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5〕11號)、《中共廣元市委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見》(廣委發〔2014〕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工作部署,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增強經濟實力為基礎,在發展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健全分配調節機制,注重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結合、提升效率與維護公平相結合,著力完善初次分配機制,健全更有利於促進居民增收的再分配調節機制,以較快增加城鄉居民收入、逐步縮小收入分配差距、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為重點,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成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絕對貧困,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資收入分配格局,促進工資收入與經濟協調增長,“橄欖型”分配結構逐步形成。收入分配秩序明顯改善。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會保障和就業等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明顯提升。
二、繼續完善初次分配機制
(三)健全促進就業創業的體制機制。建立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聯動機制。促進就業機會公平,完善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引導和鼓勵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認真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等鼓勵自主創業的政策。加快構建面向全體勞動者的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建立健全現代職業教育發展機制,進一步實施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全面落實勞動契約制度,創新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統籌抓好重點群體就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人行廣元中心支行等負責。列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或單位,其他相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四)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形成科學合理的最低工資增長機制。完善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建立統一規範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積極穩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實現已建工會的企業工資專項集體契約簽訂率達到90%以上。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與企業領導人分類管理相適應、選任方式相匹配的企業負責人差異化薪酬分配製度,對行政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實行限高。按照國家和省部署,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建立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調查比較制度,完善科學合理的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工資分配製度。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基本消除拖欠職工工資的現象。依法規範勞務派遣用工行為,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同工同酬權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總工會等負責)
(五)健全技術等要素參與分配的機制。建立健全以實際貢獻為評價標準的科技創新創業人才薪酬制度,鼓勵企事業單位對緊缺急需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實行協定工資、項目工資等。完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貼制度。允許和鼓勵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科技人才創業或到企業從事研究開發、成果轉化活動並取得合法收入。完善有利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處置權和分配權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作價入股、有償轉讓、崗位分紅權激勵等多種分配辦法。允許和鼓勵品牌、創意等參與收入分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國資委等負責)
(六)拓寬居民財產性收入增收渠道。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認真執行存貸款利率浮動範圍規定,切實保護存款人權益。嚴格規範銀行收費行為,清理整頓不合理金融服務收費。支持金融機構為居民提供多樣化金融產品,拓寬居民增收渠道。(人行廣元中心支行,廣元銀監分局等負責)
(七)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分享機制。修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辦法,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覆蓋全市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國有資本收益,更多地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上交市級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公共財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負責)
(八)完善公共資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機制。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完善國有土地、森林、風景名勝、礦產、水、城市公用設施等公共資源有償出讓制度,健全市場化配置機制,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建立健全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合理共享機制,出讓收益主要用於公共服務支出。(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等負責)
三、加快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
(九)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財稅調節機制。持續保持對教育、就業、社會保障、衛生計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點投入。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嚴格控制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一般性支出,努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按照國家和省部署,繼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落實營改增工作,落實提高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等各項結構性減稅措施。(市財政局,市委編辦、市地稅局、市國稅局等負責)
(十)完善教育資源公平配置機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傾斜。全面落實城鄉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公平就學政策。進一步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補助。完善農村留守學生教育管理制度,切實解決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當地中考、高考問題。構建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加大對民辦教育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負責)
(十一)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範養老保險繳費政策,進一步推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全面推進和不斷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國家和省部署,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加快社會保障經辦服務體系建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總工會等負責)
(十二)加快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穩步提高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三項基本醫保保障水平,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完善分級診療體系。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積極發展中醫藥事業。發展社會辦醫。加強重大疾病防控。逐步增加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市醫改辦、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總工會等負責)
(十三)健全困難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措施,全面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建立統一的公共租賃住房制度。落實城鄉住房救助的政策依據、救助對象、保障標準、辦理程式等信息公開,優先保障城鎮符合條件的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實現應保盡保。加快農村危舊房改造和農村廉租房建設,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住房保障的力度,逐步實現城鎮常住居民住房保障全覆蓋。(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等負責)
(十四)創新困難群體救助幫扶體系和慈善事業發展管理機制。健全城鄉低保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完善城鄉醫療、康復托養、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制度。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和服務體系、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和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實現城鄉救助標準和補助水平基本一致。加強農村留守學生(兒童)、婦女、老年人、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社會慈善事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舉辦醫院、學校、養老服務、康復托養等公益事業。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社會救濟和社會互助、志願服務活動。落實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政策。加強慈善組織監督管理。(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等負責)
