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權

庇護權是指一國公民因為政治原因請求另一國準予其進入該國居留,或已經進入該國請求準予在該國居留,經該國政府批准,因而享受受庇護的權利。屬於國內法。

庇護權 bì hù quán 又稱“政治避難權”或“居留權”。
基本解釋
簡單的說,就是國家對於因受政治迫害而來避難的外國人給以居留的權利。
庇護與政治犯不引渡原則相聯繫,但比不引渡更廣,允許避難者在其境內定居。
庇護對象:主要為政治犯。
詞語分開解釋
庇護 : 袒護;保護:~權ㄧ~壞人。
: 權(權) quán 職責範圍內支配和指揮的力量:政權。權力。權威。權貴。權柄。權勢。生殺予奪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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