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滄區人民政府(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廈委辦發〔2011〕20號)、《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關於海滄區人民政府(海滄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廈海委〔2011〕25號)、《中共廈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海滄區政府機構領導職數及內設機構調整的批覆》(廈委編〔2011〕61號)檔案精神,廈門市海滄區衛生局是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衛生工作的工作部門,加掛廈門市海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海滄區衛生局
- 地點:廈門市海滄區
- 職責: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 廈委編:〔2011〕61號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編制和職數,
職責調整
(一)劃出照組遙汗轉移的職責
劃出有關精應敬盼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喇紋店管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承擔全區幹部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健康管理和衛生防病、保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保健對象開展健身活動。負責大型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衛生防病、食品安全。
2.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承擔全區突發事件的衛生處置以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重大活動衛生保障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等工作。
2.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斷完善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主要職責
廈門市海滄區衛生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擬定本區中長期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劃、目標和工作計畫,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實際,落實衛生部、省衛生廳、市衛生局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婦女、兒童的衛生腿龍蒸保健規劃、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本區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全區醫療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服務質量,實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三)貫徹預防為主方針,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組織調度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量,防止和控制疫情、捆試疾病的發生、蔓延。承擔區愛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相關工作。
(四)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區突發事件的衛生處置以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準備、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本區重要會議與大型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五)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的繼承與創新,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六)擬訂本區衛生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全區衛生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區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繼續教育發展規劃,培養醫療衛生人才;組織開展醫學教育和醫學學術交流活動。
(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飲用水衛生等監督管理,組織本區餐飲服務業、食堂等食品消費環節、公共場兵鴉永所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八)對本區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技術等醫療服務要素以及相關健康產品實行準入制度並依法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加強服務質量監控,打擊非法行醫、整頓醫療秩序以及規範醫療廣告等市場行為。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定期發布醫療機構服務數量、質量、價格和費用信息。
(九)依據《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衛生部、省衛生廳、市衛生局有關醫院用藥的管理制度,負責全區醫療機構的藥事及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印鑑卡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政策,積極配合省、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督促區屬醫療機構遵照執行,並監督基本藥物的使用管理。
(十)承擔全區幹部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健康管理和衛生防病、保健知識宣傳教育,指導紋蜜炒保健對象開展健身活動工作。
(十一)根據國家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制訂本區相關的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二)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鞏固創衛成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編制和職數
廈門市海滄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1名(正處級1名)。
(九)依據《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衛生部、省衛生廳、市衛生局有關醫院用藥的管理制度,負責全區醫療機構的藥事及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印鑑卡的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政策,積極配合省、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督促區屬醫療機構遵照執行,並監督基本藥物的使用管理。
(十)承擔全區幹部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健康管理和衛生防病、保健知識宣傳教育,指導保健對象開展健身活動工作。
(十一)根據國家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制訂本區相關的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二)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鞏固創衛成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編制和職數
廈門市海滄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1名(正處級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