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
《廣元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元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0年
- 發布單位: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辦發〔2020〕36號),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為主線,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制度機制為保障,以打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為著力點,固底板、強薄板、補短板,進一步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為紮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有力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加強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建設
(一)健全公共衛生法治體系。積極圍繞健全應急管理體系、提高處理急難險重任務能力、疫情和防治信息公開、疫情防控中公民權利義務等開展調研,提出立法意見建議。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及實施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理措施。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配套制度建設。建立疫情防控執法責任清單,嚴厲查處傳播虛假疫情信息、哄抬物價、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防護用品、非法獵捕出售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完善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快速調處機制,為困難民眾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組織實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法治宣傳活動,加強傳染病防治、應急管理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完善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堅持黨對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決策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廣元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進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制度機制,健全政府立法立項、起草、論證、協調工作機制,按規定及時報送備案,開展立法後評估。制定《廣元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體決策。進一步加強黨政法律顧問團日常管理和考評工作,選聘新的法律顧問團,最佳化隊伍結構,召開全市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工作會,完善深度參與政府立法、重大行政決策等工作機制,提升法律顧問服務質量和水平。(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立法項目起草部門(單位)、重大行政決策承辦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進一步精簡檔案數量、控制檔案篇幅,著力提高檔案起草質量。全面落實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制度,制定出台《廣元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實施細則》,按照“誰起草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和備案監督工作。探索建立專家協助審核審查制度,完善結果通報機制和考評機制。(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四)最佳化營商環境制度機制。貫徹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積極參與全省營商環境指標提升專項行動,總結廣元經驗。全面清理涉及營商環境的現行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檔案,及時修改或廢止涉及地方保護、市場壁壘等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檔案。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照“誰制定、誰審查”原則,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進行審查,確保應審盡審。清理拖欠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賬款,確保年底前無分歧欠款應清盡清。(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國資委、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最佳化政務服務。全面實行“一窗分類辦理”,執行好全省工作規範和服務標準。推動各地各部門(單位)業務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應接盡接、服務事項應上盡上,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在更大範圍實現“一網通辦”。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提高政務服務便捷化水平。全面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完善落實標準統一制定、數據統一匯聚、評價統一管理的政務服務“好差評”體系。推進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中的現場套用。推進“放管服”改革向鄉村延伸,提升鄉村服務惠民能力。推動公共資源交易標準化建設,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異地遠程開標、評標,遠程電子監控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創新監管措施。制定全市2020年監管計畫任務和涉企現場檢查事項清單,探索建立重點監管清單制度,探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加強反壟斷執法監管,開展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治理,推進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按照“清單之外不得另設門檻和隱性限制”要求,持續推動破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著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七)加強法律服務。聚焦疫情對企業經營的影響,積極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法律服務。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仲裁、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資源,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建立企業困難職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健全外來企業和民營企業維權投訴處理機制,指導和幫助企業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佳化法律服務供給,有效解決因疫情防控產生的契約履行、醫療糾紛、產品質量、復工復產等方面的法律需求。(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合作局、市民營辦、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始終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八)深化綜合執法改革。認真執行國家關於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5個領域執法事項的指導目錄。加強對縣(區)相關工作指導,依法賦予行政審批局和綜合執法局職責許可權。進一步完善開發區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強化基層工作力量,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協調的工作機制,推動經濟發達鎮和具備條件的鄉鎮(街道)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廣元經開區管委會)
(九)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召開全市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推進會,建立責任分工、配套制度和定期匯報、督察推進機制,執行好行政執法用語、行政執法案件編號、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等地方標準,進一步規範執法主體、調查取證、法律適用、執法程式等。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行政執法規律特點研判,提高應急執法能力。依託運用全省統一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對接歸集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數據,實現行政執法數據統一公示、一站查詢。推廣使用全國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壓實監督主體責任,有效發揮執法監督作用。重點加強疫情期間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調查,整改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堅持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程式,嚴防隨意執法、過度執法。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專項督察,公開選聘特邀監督員。(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不斷加大行政權力監督力度
