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區犀浦鎮大田村黨支部書記廖昌華因該村村主任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集體經濟損失被問責。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在使用村級公共服務資金開展大田村五社、八社道路整治改造項目中,時任犀浦鎮大田村主任邱崇金未按照規定的程式操作,導致實際支付的工程款大大超出審計部門的審定價,給集體造成經濟損失,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廖昌華作為大田村黨支部書記,未及時發現並糾正村委會在項目招標中存在的問題,也未按要求參加工程驗收,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力。2018年1月,廖昌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