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國際攝影協會是香港國際攝影協會在廣州民政局落地註冊登記的合法攝影組織,是由世界各國攝影人、攝影團體自願結成的學術性、專業性的非政治、非宗教的全球性的攝影團體。協會以紀錄歷史、傳播文明、團結影友、增進友誼、交流技藝,促進國際攝影事業的繁榮和發展為宗旨。
英文:International photograph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IPA。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國際攝影協會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photography association
- 宗旨:紀錄歷史、傳播文明、團結影友
- 性質:民間的攝影組織
協會簡介
主要章程
- 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國際攝影協會。
- 第二條本協會的性質:是由世界各國攝影人、攝影團體自願結成的學術性、專業性的非政治、非宗教的全球性的攝影團體。
-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紀錄歷史、傳播文明、團結影友、增進友誼、交流技藝,促進國際攝影事業的繁榮和發展。
- 第四條本協會經香港政府審批合法註冊。
- 第五條本協會辦公地址:
- 1、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139號B棟天立大廈(天河科技街)29樓D座(主要、負責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 的業務)
- 2、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707-713號銀高國際大廈9樓A1室(主要負責大中華區之外各國的業務)
- 第二章 業務
-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
- 1、團結各國攝影師、攝影組織。
- 2、積極推動和支持各國攝影師、攝影組織開展攝影創作,交流攝影技藝,研究攝影理論,發展攝影教育。
- 3、積極發展攝影文化產業,架起攝影器材生產者、攝影作品生產者和廣大用戶間的橋樑。
- 4、開展攝影文化交流,擴大國際友好往來,增進相互了解,加強攝影信息溝通。
- 5、策劃與組織國際性的攝影比賽、展覽、評獎活動,徵集、編輯、出版攝影書刊、畫冊。
- 6、表彰獎勵攝影創作、理論研究、教育人才、組織策劃、編輯出版、器材研發等方面的突出貢獻者。
- 7、組織評審認定國際攝影師和高級國際攝影師資格。
- 8、建立會員權益保護組織機構,依據國際法則維護會員的權益
- 9、促進攝影產業的發展。
- 10、組織開展其它與本會相關的業務。
- 第三章 會員
- 第七條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 一、個人會員為5個級別:
- ◆ 一星會員(見習會員);
- ◆ 二星會員(初級會員);
- ◆ 三星會員(中級會員);
- ◆ 四星會員(高級會員);
- ◆ 五星會員(頂級會員);
- ◆ VIP會員(貴賓會員)。
- 二、團體會員:
- 各國(地區)的攝影團體、組織,熱心支持攝影事業的團體。
-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 1、自願申請加入。
- 2、沒有犯罪記錄 。
- 3、具備較高的攝影技術或理論水平或組織能力的各國公民可申請加入個人會員。
- 4、各國的攝影團體、組織,熱心支持攝影事業的單位可申請加入團體會員。
- 5、需本人或團體代表填寫入會申請表,報送相關材料。
-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 1、提交入會申請書。
- 2、組織審查委員會評審通過。
-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 (一)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享有本會提供的服務、支持和獎勵。
- (三)有權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 (四)優先、優惠獲得本會編印的刊物、圖書和資料。
- (五)作品優先在國際攝影協會官方網、國際攝影師雜誌發表 。
- 第十一條:會員可享受與本會合作、代理、指定合作服務機構提供的優惠。
-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 1、擁護本會憲章、執行本會的決議。
-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 4、按規定交納會費。
-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和支持。
- 第十三條會員有入會與退會的自由,退會應書面報告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不按規定交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
-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犯罪記錄和嚴重違反本憲章的行為,本協會有權予以除名。
- 第四章 組織
-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
- 1、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
- 2、會員代表大會確定本會宗旨,制定或修改本會憲章。
- 3、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
- 4、會員代表大會聽取、審議、批准主席所作的工作報告。
- 5、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
- 6、會員代表大會的議事規則為少數服從多數,各項決議獲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即為通過。
- 第十六常務理事會 :
- 1、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
- 2、在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休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其權力。
- 3、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執行主席、秘書長。
- 4、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 第十七條主席、執行主席、秘書長
- (一)、主席是本協會的最高首腦和形象代表。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
- 主席的職責:
- 1、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 2、檢查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 3、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 4、決定協會的其它重要事項。
- 本協會主席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根據社團登記機關的有關規定,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主席擔任)。
- 本協會主席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 (二)、執行主席
- 執行主席由各國攝影界知名人士輪流擔任,由主席提名,
- 經常務理事會批准,任期兩年,不得連任。
- 執行主席的職責:
- 執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 對主席負責,協助主席工作。
- 參與重大事項的建議和決策,但沒有投票和否決權。
- 代表本協會出席活動。
- (三) 本協會的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由主席提名,經常務理事會批准產生。
- 秘書長職責 :
- 1、籌備召開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 。
- 2、向常務理事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 3、提出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提案。
- 4、提名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名單。
- 5、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 6、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 7、由主席授權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 8、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 第十八條本協會必要時設立名譽職務。具體人選由常務理事會或本協會會駐各國受權單位(機構)推舉,最後由協會聘請。
- 第十九條本協會發起創辦人為終身名譽主席。
- 第二十條專家委員會
- 一、協會成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屬於協會的議事機構,由專家委員組成,根據專業的不同可設立若干個專家委員會。主席、秘書長、做出重要決策應徵詢
- 專家委員會意見。
- 二、專家委員的任職資格:
- 1、是本協會個人會員。
- 2、有較高學術造詣、在一定領域內有較大影響的專家、學者。
- 三、專家委員任期五年,可連任,為協會做出突出貢獻的,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可任終身委員。
- 四、專家委員的任職程式:
- 1、經一名專家委員推薦,經專家委員會討論通過。
- 2、由主席簽發專家委員聘任書。
- 五、專家委員會主任由專家委員直接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 專家委員會由主任負責主持。
- 第五章 經費
-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 (一) 會費。
- (二) 捐贈。
- (三) 政府資助。
- (四) 利息。
- (五) 其他合法收入。
-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按照國家和國際有關慣例收取會員會費。
-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憲章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際有關慣例執行。
-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有關會計師事務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 第三十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國際有關慣例,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 第六章 附則
- 第三十二條本憲章的解釋權屬本協會 。
- 第三十三條本憲章從本會註冊登記批准之日起生效。
目前下設機構
- 1、國際攝影協會常務理事會——是國際攝影協會的最高決策機構,對國際攝影協會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 2、國際攝影協會秘書處——為執行機構,對常務理事會及主席負責;
- 3、國際攝影協會下設七個專業委員會:
- a、紀實攝影專業委員會;
- b、藝術攝影專業委員會;
- c、廣告攝影專業委員會;
- d、民族攝影專業委員會;
- e、軍警攝影專業委員會;
- f、教育培訓專業委員會;
- g、技術評審專業委員會。
- 4、國際攝影網;
- 5、《國際攝影》通訊(報紙);
- 6、《國際攝影》雜誌;
- 7、國際攝影學院有限公司;
- 8、在中國大陸將建立以省為單位的聯絡機構,各地城市建立IPA攝影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