(十一)自覺接受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黨委及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報備政府規章制度。按規定向政協通報有關情況,為民主黨派、政協委員履職提供便利、創造條件,依法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實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議、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反饋制度,建立府院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與司法良性互動機制。(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二)深化政務公開。持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大力推動重大建設項目批准與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發揮政策解讀的釋疑和引導作用,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科學管理,引領各級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優質規範、創新有序發展。統一規範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健全市政府公報體系。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布工作,按照法定內容、程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報告疫情信息。(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衛生健康委、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爭議
(十三)健全行政糾紛化解機制。貫徹落實《四川省糾紛多元化解條例》,結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加強糾紛調解人才隊伍建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強化疫情期間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健全行政調解制度,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法治化建設,制定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機制。加強行政裁決工作,重點做好自然資源權屬爭議、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和補償爭議、政府採購活動爭議等方面的行政裁決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仲裁法律制度,依法開展仲裁委換屆,完善仲裁委內部治理結構,提高廣元仲裁公信力。(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退役軍人局、市信訪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四)依法開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決策部署,提升行政複議工作水平。規範行政複議案件審理程式,根據案件的法律性質、複雜程度、涉案金額以及影響力等因素設立不同的審理程式,探索行政複議書面審查與聽證審理並行,完善行政複議案件監督機制。不斷提高行政複議工作平台數據錄入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加強行政複議隊伍建設,強化業務學習培訓,提升辦案能力。落實行政複議與訴訟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行政應訴工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85%,提高行政應訴能力,推動公職人員旁聽審理制度常態化。(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六、積極推進城鄉基層依法治理
(十五)清理規範鄉鎮職權。釐清縣鄉兩級職責許可權,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指導以縣(區)為單位梳理村(居)“兩委”依法依規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和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建立完善村級民事代辦制度。推動鄉鎮應急機構規範化和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建設。(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六)持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總結驗收“七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修訂完善普法責任清單,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氛圍。建立村(社)“兩委”成員集中學法制度。(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七)提高基層法律服務水平。結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統籌推進司法所立戶列編和規範化建設。加強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根據需要設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健全基層發展治理重大決策徵求法律顧問意見機制。(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七、健全完善工作落實保障機制
(十八)壓實工作責任。貫徹實施《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廣元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細則》,組織開展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按照中央、省安排,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十九)強化評估考核。持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選樹推廣法治政府建設創新實踐先進典型。總結評估《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廣元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2017—2020年)》實施情況。進一步完善年度依法行政目標績效考核,最佳化考核指標,發揮考核導向作用。(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
政策解讀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經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5月14日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廣元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廣府辦發〔2020〕19號)(以下簡稱《重點工作安排》),為更好地理解和貫徹落實《重點工作安排》,現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按照總體部署和時間節點,每年分步驟、分重點、有計畫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任務落地落實,進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設,致力於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二、制定過程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辦發〔2020〕36號)要求,我市起草了《廣元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徵求意見稿)》,對責任分工進行細化分解。經徵求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意見建議並整理歸納匯總,形成了《廣元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
三、主要內容
《重點工作安排》從加強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建設、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等7個方面19項重點任務為抓手,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加強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建設。包括健全公共衛生法治體系,完善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強化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3項重點任務;二是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包括最佳化營商環境制度機制,最佳化政務服務,創新監管措施,加強法律服務4項重點任務;三是始終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包括深化綜合執法改革,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監督3項重點任務;四是不斷加大行政權力監督力度。包括自覺接受黨委、人大、政協、司法和社會監督,持續深化政務公開2項重點任務;五是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包括健全行政糾紛化解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工作機制,依法開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提高行政應訴能力,推動公職人員旁聽審理制度常態化2項重點任務。六是積極推進城鄉基層依法治理。包括清理規範鄉鎮職權,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持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基層法律服務水平3項重點任務。七是健全完善工作落實保障機制。包括壓實工作責任,按照中央、省安排,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強化評估考核,最佳化考核指標,發揮考核導向作用2項重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