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攝影家協會

廣東省攝影家協會

廣東省攝影家協會成立於1958年6月1日,會員遍布全省各行各業充任著攝影的中堅,成為中國攝影藝術事業的一支重要力量,匯聚了廣東全省的主要攝影藝術人才,為集辦公、組聯、創作、展賽、理論、教育、交流、雜誌、資料、製作等功能齊全的攝影藝術機構。迄今在廣東主辦協辦各類型全省性(含全國性)攝影展覽、比賽近千個,共展出影作數萬幅。舉辦廣東國際攝影藝術節等大型國際性攝影活動5次。我會為全國乃至海內外攝影界的著名攝影藝術機構,在構建廣東成為我國第一攝影大省中發揮了主導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攝影家協會
  • 外文名:Guangdong Province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 地理位置:廣州市番禺區光明南路
  • 建立時間:1958年6月1日
  • 出版物:攝影之友,攝影家協會四十年等
  • 協會功能:辦公,組聯,創作,展賽等
協會成就,獎項,人才培養,出版物,行業貢獻,入會須知,個人會員發展規則,個人會員發展補充細則,協會章程,

協會成就

獎項

該會匯集的攝影家構成廣東最主要的攝影藝術創作的中堅力量。迄今在廣東主辦協辦各類型全省性(含全國性)的攝影展覽、比賽數百個,共展出影作數萬幅。在首都北京和港澳台國外主辦協辦各類型影展數十個。會員共榮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等舉辦的國際性影展影賽獎項上百個;榮獲中國攝影家協會等等舉辦的全國性影展影賽獎項數百個。總體攝影成績於全國各省名列前茅。

人才培養

迄今舉辦各類型攝影教育培養攝影人才上萬名。附屬本會的中國攝影函授學院廣東分院共舉辦了14期函授,共培養學員8879名(截至2003年12月)。

出版物

該會及會員在各出版社等出版各類型攝影作品集100多本;攝影著作、期刊、文集等200多冊,其中於1985年創刊向全國發行的攝影雜誌《攝影之友》,於1998年10月改版,以裝幀精美聞名國內攝影界。全面反映該會40年攝影創作、展賽、理論、教育、交流成就的大型精美攝影畫冊《廣東省攝影家協會四十年》,1998年由中國攝影出版社出版。由我會撰寫的《廣東省志?文化藝術志?攝影(1844~1994)》,於2001年由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由此概述了中國攝影發祥地廣東攝影藝術150年的發展歷史。

行業貢獻

該會地處祖國南大門,素以舉辦國際性的攝影藝術交流活動而著稱。1988年該會藉建立30周年慶典,邀請世界四大洲八個國家和港澳台的攝影組織代表及攝影家、國內攝影界代表150餘人,前來參加系列展覽、講座、創作、交流活動,會慶高潮多達2000多人。這一其時在我國攝影界規模空前的影藝交流活動因具國際意義而被譽為“第二外交”。 1993年12月舉辦 “廣東省國際攝影藝術節”。1998年藉40周年會慶,舉辦更大規模的國際性系列攝影藝術交流活動,會慶高潮更多達3000多人等等。迄今接待來自世界五大洲近30個國家及港澳台地區的攝影代表團或攝影家共約1700多人次。這些都為全國、海內外乃至國內外攝影藝術交流做出了貢獻。

