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關係轉出是由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保險關係轉出
- 事項類別:公共服務事項
-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 承諾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 事項收費:不收費
- 辦理機關:廈門市、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 責任部門: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社會保險關係科和各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 辦公地址:雲頂北路842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二層A廳21、22號視窗
- 聯繫電話:12333
- 監督電話:5369038、5323210
- 受理形式:視窗受理
社會保險關係轉出是由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受理辦理。
社會保險關係轉出是由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受理辦理。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 2010年10月28日)辦理條件一、自助服務機辦理 轉出申請人的保險繳費賬目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直...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參保者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
廈門異地社會保險關係轉入由廈門市、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法定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66號);2.《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191號)。辦理條件 一、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係轉入...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的,應按《暫行辦法》規定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轉移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二、廈門市參保人員流動到我省其他地區(含駐閩中央屬行業單位)就業的和我省其他地區(含駐閩中央屬行業單位)參保人員流動到廈門市就業...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
(五)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組織落實相關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營運政策。會同有關...
各地可結合本地流動就業人員實際情況和管理服務能力,細化完善《規程》。有關情況請及時向我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6年6月22日 規程全文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 第一條 為統一規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辦理流程,根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實施以來,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總體運行平穩,較好地保障了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導致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係轉...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於2017年1月18日以人社廳發〔2017〕7號發布。本規程適用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職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
(五)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化建設。(六)現行規範性檔案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協調,精簡手續,壓縮環節,加快辦理,方便參保職工和參保失業人員辦理關係轉移接續,同時,加強信息化管理,防範基金騙領、冒領,確保基金安全。人力資源社會...
(2003年11月28日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08號公布,根據2006年9月9日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22號公布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停止執行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
可以估算退休後能夠領多少養老金,申請境外社保免繳證明;此外可以查詢社保轉移辦理情況、社保卡和電子社保卡的套用狀態、異地就醫費用和備案情況,還可以獲知周邊的服務網點和服務渠道等。年內,平台還將推出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線上申請服務,後續還會不斷地推出更多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線上服務,不斷豐富社保平台的功能。
廈門市集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集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主要職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
推動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許可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承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行使的工傷認定。綜合協調就業管理、勞動保障監察、社會保險、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及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人員編制 廈門市湖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名。其中:局長1...
廈門經濟特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用人...
4.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體系,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編制和領導 廈門市海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3名(正處級1名、副處級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
(八)綜合管理全市社會保險工作,擬定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職工工傷認定工作;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九)制定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 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審核意見;對社會...
(八)監督企業做好勞動保護,對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九)負責本部門職能範圍內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十)組織實施各項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落實社會保險關係待遇支付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
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帶工商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的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後,提交職工工資花名冊,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二、辦理養老、工傷、生育保險 1.單位新增人員:帶調入人員調動通知書、養老保險轉入通知、卡片、養老保險轉移關係表及養老...
五指山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服務大廳 所需資料 (一)本人辦理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二)委託辦理需提供參保人與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辦理程式 (一)省內轉入業務 1、視窗經辦人員審核參保人的申請是否符合異地轉入規定(申請異地轉入人員必須先在本市參保半年以上),對符合規定者在《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函》...
2015年8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以人社部發〔2015〕80號印發《關於做好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關係轉移接續工作的辦法》。該《辦法》分做好進城落戶農民參保工作、規範醫保關係轉移接續手續、妥善處理醫保關係轉移接續中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