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區政府辦公室),掛海珠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及中共廣州市海珠區委、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在城市:廣州市
  • 職能科室:7個
  • 屬性:政府機關
簡介,職能,內設機構,

簡介

區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職能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檢查督促區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現場辦公會議以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並向區政府領導報告落實情況。
(二)負責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領導的指示,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當好參謀。
(三)負責區政府日常的文(函)電處理,草擬、審核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檔案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等文稿。
(四)負責區政府和辦公室召開的有關工作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及會務等工作。
(五)負責區政府的保密、檔案資料的管理,掌管區政府及辦公室的印鑑。
(六)協助區政府領導協調各部門、單位的關係,做好服務,促進政府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七)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
(八)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及時向區有關領導和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重大的情況和問題。
(九)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工作;
(十)負責區的法制和行政複議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7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負責來文登記、傳閱、檔案處理以及區政府、辦公室檔案制發、歸檔、保密、印鑑使用、區政府大事記的編寫等工作;負責管理辦公室人事、打字、通信和資料工作。
(二)綜合調研科
配合有關區長聯繫、協調政府與職能部門工作,掌握政府各部門的工作進展情況並負責政府各部門信息的收集、編報和反饋工作,及時跟蹤有關區長日常工作及會議安排。
(三)督辦科
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會務工作、紀要及其決定事項的協調、督辦、催辦;負責基層請示文的辦理工作;區政府領導、上級督辦部門批辦事項的督辦、催辦、反饋、報告工作;負責區政府各個時期重點工作的任務分解和督辦工作;
(四)街道科
負責配合區政府領導聯繫、協調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掌握各街貫徹落實區政府重要決策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服務;
(五)法制科
負責組織、起草和審核區政府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審查政府各部門有關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區政府所屬部門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開展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並提出有關法律意見和建議;
(六)出租屋管理科(掛廣州市海珠區出租屋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和考核相關職能部門和各街的出租屋管理工作;負責收集各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上報的各項數據(暫住證、房屋租賃證、計生證、就業證及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治安聯防費、房屋租賃稅)
(七)廣州市海珠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加掛廣州市海珠區應急指揮中心和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牌子)(副處級)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應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本區相應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區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國內、省、市、區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市政府上報我區的緊急重要事項。辦理區政府、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區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區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區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廣州市海珠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各專項應急預案;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區應急管理的有關規劃建設。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應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負責信息發布和開展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各街、局,區各部、委、辦和直屬單位應急體系統、應急信息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與企業之間協調處置公共突發事件的有關制度,為企業配合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指導和支持。完成區政府和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和委託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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