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環保局

廣州市花都區環保局

中國廣州市花都區環保局是花都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環保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花都區環境保護局
  • 外文名:Guangzhou Huadu Distri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 地點:廣州市花都區
  • 類型:政府部門
  • 隸屬: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 簡稱:區環保局
主要職責,部門設定,

主要職責

1、依據職權和授權制訂有關規章和環境保護管理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
2、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並在轄區內組織檢查實施。
3、組織編制本區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和環境功能區劃,受區政府委託編制區政府環境保護任期目標並協調、指導各鎮(街)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參與編制本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本區可持續發展綱要;負責對國家、省、市、區政府確定的我區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規劃實施監督。
4、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水體、大氣、噪聲、固體廢物、振動、工藝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電磁波輻射等點源、面源污染及流動污染物(機動車、船)的污染防治工作。
5、負責審批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等一切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工程建設、區域開發建設和自然資源開發項目);貫徹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污染防治“三同時”制度(即污染防治設施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並對本轄區內污染排放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管理;調查處理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解環境污染糾紛。
7、辦理區人大、區政協和區政府交辦的關於環境問題的議案、提案,處理人民民眾關於重大環境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受理行政複議案件。
8、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區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環保產業發展規劃,環境保護技術政策;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推廣套用技術示範工程;組織管理環境標誌工作;開展環境保護技術國際合作與交流。
9、組織、檢查、指導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協同有關部門編制環境保護資金預算,並監督管理區級環境污染治理資金。
10、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監督對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村、鎮、場)建設。
11、負責全區環境監理、監測、統計、信息管理等工作;組織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施;制定環境監測制度、環境監測規範;指導本區環境監測質量控制及計量認證工作;掌握本區環境狀況和發展趨勢,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組織環境質量指數預測預報,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網及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組織實施城市(鎮)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12、協調指導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普及環境法律知識和環境科學知識,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3、指導各鎮環境保護機構和有關單位的環境保護業務工作,規劃與組織指導環境保護系統的培訓和繼續教育,環境保護業務技術合作和交流。
14、受廣州市環保部門委託,負責花都地區核安全、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
15、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辦公室、科技與規劃科、污染控制與生態保護科
環境監測站
環境監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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