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誡石

廉政誡石, 在陝西省蒲城碑林,珍藏著一個殘碑,人們叫它“廉政誡石”。

這塊誡石原立於縣衙二門西側,今雖殘損,字跡尚清晰可讀:“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這四句話是名太祖朱元璋告誡屬下官員要廉政愛民的誡令。朱元璋出身貧寒,登帝位後,首創八股取士之先例,愛民重士,頗多善政,惟求治太急,疾惡太嚴,尤對貪官污吏從不心慈手軟。1385年(洪武18年),明太祖頒布親自編撰的《大誥》,接著又頒布《大誥續集》、《三篇》。《大誥》三篇匯集了大量懲治官民貪贓受賄、轉嫁賦役、侵吞稅糧、抗組租誤役、流亡隱匿等案例及凌遲、梟首等重刑。相傳,明代每個官員上任前,都要拜“草人“。如果在任期間貪污受賄、貪贓枉法,一經發現,則活活剝下全身皮蒙在草人身上以殺一儆百並告誡下任官吏。明太祖還實行廷杖制度,在殿上杖責大臣,他的侄兒大都督朱文正、工部尚書薛祥等都被杖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則被鞭死。朱元璋嚴懲貪官的舉止使“天下莫不駭然”,也使明代開國近百年,官場很少貪贓枉法之醜事。
六百多年過去了,一代帝王早已被歷史淹沒,而這方廉正誡石卻一直保存下來,這說明無論何時、何地,人們總企盼公正無私一心為民的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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