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思明區機構改革方案

廈門市思明區機構改革方案,為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和《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思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做好區級機構改革工作,結合實際,近日,思明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制定並印發《思明區區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機構改革,總體要求,機構設定,機構調整,其他改革,編制管理,組織實施,

機構改革

《實施方案》明確了思明區區級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機構設定和職能等內容,共設定黨政機構31個,黨委機構10個,政府機構21個。同時,方案明確要求要統籌推進區人大、政協、群團組織和事業單位等其他區級各項改革任務。

總體要求

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最佳化協同高效、堅持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堅持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
機構改革機構改革
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加快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從機構職能上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黨中央明確的改革任務堅決落實到位,區級主要機構設定同中央和省級機構保持基本對應,與市級機構改革有效銜接。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切實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統籌區街各層級、黨政群各領域改革,最佳化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
充分發揮法治規範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強化法治,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
結合思明區實際,因地制宜設定機構,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為建設高素質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化的幸福思明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機構設定

組建區文化和旅遊局。將區文化體育出版局(區著作權局)的職責和區旅遊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區文化和旅遊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加掛區體育和出版局牌子,歸口區委宣傳部領導。不再保留區文化體育出版局、區旅遊局。
組建區衛生健康局。將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職責及其承擔的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區衛生健康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保留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區衛生健康局承擔。不再保留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區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和擁軍優屬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等整合,組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加掛區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組建區應急管理局。將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區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轄區公安消防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救災職責,轄區國土資源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區市政園林局的水旱災害防治、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以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區減災委員會、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區應急管理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不再保留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最佳化區司法局職責。將區政府辦公室承擔的區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責劃入區司法局,仍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最佳化區審計局職責。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區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職責,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職責以及區屬國有企業監事會等職責劃入區審計局,仍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機構調整

(一)與中央、省、市機構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
區政府辦公室、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建設局、區統計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其中:
最佳化區發展和改革局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加掛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承擔轄區內有關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有關價格監督檢查等職責調整由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
最佳化區財政局職責。將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承擔的有關金融工作職責劃入區財政局,加掛區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區政府辦公室加掛的區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改為區政府外事辦公室牌子。
(二)因地制宜設定的機構
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區市政園林局、區城市管理局、區行政審批管理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政府信訪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其中:
1、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更名為區城市管理局。
2、將區政府派出機構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調整設定為區行政審批管理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將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有關牽頭、協調、指導、監督“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等職責劃歸區行政審批管理局。
3、調整區委區政府信訪局管理體制。將區委區政府信訪局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的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區政府信訪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組建區委信訪局,與區政府信訪局合署辦公。
4、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區知識產權局)的智慧財產權相關職責調整由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
5、區市政園林局的森林、濕地、水資源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調整由轄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承擔。

其他改革

一、深化區人大、政協機構改革
完善最佳化區人大、區政協專門委員會設定。
二、深化群團組織改革
對於已經制定改革方案的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等群團組織,要認真組織實施改革方案。要根據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加快推進其他群團組織改革。
三、事業單位改革
根據《實施方案》要求,在事業單位改革方面,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
將區社會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區委黨史研究室)的有關黨史研究職責,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整合,組建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為區委直屬事業單位。
區委直屬和區直部門所屬其他事業單位行政職能劃轉等工作結合相關部門“三定”工作進行。 今後,除行政執法機構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後保留設定的事業單位,名稱不再稱“委、辦、局”。
此外,《實施方案》明確同步實施區屬事業單位劃轉調整,根據部門職責劃轉情況,堅持最佳化協同高效,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職責劃出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及人員、編制劃轉給職責劃入部門。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要求改革後再調整隸屬關係;其他事業單位應隨主管部門調整,相應調整單位名稱;劃轉後職能相同或相近的單位,相應整合機構、精簡編制。

編制管理

《實施方案》明確,要強化區委對機構編制工作的統一領導,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格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和程式,嚴禁越權審批。
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委規定的機構限額,不得在限額外設定行政機構。堅持總量控制,嚴禁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確保改革後機構設定不突破中央和省委規定的限額,行政編制不突破中央核定的總量,事業編制不突破2012年年底基數。
清理不規範設定的機構和配備的職數,全面清理限額外設定的行政機構,規範管理合署辦公機構、掛牌機構、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和派出機構。黨政機關合併設立或合署辦公的,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從嚴從緊控制區黨政機構加掛牌子的數量,掛牌機構不單獨核定編制和領導職數。議事協調機構一般不單設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部門承擔,部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的內設機構不加掛牌子、不刻制印章。臨時機構要在臨時性、階段性任務完成後及時撤銷,精簡整合各類派出機構,部門派出機構規格不高於內設機構。根除掛牌機構實體化、“事業局”等等,不再設立掛靠機構。
認真做好部門“三定”工作(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重新制定或修訂區委工作機關、區政府工作部門“三定”規定,堅持最佳化協同高效,科學配置機構職能編制,強化部門內部職責和業務整合,推動組織架構重建和流程再造,切實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職能轉變要求落實到位,規範履職行為,確保權責一致。統一規範內設機構規格和名稱,加大內設機構綜合設定力度,綜合性內設機構不超過內設機構總數的三分之一。整合歸併的黨政機構,綜合性內設機構合併為一套,業務機構要根據工作的內在聯繫進行重新設計和整合,該精簡的精簡,該加強的加強。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最佳化結構、增減平衡的要求,實行“瘦身”與“強身”相結合,統籌使用編制資源,加大部門間編制統籌調配力度。
堅決查處各類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及時公開機構編制有關信息,接受各方監督。完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健全機構編制管理同組織人事、財政預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強化機構編制同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巡察、審計等部門的協作聯動,形成監督檢查合力。

組織實施

本次區級機構改革組織實施過程中,全面貫徹落實“先立後破、不立不破”“先轉隸、後三定”原則,研究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精心組織涉改部門“三定”和機構編制事項調整工作,明確相關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以及有關部門分工協作機制等事項。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門“三定”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