四、建立健全促進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的長效機制
(十五)大力增加農民家庭經營收入。健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全面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生豬市場調控體系,緩解生豬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推行中央政策性農業保險,支持地方特色農業保險,積極開展小額扶貧保險試點工作,推進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做強“3+5”百億優勢產業,做大做優“7+3”特色優勢產品,推進標準化生產,提升品質,做靚品牌,夯實農民家庭經營的產業支撐。著力構建“1+3”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支持適度規模經營,引導龍頭企業“輕資產”發展,在農業產業技術支持和行銷服務上實現收益。加大對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投入,加強特色集鎮建設,鼓勵開展農產品產地采後處理和初加工項目建設,形成農業技術服務、農業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加工、農產品行銷等在集鎮集聚,推進為農服務的體系化、組裝化。支持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促進產銷對接和農超對接,提升農產品直銷比例。依託旅遊景區、現代農業園區、幸福美麗新村建設,大力發展農村新業態,因地制宜培育觀光農業和有機農業,積極發展休閒康養和鄉村旅遊。大力培養職業農民,提升農民生產技能和農業經營水平。(市農委,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負責)
(十六)積極增加農業轉移人口工資性收入。健全勞務開發機制,深化區域勞務合作,最佳化勞務輸出結構。統籌城鄉居民就業制度安排,建立就業信息發布、職業培訓、就業援助“三大體系”和創新基地、訂單、培訓、鑑定、就業、參保、維權“七位一體”農業轉移人口工作模式,加大農業轉移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大力實施農業轉移人口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完善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的多元化資金保障機制,創新培訓方式。支持職業技術院校招收農業轉移人口。加快建設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有序流動,促進穩定就業。完善支持和鼓勵農業轉移人口返鄉創業的政策措施。進一步落實勞動契約制度,促進同工同酬和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深入開展農業轉移人口工資支付專項檢查行動,切實維護農業轉移人口合法權益。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落實小微企業和農業轉移人口進城創業稅費優惠政策,增加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創業空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負責)
(十七)健全農業補貼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強農惠農補貼政策。進一步開展調整完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改革試點,穩步推進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補貼重點支持建立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工作。繼續推行農業機械“自主購機、直補到卡”工作,進一步完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積極爭取實施農產品目標價格試點政策。穩步推進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補助政策改革試點。(市財政局,市農業局等負責)
(十八)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全面推進農村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等確權頒證工作。鼓勵農民在公開市場上以多種形式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流轉。積極爭取和穩慎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試點。探索農村宅基地有序退出機制。推進集體資產股權量化和財政支農資金股權量化,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建設。積極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穩步推進林(果)權抵押貸款試點。(市農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人行廣元中心支行等負責)
(十九)建立扶貧開發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建立扶貧開發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建立健全以綜合扶貧為基礎、專項扶貧為支撐的公共財政扶貧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積極爭取中央、省財政支持,進一步強化縣區政府主體責任,大力整合中央、省、市安排到縣區的涉農項目資金,優先重點用於當年計畫脫貧解困的貧困村、貧困戶發展,實現同步投入、集中使用。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因村因戶、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貧實效,分類扶持貧困家庭。市、縣區財政每年集中投入扶貧攻堅不少於1億元。加大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十三五”期間,市、縣區財政新增財力優先用於扶貧攻堅。通過財政獎補、貼息、擔保等方式,結合實施金融支持扶貧惠農工程,引導和撬動金融加大對扶貧領域的投入。(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扶貧移民局、市農業局、人行廣元中心支行等負責)
(二十)保障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消除農村居民在本市本縣區範圍內自由遷徙落戶的門檻。逐步落實將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的政策,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平等享有城鎮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實現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基本公共服務資源,不斷增加農業轉移人口及其隨遷家屬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逐步將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範圍。加強農業轉移人口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社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納入居住地基礎教育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公安局等負責)
五、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二十一)及時落實國家有關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健全財產登記制度,進一步落實財產法律保護制度。(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清理和規範工資外收入。規範黨政機關津貼補貼和獎金髮放項目、標準、範圍及來源,落實中央規範改革性補貼的規定。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等負責)
(二十三)嚴格規範非稅收入。嚴格清理整頓非稅收入項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和基金項目。不斷提高非稅收入徵收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收繳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執收執罰環節管控。進一步精簡歸併財政票據,減少手工票據使用,強化以票管費,紮實有效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地稅局等負責。)
(二十四)打擊和取締非法收入。依法強化對國企改制、土地出讓、資源開發、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產權交易、物資採購等重點領域的監督管理,堵住獲取非法收入的漏洞,嚴厲打擊各種經濟犯罪活動。認真開展反洗錢工作,加強客戶身份識別、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監測核查以及反洗錢宣傳工作力度,構建反洗錢監督防線。(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市工商局、人行廣元中心支行、市地稅局、市國稅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健全支付和收入監測體系。配合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統和四川支付結算綜合服務系統推廣工作。最佳化、規範銀行卡受理環境,拓展助農取款服務點功能,積極創建助農取款優質服務示範點、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示範站、支付惠農示範行(社)、刷卡無障礙示範街區,切實改善農村支付結算環境。積極推廣金融IC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穩妥推進網上支付、移動支付等新型電子支付方式。完善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發票管理和財務報銷制度,進一步推行公務卡支付結算制度。加強客戶身份核查,落實賬戶實名制要求。整合相關部門信息資源,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收入信息監測系統、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城鄉住戶收支調查一體化制度。(人行廣元中心支行,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國家統計局廣元調查隊、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協作和銜接,增強合力。細化改革目標,落實改革任務,明確工作責任,納入日常考核。加強工作指導,強化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改革中出現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十七)突出重點,強化實施。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了解掌握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跟蹤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鼓勵部分地區、部分領域先行先試,探索推進。
(二十八)深入宣傳,正確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全社會從全市基本情況、發展階段和發展實際出發,正確認識當前存在的收入分配問題,理解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艱巨性、複雜性和長期性,既要回應社會關切,更要引導社會合理預期,為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