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6日,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知識產權局)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含智慧財產權、商務、鹽業領域)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負責牽頭建立全區跨部門聯合執法平台。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負責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指導全區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越秀區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組織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的政策措施。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負責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七)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上級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依許可權開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負責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八)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區內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
(九)負責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品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與套用工作。負責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開展重點產品監督檢查,負責產品質量的行業、區域和專業性監督。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全區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負責規定級別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許可權範圍內食品行政許可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風險交流工作。依法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區舉辦的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行政許可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報告和監測相關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檢驗工作。
(十四)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負責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指導認證、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農業動植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動物重大疾病監測預警與防控。組織、監督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在市農業農村局指導下組織重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監測、普查。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的有關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水產苗種、獸藥、動物防疫條件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對口市農業農村局的其他工作(除扶貧開發、轉制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職責)。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市場監管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議案提案辦理、機關後勤管理和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推進全區市場監管業務信息系統的一體化,開展全區市場監管業務數據標準化和業務系統套用規範化。
(二)綜合規劃科。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深化改革工作,統籌實施相關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統籌推進全區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研究建立規範全區市場秩序的體系、制度和機制。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承擔全局性綜合類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建立全區市場監管協調機制。研究國際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
(三)政策法規科。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普法宣傳和培訓、執法證件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案件的審核、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本局內設機構事權劃分工作,組織擬訂和調整本局權責清單。
(四)財務科。研究制定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匯總編制機關和直屬單位部門預決算。統籌安排機關和直屬單位預算經費使用。負責本局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等財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依法收取和上繳非稅收入。負責財政票據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本部門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五)執法監督科。擬訂本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區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和部門聯動機制。負責全區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系統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區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工作和重點產品專項打假、打假重點區域專項整治。擬訂並實施全區年度打假工作方案。承擔區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協調與應急科。負責全局職能範圍內的應急處理、應急值班、應急演練和培訓等工作。負責編制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應急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方案草案。負責落實有關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實施全區有關事故、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負責全區有關產品安全隱患排查、研判與分析。負責統一收集、監測、分析相關產品輿情信息並提出應對處置建議。承擔輿情事項辦理情況的指導、督辦和上報。
(七)登記註冊科(審批服務科)。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貫徹落實各項行政許可的規章制度,組織指導相關科室和各市場監管所依許可權開展行政許可和備案工作。承擔事權範圍內的許可受理和審批發證工作。負責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便利營商政策措施。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黨委組織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小個專”黨建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的牽頭工作,協調政務服務視窗工作。
(八)信用風險監管科。組織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承擔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牽頭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負責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實施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管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按許可權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負責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組織開展“守契約重信用”誠信建設活動。
(九)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科。負責擬訂對全區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開展社會治安綜治和社會建設工作,協助相關主管部門對市場主體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和指導、監督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的維護、規範。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十)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負責消費維權和消費者保護工作。指導查處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負責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和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與上級產品抽檢部門對接,牽頭統籌產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督促指導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指導越秀區消費環境建設工作。
(十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科。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負責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直銷案件。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依委託開展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配合對經營者集中進行反壟斷調查及其他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二)標準化科。實施標準化戰略和政策措施。宣貫普及標準化知識。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相關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標準化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推動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抽查制度。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承擔商品條碼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三)廣告和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實施廣告發布登記工作。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查處違法廣告行為,開展廣告整治。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的規範管理工作。協助開展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負責轄區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十四)智慧財產權促進科。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組織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轉化實施和交易運營的激勵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智慧財產權代理執業監督工作。指導行業協會智慧財產權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
(十五)智慧財產權保護科。負責組織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措施。承擔推動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依許可權承擔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配合做好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商標印製和商標、專利代理違法行為。負責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十六)質量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和規劃、品牌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巨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區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形勢,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根據上級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組織開展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排查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區域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指導全區認證、檢驗檢測行業發展。監督和管理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工作。組織對獲證產品和獲證組織的監督管理。
(十七)食品安全協調科。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擬訂全區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工作。督促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依法組織實施評議、考核工作。牽頭組織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及科普宣傳工作。負責區食品藥品真假鑑別與宣教基地的運行、維護。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生產經營監管的綜合業務工作。
(十八)食品生產和銷售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區生產、銷售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食品、食品相關產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銷售環節食品(含肉品和食用農產品、林產品、水產品)監督檢查,落實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畫,履行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指導食品生產、銷售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抽檢結果及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後續處理工作。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排查風險隱患。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食品安全事故。落實行政許可與事中事後監管工作銜接機制,監督指導各市場監管所依法開展食品生產、銷售監管工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
(十九)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餐飲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評定工作。監督指導餐飲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統籌實施轄區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專項整治、監督抽檢和快速檢測。指導各市場監管所履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監管責任。對負有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單位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負責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以下簡稱“兩品一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全區“兩品一械”監管措施、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兩品一械”安全監督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國家化妝品標準、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開展“兩品一械”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及安全用藥宣傳。指導各市場監管所履行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監管責任。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抽檢結果及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配合區深化醫改藥品質量安全監管及社會醫療保險定點工作。
(二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依職權實施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相關行政許可。依法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檢查。負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加強老舊電梯及舊樓加裝電梯涉及的電梯使用安全監察。負責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制訂相關應急救援預案。依法承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二十二)計量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對計量標準、計量授權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承擔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工作,對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後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執法一科(執法一大隊)。負責查處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案件。主要負責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違法直銷、傳銷、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無合法來源等經濟違法重大案件和特種設備、質量、標準化、計量領域的重大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相關案件。
(二十四)執法二科(執法二大隊)。負責查處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案件。主要負責查處重大食品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相關案件。
(二十五)執法三科(執法三大隊)。負責查處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案件。主要負責查處重大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相關案件。
(二十六)執法四科(執法四大隊)。負責查處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案件。承擔本局職能範圍內的反壟斷調查及商務、專利、價格等綜合執法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相關案件。
(二十七)執法五科(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查處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案件。主要負責開展農業動植物監管、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農業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動物防疫條件、動物診療機構、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檢疫審批)、執業獸醫、獸藥經營、水生野生保護動物利用、種畜禽生產經營和一、二級與動物有關的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監管工作,承擔農業動植物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落實農業動植物重大信息直報制度。推動區農業動植物安全應急體系建設,開展應急演練,組織培訓。負責對口市農業農村局的其他工作(除扶貧開發、轉制社區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職責)。承辦上級交辦的相關案件。
(二十八)組織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統戰、雙擁、計生、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批管理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領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體系,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二十九)監察科。負責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實施紀律教育。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受理對本局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不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決定的檢查和監察對象的申訴,按許可權查處本局違紀案件。
(三十)離退休人員服務科。承擔全局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派出機構

設立洪橋、北京、六榕、流花、光塔、人民、東山、農林、梅花村、黃花崗、華樂、建設、珠光、大塘、大東、白雲、登峰、礦泉等18個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名稱為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XX市場監督管理所,正科級。市場監督管理所主要職責: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領導下,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含智慧財產權、商務、鹽業領域)工作。依許可權開展相關行政審批、備案和行政執法工作。開展轄區內打假、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落實市場各類產品安全抽檢計畫。協助推進市場各類產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峰市場監督管理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2021年6月,被評為廣東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6月,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珠光市場監督管理所黨支部被中共廣州市委授予“廣州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現任領導

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謝文

辦公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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