入會須知

個人會員發展規則

(2006年4月6日經第八屆主席團第三次會議修訂)
根據本會章程的精神,特制定本規則。
一、本會吸收會員的原則是積極、穩妥地將我省的優秀攝影人才吸納為本會會員。凡生活和工作在廣東省的中國公民,承認本會章程,自願申請加入本會者,需本人填寫入會申請表,報送相應材料,並交納評審費。
二、會員分設預備會員、會員兩級。會員享有本會章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預備會員不具表決權和被選舉權。符合條件者可直接申報會員。
三、預備會員的入會條件和報送材料。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預備會員:
1、一幅作品入選本會主辦或聯辦的影展、影賽;
2、在《中國攝影》、《大眾攝影》、《中國攝影報》、《攝影之友》和《廣東攝影通訊》等攝影報刊上發表攝影作品一幅;
3、本會團體會員的會員;
4、參加本會舉辦的函授教育並取得畢(結)業證者;
5、在本會《影友之家》展廳舉辦個人作品展。
報送材料:
1、本人詳細填寫的入會申請表和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兩張;
2、本人代表作品8幅(10英寸,不得裝裱,附送電子檔案),並在作品背面註明題目、姓名、創作年月、入選獲獎情況、發表報刊等;
3、作品獲獎、入選、發表的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四、會員的入會條件和報送材料。
(一)從事專業或業餘的攝影創作人員,具備三年以上影齡(專業攝影工作者,以從事攝影工作之日起計;業餘攝影愛好者,以在地市以上報刊或影展、影賽發表第一幅作品開始計算)。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兩幅作品入選本會主辦的影展、影賽(本會與其它單位合辦的影展、影賽必須是在三等獎、銅獎或以上);
2、一幅作品入選中國攝影家協會主辦的歷屆全國影展、國際影展;
3、三幅作品入選中國攝影家協會主辦或聯辦的專題影展、影賽;
4、三幅作品在《中國攝影報》、《大眾攝影》、《中國攝影》、《攝影之友》和《廣東攝影通訊》等攝影報刊上發表;
5、曾經由本會主辦個人攝影作品展。
報送材料:
1、本人詳細填寫的入會申請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兩張;
2、代表本人整體水平的攝影作品8幅(10英寸,不得裝裱,附送電子檔案),並在作品背面註明題目、姓名、創作年月、入選獲獎情況、發表報刊等;3、作品獲獎、入選、發表的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二)從事攝影理論研究、教育、輔導、翻譯、編輯人員以及攝影組織工作者,具三年以上工作資歷,有較好成績。
報送材料:
1、本人詳細填寫的入會申請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兩張;
2、在地市或以上報刊發表的著作、論文、譯文和編輯出版的攝影書刊、畫冊、圖片以及講義等;
3、與攝影有關成果獲獎或工作受表彰的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4、從事攝影組織工作者需提供組織活動相關材料(如工作報告、工作總結等)並提交本人代表作品8幅(10英寸,不得裝裱,附送電子檔案),並在作品背面註明題目、姓名、創作年月、入選獲獎情況、發表報刊等。
(三)從事攝影器材設計研製、各種科技攝影人員,有較好的技術成績。
報送材料:
1、本人詳細填寫的入會申請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兩張;
2、有關設計資料、學術論文、攝影成品等;
3、成果發表或獲獎的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四)經過攝影本科以上教育、從事攝影活動二年以上;經過攝影專科教育,從事攝影活動三年以上者。
報送材料:
1、本人詳細填寫的入會申請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兩張;
2、攝影專業相關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複印件);
3、從事攝影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五)從事照片製作等攝影技術操作人員,具三年以上工作資歷,達到專業水平。
報送材料:
1、本人詳細填寫的入會申請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兩張;
2、代表本人製作水平的照片8幅(10英寸,不得裝裱),並附製作說明。
(六)具有一定攝影水平的對攝影事業有貢獻者。
報送材料:
1、本人詳細填寫的入會申請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照兩張;
2、代表本人整體水平的攝影作品8幅(10英寸,不得裝裱,附送電子檔案),並在作品背面註明題目、姓名、創作年月、入選獲獎情況、發表報刊等。
五、申請程式和審批辦法。
(一)填寫入會申請表後,聘請本會兩名會員介紹並認真填寫推薦意見,經所在地市級文聯或本會團體會員或所在工作單位(省直單位)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連同相應材料一齊報送本會。因特殊原因無法經由團體會員或所在單位申請入會者,申報預備會員的,經本會兩名會員簽署推薦意見,可直接向本會申報;申報會員的,經本會兩名理事簽署推薦意見,可直接向本會申報。
(二)本會組聯部對申報材料核實後,由本會會員資格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過者即可成為本會會員或預備會員,頒發廣東省攝影家協會會員證或預備會員證,名單在《廣東攝影通訊》和本會網站公布。
(三)入會後,申報材料轉入本會存檔,不予退還。本會對會員作品、論文等申報材料,可代為提供展覽、出版等用途,但權益仍為作者所有。未能通過審核者,所報材料退還本人。
(四)本會每年兩次(五月和十月)審批會員資格,各團體會員或申請入會者應在四月底或九月底前將申報材料送交本會組聯部。
(五)報送材料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入會資格。
六、評審費和會費。
(一)申報者需繳交評審費,評審費隨申報材料一起交納。
(二)預備會員和會員必須繳交會費,不按時繳納會費者停止發放有關資料;超過五年不繳交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七、本規則解釋權屬本會主席團。

