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語言指在廣播電視中使用的合乎語言規範、適應人們聽覺感知的口頭語言。它注重有聲語言的表達效果。它在“表達——接受”這一層次上是力求使聽眾聽清楚,聽懂,即追求言語的清晰度和可懂度,為此而強調使用一種合乎語法規律、適於口頭表達的口語。它在“表達——接受——理解”這一層次上是努力發掘聲音的內涵;發揮有聲語言的感情因素,生髮千姿百態的情態語言;廣播語言在使用中能夠較好發揮語言傳達作用。語言、音樂、音響組成廣播的聲音結構,語言是主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播語言
- 載體:廣播
- 要求:通俗,簡潔,具體,清晰
- 目的:增加收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