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商品金核算

庫存商品金核算是指在實物負責制的基礎上,只用貨幣一種計量單位,來核算和監督庫存商品進、銷、存情況的一種核算方法。這種方法還可分為兩種:售價金額核算法。又稱“售價金額核算,實物負責制”。它是按實物負責人以售價金額對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進行控制和監督的一種方法。

主要做法是:①庫存商品明細帳按實物負責人設定科目,不記品名、數量,只記售價金額。②再按全部商品或實物負責人設定“進銷差價”科目,來核算商品售價與進價之間的差額。這種核算方法,主要適用於經營工業品、商品品種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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