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情況
截至2018年1月,廣州公交實現廣州市11區全覆蓋,日均服務市民536萬人次,基本形成軌道骨架線、公交幹線、公交支線和公交微循環線的四層次公共運輸網路體系。
2017年廣州公交成果
市公共運輸集團已經營管理全市1213條公交線路,13253輛公車,日均服務市民536萬人次
全市形成高峰快線、大站快車、商務專線、節假日專線、旅遊專線等多種特色服務線路
推出“定製公交”服務,為超過200萬乘客提供定製服務
利用水路資源,打造集“過江+通勤”為一體的水上巴士客運系統
首創節假日夜間重大客運樞紐“大容量公交+個性化運輸”集疏運服務模式
採用機場大巴、如約巴士、常規公交等,將乘客疏運至中心城區重要的客流集散地
建設規劃
2018年廣州公交發展規劃
繼續推進城市交通建管結合,實施八大公交工程
加快公共運輸網路建設,開通運營11條城市軌道線路,在建線路9條(段)
預計2018年實現增城、從化、南沙等外圍五區與中心城區軌道交通聯繫
今後,廣州還將形成600餘條定製公交線路網、60條定製客運班線規模
發展歷程
廣州最早公汽是1路開往東山總站-
芳村花園總站,2011年廣州公交線路達980條,其中廣州至
佛山有41條,占
公交線路比例極大。2014年10月28日開通廣368、廣369路連線廣州黃埔-東莞麻涌。
廣州公交在廣州第一巴士(一汽巴士)成立於1952年之前長期處於
群雄割據階段以來,在
公共汽車公司開闢1字條(64條)的情況下,2字條(94條),3字條(42條),其中,4開頭(93條為小公汽線路),其後開闢了5字頭公交(82條)、7字條(67條)、8字頭(46條)為郊區線路,9字條(39條)、B字條(50條)與廣州市公共汽車公司進行競爭。2007年,廣州了實行城郊公交一體化工程,市公共運輸
集團先後接手
番禺、
南沙、
從化、
花都、
增城等郊區部分私營公交公司,現有153條線路。
2004年11月16日,廣州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成立,千輛宇通城市客車投入2路運營。
2008年12月29日,廣州公交被評為2008年度廣州現代服務業百強企業。
2009年9月,廣州二汽在2009年裡頻頻出手,繼年初5000餘萬元完成對新世界巴士的收購後,本月又接連做下兩個大單:9月2日,二汽完成對廣州市最大民營公交企業新福利公司的收購,交易涉及資金高達1.9億餘元;9月8日,溢通巴士又以6700萬元的價格被“吞併”。至此,3家企業的所有公車輛及線路經營均被二汽成功接管。
服務理念
公共運輸先進水平,以信息化為主導,以提高產業水平為目標,全面推行營業智慧型化管理,加快車輛升級換代。在未來兩年中,巴士所屬公交將率先實現車輛空調化、管理信息化、服務人性化目標。未來三年,以“
產業多元化、經營專業化、
管理信息化、裝備現代化、服務人性化”為標誌,廣州公交將基本完成從傳統企業向現代企業過渡。交通產業將以信息化為先導,集群式調度、遠程
實時監控等智慧型化、網路化管理手段將全面取代傳統、落後的點到點管理方式。到2007年,廣州公交所屬運營車輛的車載
GPS及其控制系統將全面建成;以廣汽、駿威、宇通、安凱等高等級城市客車為主體。廣州市區環線內
公車將基本實現高檔化;
柴油公車達到歐III排放標準;公交線網按照廣州市城市交通發展規劃及公交優先的發展政策將得到進一步最佳化完善。
公交集團
廣州第一,第二,第三巴士有限公司簡稱廣州第一巴士、第二巴士和第三巴士,是一家廣州市政府出資組建的以經營廣州市公共汽車事業為主的
國有獨資公司。該公司與稱廣州第一、第二、第三巴士公司互不隸屬,但是廣州第一、第二、第三巴士公司是廣州新巴、新福利的
股東之一。
二級企業 廣州第一巴士有限公司
二級企業
是中國廣州經營公共汽車的公司。
廣州第二巴士有限公司
是廣州地區公交、客運為主業,多元化、多層次發展的國有
交通運輸骨幹企業。
廣州公交集團第三巴士有限公司
是主營公共汽車客運的公司。
廣州公交廣告公司
廣州公交站務公司
廣州公交信息中心
廣州公交駕校培訓有限公司
廣州公交物資公司
全資子公司
參股公司
溢通
廣州市新福利巴士服務有限公司
安迅保誠巴士
廣州二運
佛山恆通
東莞中堂公汽
高明汽運
花都公交
廣州順途
南沙交通
潤信運輸
荔通公汽
生隆公交
南海九江鎮協和車隊
廣州市運
東莞麻涌公汽
石基運輸
粵運公交
錦信運輸
佛山鴻運
創大巴士
花都公交
蒲洲
南沙巴士
富都客運
三水運發
客輪公司
飛馬運輸
番禺公交
佛山汽運
廣明客運
廣州二汽番禺、從化、增城分公司
廣州廣汽比亞迪新能源客車有限公司
廣州穗景客車製造有限公司
其他參股公司 珠海廣通客車有限公司
其他參股公司
重慶恆通客車有限公司
上海申龍客車有限公司
廈門金旅客車有限公司
廣西源正新能源客車有限公司
深圳比亞迪客車有限公司
紅橋客車廠
廣東移動電視
德高中國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廣州瀛聚廣告有限公司
廣州珍寶廣告有限公司
規範守則
計程車
運營途中出故障 應協助乘客換乘
2014年10月15日,修訂版《廣州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服務規範》規定,車輛在起步里程內發生故障,無法完成運送服務的,乘客可拒絕支付車費。車輛在起步里程外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時,應向乘客說明原因,停止計價,並協助乘客換乘其他車輛。
乘客如果在計程車上丟了東西,可向
公安部門或交通部門查詢。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計程車企業應設立24小時服務電話,接受乘客查詢,乘客還可以通過網上失物招領平台了解信息。
如果乘客能提供詳細車輛或駕駛員信息,計程車企業應該在5個工作日內將查詢結果反饋給乘客;如果不能提供詳細信息,
計程車企業應該備案管理,如有駕駛員主動送交,企業要及時告知乘客。
公車
行李超30公斤 不得乘坐公車
2014年10月15日,修訂版《
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規定,一名
乘客可免費攜帶重量在10公斤以下或體積在0.02立方米以下的行李物品。隨身攜帶物品在10公斤至20公斤或0.02立方米至0.05立方米的,應加投一人車費;物品在20公斤至30公斤或0.05立方米至0.1立方米的,應加投兩人車費。
攜帶物品重量超過30公斤或體積超過0.1立方米或高度(長度)超過1.6米時,不得攜帶乘車(嬰兒車、未超過以上行李規格的
摺疊腳踏車、殘疾人使用的
輪椅、導盲桿等必要扶助工具除外)。
行李物品不能占用座位、不得阻礙通道(
嬰兒車、摺疊腳踏車、輪椅等應妥善摺疊),避免與乘客發生碰撞,造成傷害或損失。
廣州修訂四項涉公交出租乘車及服務規範辦法,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