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合肥市符合幼稚園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人數逐年增加、教育資源相對緊缺,幼稚園設施設備方面的規範和標準相對較少且不夠完善,雖有一些縣(區)有自己的相關規定,但缺乏系統性和統一性,且與當前合肥市快速發展的幼教事業相比又有一定的滯虹凳霸後性、無法形成覆蓋合肥市所有區縣幼稚園建設的統一標準,故需要對標準進行規範。
編制進程
2021年3月,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21年合肥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地方標準制定計畫項目的通知》(合市監函〔2021〕69號),批准《幼稚園設施設備基本要求》立項,計畫編號為2021-1-5。地方標準《幼稚園設施設備基本要求》(DB3401/T 246-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歸旬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提出並歸口。
2021年3月下旬,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幼教集團成立標準起草組。小組成員進行了任務分工,並制定了標準起草計畫。
標準起草組對合肥市各縣(市)區開辦的幼稚園設施設備情況開展實地調研,廣泛查閱、收集《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JGJ39-2016(2019年版))、《安徽省幼稚園辦園基本標準》(皖教秘基(2014)61號)和《幼稚園教玩具配備目錄》(原國家教委1992年頒發)等相關標準,確定標準大體內容。
起草組多次召開內部研討會,從初稿的制定到討論稿的形成,經歷了4個階段,一是在集團內部廣泛徵求意見,同時通過輔導網輻射作用,對輔導網內不同辦園性質幼稚園進行情況了解;二是由合肥幼教集團發展規劃部牽頭初擬了草稿;三是將初稿傳送集團各園進行意見徵集,再根據園所反饋回的意見進行整合修改形成二次討論稿;四是結合安徽省標準化研究院的意見進行了調整,於2021年8月中旬形成標準討論稿。
2021年9月15日,標準起草小請悼幾樂組在合肥市教育局召開研討會,會議邀請市教育局學前辦、區(縣)教研室設施設備負責人、部分幼稚園等市道匪單位同志參加。會上,標準起草小組匯報了起草編制思路、原則及主要內容,從“幼稚園設施設備”涉及幼兒身心健康要求、安全防範要求、就餐服務要求、衛生保健要求、教育教學、辦公管理及網路信息化等方面進行詳細解讀。參會人員對標準文本進行了研討,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與建議。會後,標準起草組根龍盼據會上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於2021年9月下旬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2022年5月9日,地方標準《幼稚園設施設備基本要求》(DB3401/T 246-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5月9日,地方標準《幼稚園設施設備基本要求》(DB3401/T 246-2022)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合肥幼教集團、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廬陽區教育體育蘭辨漿愚局。
主要起草人:季海英、劉芳芳、王超、程寧、徐慧燕、姜梅、毋奇罡、朱曉艷。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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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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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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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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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總體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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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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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室外活動設施裝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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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室內活動設施裝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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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教師辦公設施設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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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保健和餐飲設施設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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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信息化設備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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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幼稚園設施設備基本要求》(DB3401/T 246-2022)規定了合肥市幼稚園設施設備總體要求、安全要求、室外和室內活動設施設備、教師辦公、保健、餐飲和信息化等設施設備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合肥市幼稚園設施設備配置。
引用檔案
GB/T 18883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GB/T 29315 中國小、幼稚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 | JGJ 39 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 JGJ 64 飲食建築設計標準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該標準發布實施後,合肥市各縣(市)、區教育、建設、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按照該標準宣貫執行幼稚園施設備配置基本要求。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幼稚園設施設備基本要求》(DB3401/T 246-2022)是合肥市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政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該標準的制定,為促進合肥市學齡前兒童基本公共教育工作發展,進一步規範合肥市幼稚園設施設備配置工作,引導各級各類幼稚園不斷改善辦園條件,提升辦園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合肥幼教集團、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廬陽區教育體育局。
主要起草人:季海英、劉芳芳、王超、程寧、徐慧燕、姜梅、毋奇罡、朱曉艷。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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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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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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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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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總體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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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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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室外活動設施裝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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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室內活動設施裝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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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教師辦公設施設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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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保健和餐飲設施設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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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信息化設備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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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幼稚園設施設備基本要求》(DB3401/T 246-2022)規定了合肥市幼稚園設施設備總體要求、安全要求、室外和室內活動設施設備、教師辦公、保健、餐飲和信息化等設施設備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合肥市幼稚園設施設備配置。
引用檔案
GB/T 18883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GB/T 29315 中國小、幼稚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 | JGJ 39 託兒所、幼稚園建築設計規範 JGJ 64 飲食建築設計標準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該標準發布實施後,合肥市各縣(市)、區教育、建設、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按照該標準宣貫執行幼稚園施設備配置基本要求。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幼稚園設施設備基本要求》(DB3401/T 246-2022)是合肥市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政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該標準的制定,為促進合肥市學齡前兒童基本公共教育工作發展,進一步規範合肥市幼稚園設施設備配置工作,引導各級各類幼稚園不斷改善辦園條件,提升辦園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