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治遠,男,漢族,重慶市渝北區人,國小文化,農民。1991年12月,經人介紹與原四川省涪陵地區武隆縣土坎鎮村民劉詩曼辦理結婚證。結婚一年多從未與妻子通過房,妻子要求離婚,男子一怒之下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刺死妻子。2012年11月29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因婚姻家庭糾紛引起的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幸治遠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幸治遠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重慶市渝北區
案情詳細,供認不諱,依法判決,
案情詳細
1990年,幸治遠經人介紹認識原四川省涪陵地區武隆縣土坎鎮村民劉詩曼(化名),並於1991年12月20日在原重慶市江北縣辦理結婚證,但兩人從未一起共同生活。婚後,劉詩曼在武隆縣羊角鎮街上租了一房子開裁縫店,幸治遠在外務工。
1992年,劉詩曼提出與幸治遠離婚,同年9月3日,幸治遠到武隆縣羊角鎮劉詩曼的裁縫店表示不想離婚,遭劉詩曼拒絕。當幸治遠坐船離開劉詩曼,行至原重慶市江北縣石船鎮時,認為自己與劉詩曼結婚一年多,尚未發生過性關係,加之為結婚也花了不少錢,覺得不划算,便於當日下午返回劉詩曼處。當晚12時許,幸治遠再次到劉詩曼的裁縫店,提出與劉詩曼發生性關係,遭到劉詩曼拒絕。隨後二人發生打鬥,幸治遠即掏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向劉詩曼的上身部位亂刺十餘刀,致劉詩曼當場倒地身亡。後經法醫學屍體檢驗鑑定:劉詩曼系失血性休剋死亡。
供認不諱
作案後,幸治遠潛逃至貴州省六盤水,並化名為幸王剛在六盤水市鐘山區磊灣鎮一磚廠打工。1995年,他與當地一女子同居,生育三個小孩。2012年5月24日,公安機關在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磊灣鎮一磚廠將幸王剛抓獲。經審查,其真名幸治遠,幸治遠對殺害其妻劉詩曼的事實供認不諱。
依法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幸治遠因婚姻家庭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且手段殘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幸治遠到案後及庭審中,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其親屬代為賠償了被害人的部分經濟損失,可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