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春節期間值班工作的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春節期間值班工作的通知》是廣州是出台的一個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春節期間值班工作的通知
  • 實施地區:廣州市
通知內容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8年春節即將來臨,為加強節日期間值班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市民過一個平安、歡樂、祥和的春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放假期間的值班工作,認真做好值班安排。2008年春節非同往年,要及時了解天氣情況和城市生命線工程運行情況,做好防寒抗凍和市場供應工作。密切注意轄區、單位職責範圍內的社情民意,對出現的影響社會穩定、安全生產及涉及敏感事項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先期處置,並按規定報告情況。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幹部要在崗帶班,並隨時與單位值班室保持密切聯繫,特別是要安排熟悉業務的同志晝夜值班。值班人員要恪盡職守,不得擅離崗位,並保證通信聯絡暢通,信息及時報送
二、市春運辦,公安、消防、民政、勞動保障、城建、交通、水務、教育、農業、衛生、物價、工商、林業、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旅遊、信訪、電力、通信等有關單位,要備足應急力量,可供緊急調度使用。遇有突發事件,要按照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進行妥善處置,並及時向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三、各地、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春節期間出差、出訪或外出休假,要按規定提前將有關情況報市政府總值班室。
四、市政府總值班室在節日期間將採取不同方式,隨機抽檢各地、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帶班領導通信暢通情況及值班工作,並及時通報抽檢情況。凡未按要求堅守崗位或遲報、輕報、漏報、謊報、瞞報值班信息的,對突發事件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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