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首次明確“兩個合法穩定”將占主要比例。大幅提高“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分值,降低學歷技能等分值,參照往年工作情況,預計“兩個合法穩定”在積分制入戶中占比將不低於7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 公布時間:2021年11月24日
內容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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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訂背景
  我市登記在冊的來穗人員已近千萬,是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2018年7月正式實施的《規定》及實施細則(試行),在我市建立起“以居住證為載體、以積分制為辦法”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將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情況換算成積分,再將積分與公共服務掛鈎,按積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務,從而達到提升來穗人員服務水平、促進來穗人員市民化、保障來穗人員合法權益的目的。
  作為全面系統有序探索和推進外來人口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的內涵、路徑、方式方法,《規定》及實施細則對於我市吸引和留住外來務工人員起到良好的引導和示範作用,成為全國超大城市外來人口服務管理的典範案例。且隨著我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舉措不斷豐富和機構改革分工調整,需要對規範性檔案進行細化補充和完善,以最佳化我市外來人口服務管理政策,滿足來穗人員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城市持續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及特點
  《規定》及實施細則總結吸納固化近年來我市在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工作實踐中好的經驗做法,同時參考和借鑑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深圳等城市的外來人口服務管理經驗。
  (一)為保障長期穩定居住和就業群體權益,提高“兩個合法穩定”分值。大幅提高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分值;新增“在廣州市繳納住房公積金”並參照社保分值予以賦分;按照租購同權要求提高“合法租賃住所或單位宿舍”分值,縮小租購差距。通過以上調整,確保其在積分制入戶中占主要比例。結合2018—2020年度積分制入戶人員數據分析測算,預計合法穩定居住和就業的分值占比約為75%。
  (二)為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在穗就業創業,提高納稅、公益和表彰獎勵分值。新增退役軍人服役期間立功受獎內容,擴大表彰獎項指標覆蓋面,吸引更多優秀的退役軍人到廣州就業創業。倡導持續穩定納稅,鼓勵來穗人員在穗創業納稅。提高獻血、志願者(義工)等公益社會服務指標分值上限和占比,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弘揚正能量。
  (三)為區分積分制與其他人口政策定位,降低學歷、技能等指標分值。降低學歷指標和職業資格、技術能力等分值,引導高學歷、高技能來穗人員通過人才引進等渠道入戶廣州,確保更多“在我市長期合法穩定就業、居住”的來穗人員通過積分制享受公共服務,保證積分制與人才引進落戶等人口政策互補性。
  (四)為體現以人為本、提高幸福指數,調整年齡、信用懲戒等指標。“年齡”指標由分段賦分調整為“40歲以後逐年梯度賦分”,進一步平滑分值跨度,避免該指標分值斷崖式下降。對於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申請材料的行為,懲戒措施修改為“在其提出具體服務事項申請時,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五)為提升來穗人員政務服務體驗,對積分制申請流程予以最佳化精簡。精簡申請手續,明確申請人通過信息系統提出申請,為下階段實現“零跑腿”打基礎。落實“承諾制”,通過精簡審核流程實施“一網式”申請,積分申請時長從原來的35個工作日縮減至20個工作日左右,提高行政效率。
  修訂後的《規定》及實施細則具有四大特點:一是定位更精準。各權益和公共服務將根據政策定位,重新選擇適合服務項目的指標內容,突出不同權益和公共服務的特色特點,與其它基本公共服務實現政策優勢互補,提高行政效率。二是流程更最佳化。以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為主線,以深入推進“一網通辦”改革為抓手,依託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開展業務流程革命式再造工作,有效提高社會治理精細化、公共服務高效化。三是積分更快捷。將原申請流程的四環節縮減為“初審、審核、確定”三流程,最佳化各部門審核職責和審核內容,大大提高行政效率,縮減申請人辦事時長。四是落實更有力。通過提升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比重,降低可能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的指標分值,讓更多為廣州經濟發展作出長期貢獻的來穗人員從中獲益,為我市發展吸引留住更多優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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