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財政局

廣州市白雲區財政局

廣州市白雲區財政局是廣州市白雲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起草財政、政府債務、國有資產、街鎮資產、財務會計等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
(二)擬訂財政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區對街鎮財政管理體制並組織實施,綜合平衡政府財力,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承擔區級財政收支管理工作,代編年度區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上年決算情況、當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調整方案(含債務)。
(四)承擔綜合治稅工作,制定全區財政預算收入計畫,監督管理各項財政收入。負責區級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監督管理“收支兩條線”工作。
(五)擬訂區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六)擬訂和執行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防範財政風險。
(七)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加強財政監督管理。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
(九)根據區政府授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區政府有關規定,代表區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對區屬國有企業進行監督管理,代編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
(十)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式,委派所監管企業董事會董事,任免或建議任免所監管企業高層管理人員。
(十一)負責指導、推進區屬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負責對鎮街屬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區供銷合作聯社對下屬集體企業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鎮街屬企業和供銷社集體企業的改革和重組。
(十二)擬訂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指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所監管企業的運營狀況,考核評價公司業績,並根據考核結果確定高管人員薪酬福利待遇並提出獎懲建議。
(十三)根據區政府授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區政府有關規定,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綜合管理,實施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決算報表及分析和評價。
(十四)貫徹國家、省、市財政局、國資委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和法規,擬訂區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監督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
(十五)執行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工作規範。審核、批覆及監督政府採購預算執行,監督審核支付政府採購資金。負責政府採購項目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結算、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職責介紹
辦公室(與紀檢監察室、法規科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調研、督辦、建議提案辦理、政府採購、財務資產管理、機關後勤、公共設施安全保障、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財政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組織起草、清理有關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和行政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主持財政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財政、財務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預算國庫科(與稅政科合署)
 負責編制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決算草案,部署部門預算編審及調整。負責區級預算調整事項審核及報批,擬訂區級預算定額標準。負責管理區級部門預算資料庫,分析全區預算執行情況,提出加強預算管理的意見措施。執行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擬訂區對街鎮財政管理體制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承擔與市財政、街鎮財政結算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法規政策,承擔綜合治稅和“稅源庫”建設。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統籌管理工作。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處理區本級財政資金的收支賬務、資金調度和國庫資金的測算。負責編制區級財政決算和區財政收支報表,定期提供區級預算執行情況,跟蹤監測區級財政收支進度。執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統一管理區級財政資金賬戶。
行政事業一科
 負責鎮街等預算單位的預算基礎資料庫和專項經費項目庫管理、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決算編審、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批覆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承擔有關財政扶持企業發展、補貼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預算單位政府採購工作。
行政事業二科
 負責區直部門等預算單位的預算基礎資料庫和專項經費項目庫管理、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決算編審、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批覆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承擔有關財政扶持企業發展、補貼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預算單位政府採購工作。
行政事業三科
 負責經濟建設部門等預算單位的預算基礎資料庫和專項經費項目庫管理、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決算編審、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批覆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承擔有關財政扶持企業發展、補貼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預算單位政府採購工作。承擔區級非稅收入徵收和財政票據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收支兩條線”工作。承擔彩票公益金收支監督管理工作。
財政監督與績效評價科
 承擔財政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對財政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區屬國有企業和其他組織的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處理相關違法違規問題,負責對財政審計的協調工作。承擔全區行政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匯總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數據的分析工作。負責擬訂區預算績效評價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業務規範,組織實施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資產管理科(與審批管理科合署)
 承擔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負責資產配置、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等工作。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以及與行政事業單位尚未脫鉤經濟實體的監督管理,並收繳由此產生的收益。
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宣傳貫徹會計法規,監督檢查會計基礎工作。負責擬訂和實施會計人員培訓計畫,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屬地內申請代理記賬業務資格的審核、呈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受上級部門委託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審批和備案工作的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
企業管理科
 負責擬訂區屬國有企業的中長期發展戰略、資產戰略性調整方案,指導企業股份制改造、上市等工作:調查研究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重大問題,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完善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提出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方案和建議;組織實施區屬國有企業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區屬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組織實施區屬國有企業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糾紛調處、資產評估和統計報告工作;監管區屬國有企業重大資產轉讓、資產損失核銷和對外擔保等事項;負責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查處評估違法違紀行為;負責編制、實施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收繳方案;負責指導區屬國有企業對託管殭屍企業和特困企業開展出清重組和脫困工作;負責指導區供銷合作聯社下屬集體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區屬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負責對鎮街屬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政府採購科
 執行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區政府採購實施辦法。分析預測全區政府採購規模,依據部門預算編制全區政府採購計畫。負責政府採購統計分析及信息反饋工作。執行區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對全區採購人的採購計畫進行審批。負責全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採購契約備案制度,監督採購人依法履行政府採購契約。依法處理全區政府採購投訴事項,以及對政府採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的控告或檢舉。負責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及政府採購的宣傳培訓工作。
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統戰、外事、僑務、離退休人員服務、工會、共青團、婦女、擁軍優屬和創先評優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和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局黨組日常事務,組織理論學習宣傳。承辦出國人員的政審和備案工作。
廣州市白雲區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負責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的審核、支付工作。配合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執行區財政國庫制度改革。承擔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和零餘額賬戶的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國庫集中支付支出月報表和相關會計報表。負責國庫支付系統預算單位基礎信息管理工作,負責監督考評代理銀行業務代理情況。負責辦理區級財政供養人員統發工資的發放。負責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檔案和會計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查詢工作。承擔財政支付機構和系統內的監督管理、完成區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廣州市白雲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負責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的審核工作,以及為區財政投資項目提供造價意見。對區財政局委託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評審意見進行覆核,參與相關財政投資評審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完成區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廣州市白雲區公有企業運營管理服務中心
 協助區財政局負責本區公有資產的規劃發展工作。承擔區財政局監管公有企業的財務監管事務性工作。負責區公有經濟和監管公有企業運行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所監管公有企業的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分配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公有資本運營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公有資本收益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指導局監管公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完成區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何順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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