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

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繫民眾、體察社情民意、傾聽民眾呼聲、採納民眾建議、接受民眾監督的重要渠道,是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問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重要途徑,是促進依法行政、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我市正處在加快建設“和諧廣元”的新階段,信訪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為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二、信訪工作的原則,三、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措施,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貫徹《信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堅持依法有序信訪,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努力構建和諧廣元,又快又好地推進廣元發展新跨越。

二、信訪工作的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縣區發生的信訪由管轄地政府領導負責協調處理,市級部門發生的信訪由部門領導協調處理。堅決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當地。市、縣區政府及其各部門的主要領導對信訪工作負總責,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各級副職領導分管哪個方面,就負責哪個方面的信訪穩定工作。
(二)堅持“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處理信訪問題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行政機關在收到信訪事項後,能夠當場答覆的,應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嚴格按《條例》規定時限辦理。信訪人提出無理要求的,行政機關應給予勸說、解釋或批評教育。
(三)堅持“標本兼治、預防和化解矛盾相結合”的原則。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後,受理機關應按規定積極辦理。同時要提出根治此類問題或類似情況的治本之策,預防為主、做到標本兼治。
(四)堅持“公開便民”的原則。信訪機構應當向社會公布通信地址、電子信箱、投訴電話和領導接待日時間、人員、地點及查詢信訪事項處理進展及結果的方式等相關事項,為信訪人提出事項和查詢辦理情況提供方便,做到便民、利民。
(五)堅持“雙向規範”的原則。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規範信訪工作責任主體的工作行為和信訪人的信訪行為,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和辦法,做到依法有序。

三、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措施


(一)加強《條例》宣傳培訓,搞好信訪工作。
1、加強《條例》宣傳培訓工作。國務院修訂、頒布的《條例》已於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是規範信訪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規,必須認真宣傳、貫徹、落實。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培訓”的原則對縣以上信訪機構的工作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對幹部要培訓到鄉鎮一級,對信訪工作人員要實現全員培訓。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採取多種方式,大力開展《條例》的宣傳、普及工作,增強各級領導幹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依法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努力使《條例》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使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全面準確理解《條例》的基本內容和規範要求,並自覺貫徹執行。
2、切實做好信訪工作。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信訪問題的解決和處置力度。問題發生在哪一級就由哪一級認真負責處理,是哪裡的上訪就由哪裡負責接回,所發生的費用是哪一級的上訪人員就由哪一級承擔。對在信訪工作中因處理不及時造成較大影響或處理中不按《條例》辦事有過錯行為的責任主體和責任人,要嚴格按照《廣元市信訪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廣委辦發〔2004〕8號),予以追究。
(二)健全領導信訪接待制度,集中處理一批信訪積案。
1、建立市民信訪接待日制度。從今年(2007年)8月的第一個星期五開始,每個星期五上午為市民信訪接待日(節假日除外),市政府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市長助理、副秘書長輪流接待上訪民眾。縣區政府和市級各部門、市經濟開發區各管委會從8月的第一個星期五開始輪流安排領導同步實行接待日制度,使市民信訪接待日與各縣區相對應,形成上下聯動、互相協調溝通的信訪接待格局。
2、定期召開信訪協調會議。成立廣元市信訪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原則上每個月召開一次協調會,研究處理領導接待日及日常接待中遇到的疑難信訪問題,安排部署信訪工作。各縣區政府、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定期分析、研究信訪工作。要實行群體性突發事件聯席會議制度,認真研究,及時解決,不留後患。聯席會議原則上由分管領導主持召開,信訪辦承辦,有關部門參加。
3、實行領導包案制度。根據領導分工實行熱難點信訪問題包案制度,落實領導、落實責任、定期解決一批信訪積案,為民排憂解難、辦實事,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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