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嫡立庶

廢嫡立庶

嫡,即嫡長子(正妻所生的大兒子),庶即庶子(除正妻而外其他姬妾所生的兒子),封建世襲制度的繼承原則是通常把自己的爵位、封邑、官職、財產傳給自己的嫡長子,若廢除嫡子的繼承權而傳給庶子則叫廢嫡立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廢嫡立庶
  • 含義:廢除嫡子的繼承權而傳給庶子
  • 類別:傳位規則
  • 相關記載:《史記·晉世家》
詞條,解釋,詳細解釋,典文,史記記載,

詞條

廢嫡立庶

解釋

封建世襲制度的繼承原則是通常把自己的爵位、封邑、官職、財產傳給自己的嫡長子(正妻所生的大兒子),若廢除嫡子的繼承權而傳給庶子(除正妻而外其他姬妾所生的兒子)則叫廢嫡立庶。

詳細解釋

這是封建世襲制的繼承規則,和廢長立幼一樣,是繼承制度的大忌。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廢嫡立庶是不符合宗法制的

典文

東周列國志》第二回:卻說褒姒懷孕十月滿足,生下一子。幽王愛如珍寶,名曰伯服。遂有廢嫡立庶之意。奈事無其因,難於啟齒。又:卻說申侯聞知幽王廢申後立褒妃,上疏諫曰:“昔桀寵妹喜以亡夏,紂寵旭己以亡商。王今寵信褒妃,廢嫡立庶,既乖夫婦之義,又傷父子之情。桀紂之事,復見於今,夏商之禍,不在異日。望吾王收回亂命,庶可免亡國之殃也。”又,第三回:話說申侯進表之後,有人在鎬京探信,聞知幽王命虢公為將,不日領兵伐申,星夜奔回,報知申侯。申侯大驚曰:“國小兵微,安能抵敵王師?"大夫呂章進曰:”天子無道,廢嫡立庶,忠良去位,萬民皆怨,此孤立之勢也。今西戎兵力方強,與申國接壤,主公速致書戎主,借兵向鎬,以救王后,必要天子傳位於故太子,此伊周之業也。語云:“先發制人‘,機不可失。”又,第十回:祭足曰:“鄧曼,元妃也,子忽嫡長,久居儲位,且屢建大功,國人信從,廢嫡立庶,臣不敢奉命。”
三國演義》第三回:群臣惶怖莫敢對。中軍校尉袁紹挺身出曰:“今上即位未幾,並無失德;汝欲廢嫡立庶,非反而何?”卓怒曰:“天下事在我!我今為之,誰敢不從!汝視我之劍不利否?”袁紹亦拔劍曰:“汝劍利,吾劍未嘗不利!”

史記記載

《史記·晉世家》獻公私謂驪姬曰:“吾欲廢太子,以奚齊代之。”驪姬泣曰:“太子之立,諸侯皆已知之,而數將兵,百姓附之,柰何以賤妾之故廢適立庶?君必行之,妾自殺也。”驪姬詳譽太子,而陰令人譖惡太子,而欲立其子。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