。
第六條 部優質產品由部頒發優質產品證書。對獲得部優質產品的企業,地方有關部門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 產品出現下列質量問題者,可視問題程度分別給予限期改進、警告、暫停或撤銷優質產品稱號的處分。
(一)產品質量下降,達不到部優指標;
(二)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三)獲獎產品連續停產超過一年以上。
第八條 評審人員旅差費及其評審會議費等由申請單位承擔。
第九條 本辦法由廣播電影電視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1988年9月1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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