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市出租屋調查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市出租屋調查工作的通知》是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04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駐穗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市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意見》(穗辦[2003]16號)和2003年11月28日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摸清我市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員的基本情況,市政府決定從2004年5月10日至8月20日,開展全市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員情況調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此次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員情況調查是一項重要的市情調查。認真搞好此項調查工作,對摸清全市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員的基本情況,加強出租屋管理工作的科學決策,提高出租屋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各級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及時解決調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保障調查經費。
二、精心策劃,加強領導。
此次調查工作涉及的範圍廣、人數多、任務重,各級政府要詳細制定工作計畫,組織好相關培訓,切實加強監督指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協作。
三、廣泛宣傳,加強引導。
各級政府及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採取多種方法,廣泛宣傳,使廣大出租屋主和租住人員認識調查工作的重大意義,消除疑慮,主動配合,確保數據資料的真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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