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由來
1842年中英《
南京條約》簽定,廈門被迫開埠成為通商口岸,
廈門島和
鼓浪嶼迅速發展,吸引
泉州、漳州等各地
閩南人口流入,口音融合,促使了現代廈門話的形成,近代成為了閩南語的代表音,屬於閩南語當中的漳泉腔,因形成歷史雷同而與
台灣話有著高度的相似性。
閩南語傳入廣東、東南亞及海外者稱為福建話,通行範圍包括
泉州、
廈門、
漳州三市及其所轄的
縣市和台灣地區、廣東
海陸豐及
惠東部分地區共有3千8百多萬人說閩南話。此外,
新加坡、
馬來西亞、菲律賓、
印度尼西亞、泰國、香港以及散居在世界各地的
閩南籍華僑、華裔也有說閩南話的,雖然各地的閩南話有一些腔調差異,但是基本上能彼此通話無阻。
白話字
歷史上,
閩南話隨著
閩南人在海外的創業和拼搏在一些僑居地紮根並傳播開來。在
馬來西亞的
馬六甲很早就形成了閩南人的聚居地。在那裡,閩南話成了通行語言。因此,西方人在馬六甲先遇上了語言溝通的障礙,有人就想利用西方的表音文字來為
閩南話注音。1815年美國傳教士馬禮遜博士在馬六甲英華學院完成編寫《羅馬化會話手冊》,這就是白話字的最初方案。但白話字的成熟卻是在廈門
鼓浪嶼,當時有位名叫打馬字的牧師為廈門白話字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善於藉助
廈門的文化人參與到白話字的規範制定工作。
大約在1850年,打馬字發現廈門
局口街一位楊老先生對閩南民間語言掌握很熟練,懂得許多閩南方言辭彙,就請他參與白話字字典的編輯工作。當時那些地痞流氓聽說了這件事情,以為楊老先生髮了大財,對他進行勒索。打馬字牧師聽說了這件事,就通過外交途徑要求中國官府制裁惡霸。這一事件被記錄在《中美往來照會集》中。
由此可以看出白話字的產生是閩南人和西方人智慧的共同結晶。從此白話字在廈門市民中廣泛傳播,何先生還向我們展示了清朝末年鼓浪嶼的女學生們學習寫白話字的照片。可見,當時推廣白話字就注重面向年輕人。
聲調
中古漢語擁有平、上、去、入四個
調類,而今
全濁聲母歸陽派而分化陰陽。廈門話如同多數的閩南語一樣,擁有七個聲調。因為標準閩南語原有8個音,因此有的學者(主要是大陸學者)依陰平、陽平、陰上、陽上、陰去、陽去、陰入、陽入的次序編號,編為1至8(如《
閩南方言大詞典》)。由於廈門話中沒有陽上,因此有的學者編號時省去陽上,並將其後的陰去、陽去、陰入、陽入各提前一號,編為1至7(如《廈門方言志》)。
陰平、
陽平、
上聲、陰去、陽去、陰入、陽入。廈門話字音的
連續變調現象比
國語複雜。廈門話語音的許多現象,反映著上古中古
漢語語音的一些特點,這在漢語諸方言中是相當突出的。辭彙方面,廈門話有相當大量本方言的特有辭彙,這在國語或其它方言中是罕見的甚至是沒有的。
閩南語中,廈門話的入母[ʣ]消失得最早最快,早已併入[l]。[ʣ]原本對應於國語的r,但如今
國語中讀r的字,廈門話中多讀[l]。
陰上 2 53 高降
陰去 3 21 低降
陰入 4 32 低降極短促
陽上 6 * * 已併入陽去(第7聲),即聲韻學上“濁上變去”
陽去 7 22 中平
陽入 8 4 高平極短促
值得注意的是,多數
閩語皆具有頻繁而複雜的“
連讀變調”,意即在字與字的組合後,會導致前字出現與本調迥異的變調發生。
台灣話、
潮州話等,皆是如此情形。
辭彙方面
閩方言有一大批屬於本
方言區常見而其他方言少見的
方言詞。這些方言詞有兩個特點:一是繼承古代的語詞多,二是
單音節詞多。例如“卵”(蛋)、“目”(眼睛)、“途”(泥土)、“曝”(曬)、“帕”(打)等等,都可以從古籍中找到出處,也都是單音節詞。此外,也有一部分閩方言詞借自外語。這些外來詞大都借自
印度尼西亞-
馬來語,形成了閩方言辭彙中的獨特色彩,例如,廈門話里的“薩文”(肥皂)來自sabon,“道郎”(幫助)來自tolong,“洞葛”(手杖)來自於tongkat,“斟”(接吻)來自chium。
語法方面
①名詞附加成分的運用。
③形容詞-
量詞-名詞的結構形式在
閩方言各地普遍存在,但能和量詞直接組合的形容詞不多,最常用的是"大"和"細"(小)。例如廈門話“大隻牛”、“細泡燈”等。
④動詞“有” 的特殊用法。閩方言動詞“有” 的用法很多,其中之一是放在動詞的前面,表示
完成時態。例如:廈門話"伊有食我無食"(他吃了我沒吃),台北話:“我有買”(我買了)。
⑤賓語提前的現象比較常見。 如“蘋果買兩斤”(買兩斤蘋果)的說法就很普遍。國語 "主語-動詞-賓語"的句式在
閩方言中常加上一個介詞“共”(或“甲”),並把賓語提到動詞前面,例如“我共汝講”(我告訴你)。
⑥動詞“去”常用作
補語,表示動作行為已成為結果,相當於"已經"的意思,例如“死去了”(已經死了),“碗破去了”(碗已經破了)。
⑦特殊的比較方式。閩方言的
比較句有特別的結構,福建、台灣的閩方言多用“甲-較-形容詞-乙”表示,如廈門話“伊較懸(高)我”,台北話“高雄較大新竹”。 也有簡單一點的表達方式:“甲-形容詞-乙”,如
福州話“伊懸(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