個人會員發展補充細則

依據省文聯領導建議和本會章程精神,為使我會的個人會員發展工作與全省日益高漲的攝影熱潮相適應,參照中國攝影家協會和兄弟省攝影協會有關個人會員發展規則改革情況,加速配套建設攝影強省的工作布局,特制定本補充細則。
一、從事攝影創作個人會員入會資格改用積分制:
本著簡化、務實、科學發展個人會員的改革思路,減少發展會員中的人為因素,今後申請從事攝影創作個人會員的標準,採用科學量化的積分方式標準以“廣東攝影年度十傑”計分方式為依據,凡積分滿10分者均可申請為正式會員;滿5分者可申請為預備會員。報送材料:1、本人詳細填寫的入會申請表,大一寸本人免冠近兩年照2張;2、由兩名省攝協會員加具推薦意見和所在地我會團體會員組織的意見;3、代表本人整體水平的攝影作品8幅(含積分作品在內,10英寸,不得裝裱,附送電子檔案以供存會員檔案資料用,並在作品背面註明題目、姓名、創作年份、入選獲獎情況、發表報刊等)和積分證明材料複印件;
二、具備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核具備攝影記者資格和大專院校攝影專業教師,初級職稱以上職稱的攝影人士均可由兩位會員介紹並按要求填寫申請表,附上自選代表自己專業水平的電子檔案,並加具單位意見,可直接申請入會。
三、凡從事探索性攝影或有特殊風格、或對攝影事業有重大貢獻者,經本會主席團三位成員以上推薦,按報送材料要求,再經主席辦公室確認為會員。
四、凡廣東省攝影家協會個人發展規則有關條文與本會細則有內容衝突者,以本細則規定為準。
五、本細則解釋權屬本會主席團。

協會章程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廣東省攝影家協會",英文譯名"GUANGDONG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全省攝影家自願組成的專業性、學術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攝影家的橋樑和紐帶,是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並接受其領導和監督。
第三條 本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全省攝影家和攝影工作者,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攝影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政府各項法規,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開展各項工作。
第五條 組織會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努力提高攝影隊伍的思想文化素質與業務水平。
第六條 本會鼓勵並採取有效方式組織會員深入生活,努力學習鑽研業務,加強實踐,勇於創新,積極開展創作經驗交流和觀摩活動,不斷提高攝影藝術創作思想、藝術水平。對優秀的攝影家和攝影作品給予表彰、推薦和獎勵。
第七條 大力推動攝影藝術的研究和評論活動,提倡和鼓勵不同觀點、不同學術流派的自由討論,保障批評和反批評的自由。
第八條 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多種攝影活動,培養和發掘攝影新生力量。加強與各市攝影家組織的聯繫,通過各種方式密切與廣大會員的溝通和聯繫,使我會真正成為全省攝影家之家,為發展我省攝影事業而努力。
第九條 積極與海外攝影家建立聯繫,開展各種攝影藝術交流,發展友好與合作關係。
第十條 維護我國憲法賦予會員的政治和經濟權益,保障會員從事創作、評論、研究、交流活動的正當民主權利。
會員
第十一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具備一定的業務水平,作出一定成績,並在省內有一定影響的攝影家(包括從事攝影理論、教育、編輯、翻譯和組織工作),經本人申請,兩名本會會員介紹,並由所屬市文聯、攝協或工作單位簽署意見,經本會主席團或主席團委託的機構審查批准,即可成為本會會員(具體條件可參照本會根據本章程制定的發展會員細則執行)。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交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監督權,有參與本會為會員舉辦的各種活動權。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 本會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違法犯罪而觸犯刑律,經本會主席團討論通過,可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第十五條 本會會員必須定期向本會繳交會費,如連續兩年不交者按自動退會處理。
組織
第十六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由當然代表(上屆理事會理事)和當選代表、特邀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代行職權;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為最高領導機構。理事會任期為五年。
第十七條 主席團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名。設正副秘書長若干人,由主席團通過任命,協助正副主席處理日常會務工作。根據需要建立必要的工作機構。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報經上級批准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召集,每年舉行若干次。理事會根據需要每屆召開若干次。
第十九條 本會領導成員均應積極參與協會的重要活動,努力做好領導工作,密切聯繫會內外民眾。
第二十條 本會視需要設立名譽主席、顧問、名譽理事、名譽會員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聘任。
經費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1、國家撥款2、會員會費3、社會贊助4、其他合法收入。
附則
廣東省攝影家協會會址設在廣州市。
本章程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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