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女童借廁門

2012年3月30日,廣州市民夏女士送三歲女兒去上幼稚園,途徑天河區法律服務大廳,女兒突然嚷著肚子痛,要上廁所。由於尋不到公廁,夏女士便向法律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借廁所,結果遭到拒絕。最後,只好在隔壁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私人辦公室里解決了內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女童借廁門
  • 地區:廣州
  • 性質:借廁門
  • 時間:2012年
事由,道歉,來論,

事由

隨後夏女士將自己的遭遇發上微博,廣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也迅速做出了回應,“那是辦公區域,不是公共廁所,如果每個人走到那裡都說肚子疼,借廁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
這一回應迅速引起網友圍觀,許多人紛紛表示不滿。

道歉

廣州市司法局官方隨後馬上刪帖了此前的回應帖,並重新發布道歉微博。
微博稱,“市司法局獲悉天河區司法局法律服務大廳人員不顧社會公德心的行為,十分震驚,立即將情況通報天河區司法局,責成該局迅速對具體人員進行嚴厲譴責批評,責令其作出深刻檢討,並進行處理”同時,其表示今後發現系統內個別人再出現類似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來論

一名牙牙學語的三歲女童行街內急,沒有隨地解決,足見孩子的文明素養,不予鼓勵,卻連起碼的同情心也沒有,又顯現了仆們的道德素質。幼童的如廁問題竟然能上升到重大的安全隱患,危言聳聽的反常邏輯背後,折射的其實是服務意識的缺失和淡薄。上個廁所尚且臉難看門難進,面向公眾的法律服務能否真的為民服務,難免會讓人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微博可以輕易刪除,傲慢可以馬上低頭,但“民眾利益無小事”的服務理念要想真正紮下根來卻並非那么容易。
尤其是“安全隱患”這個說法,聽起來格外刺耳。黨政幹部本該與百姓打成一片,“從民眾中來,到民眾中去”,別說是借用一下廁所,同吃同住同勞動也不該有任何心理負擔。具備了這一點,才能真正做到“想民眾之所想,急民眾之所急,辦民眾之所需,解群之所憂”。當事單位的本意可能單純害怕犯罪分子會藉機搞破壞,但放到整體語境下,卻猶如對每一個老百姓都做了有罪推定——連一名三歲女童都不放過。毋庸諱言,大多數看到該話語的人都會感覺很不舒服,而在矛盾多發的社會轉型期,此種疑似提防老百姓、把老百姓置於對立面的的言論無疑極為不妥,推敲起來,這才是真正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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